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181505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20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9.19 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制度9.19.1 目的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的办理手续,明确签证程序及费用计算和结算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9.19.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阶段合同规定实行经济签证的现场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签证(不包括设备厂商设计变更)均按本制度执行。对合同总价包死的工程,可不进行经济签证。9.19.3 引用的标准人大九届二次会议【1999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 91 号(1997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503192000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

2、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 年版) 9.19.4 职责9.19.4.1 本制度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设有总经济师的,则有总经济师负责管理,计经工程师负责执行。9.19.4.2 技术签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9.19.5 内容与要求9.19.5.1 经济签证的类型 设计变更:凡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费用变更时,应履行经2济签证。 工程变更:凡由承包单问、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变更时,应履行经济签证。9.19.5.2 变更费用的限额变更费用的限额视合同标的大小而定,一般可按如下划分: 小型变更:单项变更费用在 2 万元一下的变更。 一般变更:变更费

3、用在 2 万元及以上至 5 万元以下的变更。 较大变更:变更费用在 5 万元及以上至 10 万元以下的变更。 重大变更:变更费用在 10 万元及以上至 50 万元以下的变更。 较大变更:变更费用在 55 万元以上。属合同包干范围,不调整合同总价的变更,可不进行经济签证。9.19.5.3 经济签证的程序 设计变更:设计单位提出并附增建工程量计算表,设计监理审核确认后交施工监理部办理,首先应由专业监理师进行技术复核,如涉及调整合同价,应缴计经监理师进行增减费用核算,对小型和一般变更,由计经监理师签证,对较大和重大变更尚需总监代表/总经济师签证,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最后交建设单位进行审批

4、;对特大变更应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才能实施。 工程变更: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变更,如涉及设计变更时,应先由设计代表会签同意,由施工监理部按上述设计变更程序执行。如不涉及设计变更的,直接交施工监理部,仍执行上述程序。9.19.5.4 经济签证的执行条件 所有经济签证必须附有符合要求的技术签证原件,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的3增减工程量明细。 所有变更在进行经济签证前应办理了开工报批手续。 所有变更在进行经济签证前均应附有费用变更预(估)算单,对设计变更如设计单位无计经工代,可有施工单位代编预(估)算单,但设计单位应予以会签同意。 单项变更费用在 50 万元以下或合同规定额度以下的变更单,如施工

5、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承包范围内,可免附预算;如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进行的工作,如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则应附预算。9.19.5.5 应执行的技术标准 国家计委、建设部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87 年)及其价目表(1996 年) 。 建设部(1992 年)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补充定额汇编 。 电力工业部【1997 年】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 电力工业部 电综【1997】593 号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 5 册)加工配制品册 。 电力工业部【1998 年】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 1 册)建筑工程 。 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现行预算定额、材料

6、预算价格、调价文件等。 本工程施工合同文件。9.19.5.6 费用计算原则 工程量:按施工图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定的增建工程量。 定额:1) 招标时有此工程量的,按投标报价时相应的单价计算费用;42) 招标时无对应工程量的,套用专业或地方现行单位估价表;3) 执行现行调价文件,承包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取费标准:执行现行规定;如承包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取费。 以下情形不应计算费用:1) 施工质量不合格所整改的费用;2) 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所发生的误期等情况;3) 不变更设计标准而进行的达标投产、防二次污染、创精品工程等所发生的措施费;4) 设备消缺或厂家设计变更;5) 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不应

7、计费的项目。9.19.5.7 现场签证费用的结算 结算条件。1) 已办理了技术签证和经济签证,已实施完成,并已通过验收;2) 符合合同约定限额。 结算要求1) 结算要求现场签证结算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结算单,其封面采用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格式。2) 原则上每一份签证做一份预算,量小的可以适当合并,结算单的内容按签证单(原件或复印件) 、预算由前向后依次排序。3) 每一份签证结算单核准后一式四份,施工和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两份,结算单分批按新增项目、设计变更、材料待用的顺序依次编号,编号写在结算单的左上角上。54) 每批签证结算单应由该批结算汇总表,汇总表的批号写在封面右上角,汇总表内按新增项目、设计变更、材料待用的顺序依次编号,并注明工程名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并做小计、合计。5) 签证单结算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月末 2530 日将结算单送监理部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6) 现场签证结算单按规定及时报审,凡超过四个月不办理结算的,则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如合同另有约定时,需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办理。9.19.5.8 附则设备厂商的设计修改、缺陷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分别按设备订货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完)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手册择要2009 年 10 月 4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