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论韩愈以文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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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论韩愈“以文为诗” 刘泰廷 南京大学文学院 摘 要: 概念的泛用与缺少诗艺谱系的回溯比较是目前关于韩愈“以文为诗”的研究中存在的两个重要问题。如果还原此概念内涵的建构过程会发现混淆评介宋人与韩愈“以文为诗”的话语拥有悠久的传统, “以议论为诗”即是一个在这种历史语境中“被发明”出的维度。以散句入诗的艺术手段代有传之, 具体程式上则有着显豁的区别, 考察韩愈采取何种模式创作杂言有助于揭橥其独特的书写策略与匠心, 为沉湎于抽绎特点对应举证式的研究提供被淹没的环节。关键词: 以文为诗; 韩愈; 议论; 散句; 杂言; 作者简介:刘泰廷 (1992-) , 男, 南京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一、现有研

2、究之检讨与问题的重新提出韩愈“以文为诗”作为一个重要的诗学命题自宋代开始便进入中国文学批评视野中, 迄今已得到了浩繁详尽的诠释与考察, 似乎此问题业已到了“题无剩义”的境地。我们不禁要问,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重论”的可能与必要?检视当下研究, 有两个问题亟待注意。第一, “以文为诗”在概念上界定不明, 导致使用上出现“泛化”倾向。“以文为诗”有史可稽的最早出典为后山诗话, 而真正系统覙缕此艺术手段的具体内涵实始于上世纪 70 年代末。程千帆先生在韩愈以文为诗说中将这种手段概括为“以古文的章法、句法为诗”和“以议论为诗”。江辛眉论韩愈诗的几个问题踵承程说, 关于虚字、句法节奏的讨论更加具体,

3、 只是不大提“以议论为诗”。 (这也为议论是否算作“以文为诗”的争论埋下伏笔) 后继申论者成果颇丰, 但在基本概念的归纳上大抵不出程、江所述之藩篱。学界对此似乎达成了一个共识, 但这种“共识”是基于对一个关键问题的忽视, 即“以议论为诗”是否属于韩愈“以文为诗”的范畴?多数研究都习惯将它笼括到对韩愈“以文为诗”的讨论中而不加审查, 但当我们把它置于诗歌发展脉络中进行观照就会发现, “以议论为诗”是中国传统的诗艺之一, 不加辨别地一概而论不免有轻率之嫌, 而这种“轻率”则有着复杂的历史渊源。对概念的含混不止于此, “以文为诗”最早用来概括韩愈诗歌艺术手段, 后来又被转借于评介宋诗特色。由此产生的

4、问题是当我们在批评实践中使用同一个词时, 它们的内涵可能并不重合。“同名而异质”动摇了作为专有诗学概念应有的逻辑基础, 同时也为这一理论留下罅隙, 这就造成了研究者认识上的或然性与运用这一概念时的随意性, 比如近年来出现的“独孤及以文为诗”、“白居易以文为诗”、“李商隐以文为诗”、“杜牧以文为诗”、“李白以文为诗”等种种论述。我无意主张对“以文为诗”作更为精确的界定, 然而一旦评骘是以韩愈诗法为参照标准, 那在立论之前, 则必须对此概念的范畴予以措意, 从而避免使“以文为诗”呈现为个人经验式的论述与泛化艺术体验的概括。第二, 在推阐韩愈“以文为诗”内涵时缺少时间经纬上的回溯与比较, 寻绎韩诗越

5、来越细致的同时遮蔽了其诗歌体格的某些特质。以韩愈用散句入诗特点为例, 部分研究预设了两者简单的对应关系而任意举出几首句式参差的古体诗如古风 (今日曷不乐) 、醉留东野 (昔日因读李白杜甫诗) 、马厌谷(马厌谷兮) 等来论证韩愈“以文为诗”, 这固然是不错的, 因为这些诗的确表现出散文化的倾向, 但纵观杂言古诗的演进轨迹, 韩愈的错综其体似乎并不具有独创性。如汉乐府中的东门行 (出东门) 、孤儿行 (孤儿生) 、战城南, 鲍照的拟行路难十八首, 王勃的临高台、许景先奉和御制春望台等皆有此特点。即使在韩愈当世, 此类以散句入诗者亦不罕见, 像刘禹锡的度桂岭歌、九华山, 白居易的吟四虽、雪中晏起偶咏

6、所怀兼呈张常侍、韦庶子、皇甫郎中等, 其体格错落摇曳, 似乎和韩诗并没有什么区别。要言之, 七言古诗“杂以两言、三言、四言、五六言”、“或杂以八九言、十余言”代有传之, 蒋之翘评韩愈古风“似古谣谚之遗”即反映出昌黎以散句入诗在诗艺谱系上拥有可以被追寻的传统。由此可以追问的是韩愈是否超越了这种传统?韩诗在众多肖似的诗歌程式中有无独特性?再如韩诗多用虚字的特点, 以虚字入诗是中国诗学传统之一。文心雕龙章句曰:“又诗人以兮字入于句限, 楚辞用之, 字出句外。寻兮字成句, 乃语助余声。舜咏南风, 用之久矣, 而魏武弗好, 岂不以无益文义耶。至于夫惟盖故者, 发端之首唱;之而于以者, 乃札句之旧体;乎哉

7、矣也, 亦送末之常科。据事似闲, 在用实切。巧者回运, 弥缝文体, 将令数句之外, 得一字之助矣。外字难谬, 况章句欤。”钱钟书亦云:“盖周秦之诗骚, 汉魏以来之杂体歌行或四言、或五言记事长篇, 或七言, 或长短句, 皆往往使语助以添迤逦之概。”其评陶渊明“通文于诗”所举诗例亦皆陶诗嵌虚字之句。既然以虚字入诗其源有自, 那为什么单单韩愈“以文为诗”的特点格外突出?难道仅仅是韩诗用得更为密集的缘故吗?他是否有无未曾度人的“金针”妙技?谈艺录曰:“昌黎荟萃诸家句法之长, 元白五古亦能用虚字, 而无昌黎之神通大力, 充类至尽, 穷态极妍。”韩愈的“神通大力”到底何指呢?弥纶以上两个方面, 韩愈“以文

8、为诗”的确有“重论”的必要。本文没有回答上述所有提问的雄心 (也无力全部回答) , 但希望可以尝试一个可能的研究路径, 为部分问题提供一得之见。首先, 重新梳理“以文为诗”概念的建构过程, 使它不再被视为一个固定的、共时性的存在, 而呈现出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 以此为基探讨“以议论为诗”是否属于韩愈“以文为诗”的范畴, 在使用这个概念时怎样避免失去应有的分寸感。其次, 以韩愈的“以散句入诗”为例, 勾勒初盛中唐杂言体的内转轨迹, 在时间的横纵坐标轴当中寻找韩诗的对应位置, 从而判断昌黎仅仅是简单因循了先代传统亦或具有某种独特的匠心, 为沉湎于抽绎特点对应举证式的研究提供一些被淹没的环节。二、建

9、构中的含混:关于“以文为诗”的知识考古自程千帆先生始, 多数研究都将揭橥韩愈“以文为诗”特色的肇端归于欧阳修的六一诗话, 其实这种追认不妨回溯到晚唐。已有学者拈出司空图的题柳柳州集后, 但认为它对韩诗的赞美“只偏在语言的表现力上”。详绎司空图所言, 已经涉及到了以文为诗的蕴意:然则作者为文为诗, 格亦可见, 岂当善于彼而不善于此耶?思观文人之为诗, 诗人之为文, 始皆系其所尚。既专, 则搜研愈至, 故能炫其工于不朽, 亦犹力巨而斗者, 所持之器各异, 而皆能济胜以为劲敌也。愚常览韩吏部歌诗数百首, 其驱驾气势, 若掀雷扶电, 撑抉于天地之间, 物状奇怪, 不得不鼓舞而徇其呼吸也。在当时, 韩文

10、已经经典化, 成为文士倾想的文学典范, 但很少有人推崇韩诗, 司空图则是一个特例。从首句可以看出他的先行观念:“岂当善于彼而不善于此耶”。他敏锐地觉察到“文人之为诗”与“诗人之为文”有所不同, “所持之器各异”、“皆系其所尚”, 但皆能克敌济胜。宋人好辨“文人之诗”与“诗人之诗”, 而常以韩诗为“文人之诗”, 实始于此。该论亦可视作“以文为诗”之萌蘖。降至赵宋, 关于韩愈“以文为诗”的议论逐渐多了起来。如为学者所熟稔的沈括“押韵之文”说、后山诗话等。扪虱新语云:“韩退之诗, 世谓押韵之文尔。”“韩以文为诗, 杜以诗为文, 世传以为戏。”从“世谓”、“世传”二字可以看出“以文为诗”说在当时很流行

11、。纵观宋元诗论家对此问题的评述, 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 “以文为诗”最初代表后人对韩愈诗歌风貌的体认, 它来源于直观的阅读感受, 其意涵是混沌不明的。尽管宋人对于韩愈“诗格之变” (吟窗杂录卷三十九) 有一定的认识, 如唐庚云:“韩退之作古诗, 有故避属对者”张耒曰:“古今人作七言诗, 其句脉多上四字而下以三字成之而退之乃变句脉以上三下四。”洪迈云:“杜、韩二公作诗, 或用歇后语。如再接再砺乃、僮仆诚自刽、为尔惜居诸、谁谓贻厥无基趾之类是已。”晁说之曰:“韩文公诗号状体, 谓铺叙而无含蓄也。若虽近不亵狎, 虽远不悖戾, 该于理多矣。”他们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韩愈“以文为诗”的实质, 但罕有人将

12、这些议论作为“以文为诗”的纲维。严格的说, 此时的“以文为诗”还缺少一个专有批评术语应有的逻辑基础, 它可能仅仅作为一个经典语词被论诗者引用与书写。第二, 由于缺少明确的界说与理论上的自觉, 至迟于宋末此词已被转用于评介宋诗, 随之而来的是“以文为诗”内涵的扩衍与泛化。如方凤仇仁父诗序云:“唐人之诗, 以诗为文, 故寄兴深, 裁语婉;本朝之诗, 以文为诗, 故气浑雄, 事精实。”在指涉对象置换为宋诗后, 一个重要的特点被纳入“以文为诗”的范畴:以议论为诗。傅若金诗法正论:“大概唐人以诗为诗, 宋人以文为诗。唐诗主于达性情, 故于三百篇为近;宋诗主于立议论, 故于三百篇为远。”刘将孙蹠肋集序载:

13、长篇兼文体, 或从中而起, 或出意造作, 不主故常, 而收拾转换, 奇怪百出, 而作诗者每不主议论, 以为文人之诗, 不知各有所当, 诸大家固有难言者。如昌黎、东坡, 真以文为诗者, 而小律、短绝、回文、近体, 往往精绝。刘氏径直把“文人之诗”与“主议论”划为等号折射出当时知识人对“以文为诗”的普遍理解。陈应行吟窗杂录所录张夏言“文人之诗辨而理”、李梦阳“若专作理语, 何不作文而诗为耶”、屠隆“夫以诗议论, 即奚不为文而为诗哉”都是这个意思。“文人之诗”已经不再简单指实为韩愈诗作, 而与天水一朝的诗歌风貌遥遥绾合。但昌黎仍然在众多“以文为诗”的诗人群像间占据一个导夫先路的位置, 如王应麟弟子袁

14、桷所谓“以文为诗者韩吏部始然”。等到了有明一代, 这种位置不复存在。明清学者在对“以文为诗”的阐释上一开始就脱离了专属韩愈的语境, 当他们以前代提供的泛化概念为参照坐标时, 实际上放弃了把握韩愈“以文为诗”独特内涵的机会。许学夷云:白乐天五言古其叙事详明, 议论痛快, 此皆以文为诗, 实开宋人之门户耳。或问:“子言乐天五言古叙事详明, 以文为诗, 今观杜子美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等, 亦皆叙事, 何独谓乐天以文为诗乎?”曰:“子美叙事, 纡回转折, 有余不尽, 正未易及;若乐天寸步不遗, 犹恐失之, 乃文章传记之体。试以二诗并观, 迥然自别矣。”许氏判断白居易“以文为诗”的标准很简单:“叙事详

15、明, 议论痛快”, 有人则根据此点提出杜诗也满足这些要求。标准的泛化导致“以文为诗”开始与更多的诗人挂钩, 如何焯义门读书记云:“陈无已谓昌黎以文为诗, 妄也。吾独谓义山是以文为诗者, 观其使事, 全得徐孝穆、庾子山门法。”姜宸英李苍存北游稿序曰:“李太白远别离、蜀道难则诗而文矣。”在明代以前, 没有人将杜诗羼入“以文为诗”的举证范畴中。南宋方逢辰邵英甫诗集序云:“以文为诗者昌黎, 以史为诗者少陵。”金代学者赵秉文答李天英书曰:“杜陵知诗之为诗, 未知不诗之为诗;而韩愈又以古文之浑浩, 溢而为诗, 然后古今之变尽矣。”但自明朝始, 杜甫却成了以文为诗的渊薮。胡震亨唐音癸签卷六记述郑善夫指摘杜诗

16、云:“长篇沉着顿挫, 指事陈情有根节骨格, 此杜老独擅之能, 唐人皆出其下。然诗正不以此为贵, 但可以为难而已。宋人学之, 往往以文为诗, 雅道大坏, 由杜老启之也。”清人对杜甫变文为诗的议论俯仰皆拾, 像“以文体作诗” (吴齐贤论杜) 、“奉先咏怀及北征是两篇有韵古文” (岘佣说诗) 、“用文章叙事体, 一气转折” (昭昧詹言) 等。对于这种现象, 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方面, 杜诗的确有很明显的文化倾向。如北征开篇即是散文写法, “闰八月初吉”一句更是打破五言三字尾的节奏, 短歌行赠王郎司直以“王郎酒酣拔剑斫地歌莫哀, 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句开篇, 用“眼中之人吾老矣”煞尾, 借用胡小石先生的话是“通诗与散文而一之”。另一方面, 鉴于杜诗对韩愈及宋人具有的典范意义, 无论“以文为诗”的畛域是否扩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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