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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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九年四月 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应急组织 体系 2.1 应急领导小组 2.2 应急工作组 2.3 日常管理机构 2.4 专家咨询组 2.5 现场工作组 2.6 应急协作部门职责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1.1 预警信息 3.1.2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1.3 预警分 级 3.1.4 预警启 动程序 3.1.5 预警终 止程序 3.1.6 应急资 源征用 3.2 应急处置 3.2.1 分级响 应 3.2.2 应急响 应启

2、动程序 3.2.3 信息报 送与处理 3.2.4 指挥与 协调 3.2.5 国家应 急物资调用 3.2.6 跨省支援 3.2.7 应急响 应终止程序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 置 3.3.2 调查与 评估 3.3.3 补偿 3.3.4 恢复重建 3.4 信息发布与宣传 3.4.1 信息共享 3.4.2 信息发 布 3.4.3 新闻发 布与宣传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 4.1.1 组建原 则 4.1.2 专业应 急队伍的组 建 4.1.3 社会力量 动员与参与 4.1.4 应急人 员安全防护 4.2 物资设备保障 4.2.1 应急物 资设备种类 4.2.2 应急物 资设备储

3、备 体系 4.2.3 应急物 资管理制度 4.3 通信与信息保障 4.4 技术支撑 4.4.1 科技支撑 4.4.2 应急数据 库 4.5 资金保障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与培训 5.3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5.4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6.2 制定与解释部门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 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 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并指 导地方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 强应急保障能力, 满足有效应对公

4、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 亡、大量人 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

5、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公路交通运 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 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 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 级 (较大)和级(一般)。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国务院 责成的,需要由交通运 输 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

6、大(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公路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1.5 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 预防 为主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 练、宣 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人民政府

7、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 级响应、条 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1.5.3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 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 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 优势互补、 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1.6 应急预案体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公路交通突 发事件应急 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

8、件的规范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国务院备案。(2)公路交通突 发事件应急 专项预案。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是交通运输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由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公布实施。主要涉及公路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 纽 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3)地方公路交通突 发事件 应急预案。地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由省级、地市 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 部制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

9、下,为及时应对辖区内发生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包括专项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实施,报上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4)公路交通运 输企业突发 事件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制订并实施。 2 应急组织 体系公路交通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级(交通运输部)、省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 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四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国家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日常管

10、理机构、专家咨 询组、现场工作组等。省级、市 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 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图 2-1 应急组织体系图2.1 应急领导小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交通运输部部长任组长,分管部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部内相关司局负责人为成员。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审定相关公路交通 应急 预案及其政策、规划;(2)审定应急 经费预算;(3)其他相关重大事 项。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决定启动 和终止级公路交通突 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2)负责统一 领导级公路交通突 发

11、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根据国务 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根据需要,会同国 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5)当突发事件由国 务院统 一指挥时, 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6)其他相关重大事 项。2.2 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交通运输部内相关司局组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组分为八个应急工作小组:(1)综合协调 小组:由办公 厅

12、主任任组长,公路局、安全监督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 公厅、公路局、安全 监督司相关处室人员组 成。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公路抢通小 组:由公路局局 长任组长,公路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公路局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 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省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运输保障小 组:由道路运 输司司长任组长,

13、道路运输司分管副司长任副组长,道路运输司相关处室人 员组成。 负责组织、协调 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通信保障小 组:由科技司司 长任组长, 办公厅、通信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技司、办 公厅、通信中心相关 处室人员组成。 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保障交通运输部向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5)新闻宣传 小组:由政策法 规司司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司分管副司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处室人 员

14、及新闻办联络员组成。负责收集、 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 时消除不实报道带 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 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指导地方应急管理机构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6)后勤保障小 组:由机关服 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机关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服务中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负责应 急状态期间 24 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7)恢复重建小 组:由综合 规划司司长任组长,公路局、财务司、质监总站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规

15、划司、公路局、 财务司、 质监总站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 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8)总结评估小 组:由公路局局 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交通运输部直属科研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 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 输保障小组、通信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新闻宣传小组、恢复重建小组、 总结评估小 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 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散。2.3 日常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设立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路网中心”),作为国家级公路交通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普通国道干 线公路、重要客运枢纽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向社会发布公路出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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