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施队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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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7 页外施队伍管理办法1目的为做好外施队伍的选择、使用、管理、考核和优胜劣汰工作,引进合格的外施队伍,规范用工管理,使工程施工作业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达到公司与外施队伍双赢的目的。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公司工程施工任务的所有外施队伍。3职责与权限3.1 总经理负责推荐和选择队伍;与外施队伍签订劳务分包经济合同 ;审批对外施队伍的奖励或处罚;审批劳务费预(结)算方案;决定对不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的外施队伍的辞退和调换。3.2 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外施队伍施工生产、安全、外管工作,审批年度劳动力计划,协调外施队伍进、退场等工作。3.3

2、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劳务招投标文件和劳务分包经济合同 ,参与组织劳务招投标,组织劳务费预(结)算,协调劳务费支付工作。3. 4 财务经理负责筹措和审核外施队伍劳务费,审核用于劳务管理、协调费用的各项开支。3.5 总工程师分管外施队伍施工技术及施工质量工作,审核外施队伍整体技术水平和能力,对技术水平差、能力弱的外施队伍有权建议辞退。3.6 工程管理部3.6.1 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组织实施。第 2 页 共 17 页3.6.2 协助总公司外管部对外施队伍招(投)标、注册、办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3.6.3 负责与外施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 临时用电协议书 、 机械安全协议书 。3.6.4

3、负责外施队伍人员入场培训教育考试工作。3.6.5 负责工程劳动力协调和调配。3.6.6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外施队伍工程施工质量、材料管理,检查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操作行为。3.6.7 负责外施队伍合法用工、劳务费结算与支付的统计。3.7 经营管理部3.7.1 协助总公司经营承包部编制劳务招标文件和标底。3.7.2 根据“中标通知书”起草劳务分包经济合同 。3.7.3 负责审核办理劳务费用预(结)算工作。3.8 财务部负责支付外施队伍劳务费。3.9 综合办公室3.9.1 负责与外施队伍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3.9.2 负责外施队伍办公及生活区建设,协助外施队伍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炊事人员健康

4、证 。3.9.3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外施队伍治安、消防和行政卫生管理工作,参与外施队伍考评。3.10 项目经理部3.10.1 贯彻落实外施队伍管理办法 ,代表公司对外施队伍进行现场管理。3.10.2 负责外施队伍合法用工及人员管理。3.10.3 监督检查外施队伍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工作。3.10.4 监督检查外施队伍食堂、生活区、宿舍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用电。3.10.5 协调指导外施队伍迎接上级检查。3.10.6 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外施队伍进行处罚,对不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的外施队伍有权建议辞退。第 3 页 共 17 页3.11 外施队伍3.11.1 及时按要求签订各

5、种合同及协议书,并认真履约。3.11.2 执行外施队伍管理办法 。3.11.3 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现场指挥,接受公司各级领导、各部室的监督检查。3.11.4 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选择优秀人员担任施工班组长。4.外施队伍选用4.1 选用外施队伍,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工程管理部对参与投标的外施队伍进行资质审查,择优推荐进行招标。4.2 外施队伍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执行总公司有关文件。4.3 外施队伍中标后,工程管理部协助总公司外管部办理中标企业(队伍)工程项目登记注册手续,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5. 用工管理5.1 外施队伍人员进场前,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外施队

6、伍人员组合、技术素质、工种构成比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多方面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5.2 未与公司签订劳务分包经济合同的外施队伍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活动。5.3 外施队伍应在进场 15 日内与公司综合办公室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制定本队管理措施。5.4 外施队伍要配备经理(队长) 、技术、质量、安全、材料、治安消防、行管、政工、会计、出纳、劳动力管理等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随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监督和检查。5.5 外施队伍进场后,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外施队伍必须与施工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

7、间。5.6 外施队伍必须每月支付一次劳动者基本工资,且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考勤、工资发放工作,第 4 页 共 17 页实事求是地记录人员出勤、工资发放等情况,并将考勤表、工资表复印件及工资支付清单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存档备查。5.7 外施队伍每月 25 日前将签认后的计时工、社会用工等定额外用工单报送经营管理部,作为劳务费用预(结)算的依据。5.8 外施队伍必须按照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要求,根据工程进度保证充足劳动力,技术工人比例应占总人数 60%以上。夏收和秋收期间人员流失量要控制在 20%之内,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生产。5.9 外施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向

8、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和近期 2 寸照片 3 张。严格执行实名制。未与劳务企业(队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得在现场从事施工活动。5.10 外施队伍严禁雇用社会上非法人员,刑事犯罪分子。杜绝雇用童工(不满 18 周岁) 、残疾(聋哑、呆傻)人员在现场从事施工。5.11 外施队经理(队长)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培训教育活动。5.12 外施队经理(队长)通讯工具必须畅通,外出本市须向公司总经理及工程管理部外管员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外出。5.13 工程终结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务合同时,按公司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工程结算。6.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6.1

9、 外施队伍,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经理(队长)担任组长, 工地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成员有安全员、工长、班组长。6.2 外施队伍,要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 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并做好记录;坚持每天的班前教育。 6.3 外施队伍要制订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坚持安全自查、自纠,做好整改记录。6.4 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一定要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交底要有针对性,重点部位、区域要重点交,施工人员在交底书的背面签字认可后,无安全隐患方能施工。6.5 外施队安全员应抓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每天要盯在作业面上,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安全员同

10、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合署办第 5 页 共 17 页公。6.6 安全防护管理6.6.1 外施队伍要做到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护目镜、闸箱、流动箱、空开、漏开、电缆、电源线等所有防护用品在购置时必须三证齐全。6.6.2 高空作业 2 米以上(含 2 米),一定要系合格的安全带, 高挂低用;使用的人字梯拉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搭设平台, 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方案) 。6.6.3 吊运、安装大型设备及管道时,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方案或交底。6.6.4 电工、电焊工,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禁止带电作业。6.6.5 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6.7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6.7.1 严禁购置和使用

11、不合格的机械设备。6.7.2 机械设备应有防雨、防砸棚,传动装置、安全防护罩应齐全有效。6.7.3 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固定使用的机械设备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负责人标牌。6.7.4 电焊机一次线不得小于 5 米,二次线不得大于 30 米,双线到位,机一闸,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6.7.5 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6.7.6 机械在使用完、清洗或维修时必须拉闸断电。6.8 用电安全管理6.8.1 临时用电配电系统线路不得沿地明设,过路必须穿套管保护,沿金属构筑物,必须使用绝缘线或穿管固定,严禁使用金属导电材料绑扎固定。6.8.2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材料和电气设备。6.8.

12、3 现场负责临时用电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全部电气设备情况及线路走向。6.8.4 施工中发生漏电跳闸时,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擅自合闸送电。6.8.5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各项规定。6.9 外施队伍要主动配合项目经理部创建年度红牌工地的验收工作。6.10 外施队伍必须杜绝亡人事故、等级事故、触电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第 6 页 共 17 页全年轻伤率控制在 0.6%之内。7. 质量管理7.1 外施队经理(队长)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组织班组长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7.2 班组长班前应根据技术交底及作业状况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对施工质量提出具体要求。7

13、.3 配合项目经理部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7.4 施工中严格按规范、施工工艺、图集、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执行。施工中如有异议必须及时与项目管理人员协商解决,确认后再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变动。7.5 严格按要求安装样板间、样板层,经项目经理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7.6 班组长负责组织外施队质检员及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及各种试验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报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检查验收并签证。7.7 落实和执行公司及项目经理部质检员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及有关要求。7.8 负责本工程的成品保护。8. 材料管理8.

14、1 外施队经理(队长) 、现场负责人或专职材料员代表外施队伍对工程材料的接收、使用、保管、发放、回收工作的所有签单负责。8.2 材料的保管应符合公司对材料管理的相关规定,易燃、易爆材料应设立专库存放。8.3 现场材料应分类码放整齐,挂好标志、标识。8.4 材料接收、发放,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8.5 外施队伍应对所领用材料的二次搬运,及材料的使用去向负责。8.6 详细记录材料的使用部位。做到长材不短用,大材不小用,优材不劣用,活完料净脚下清。第 7 页 共 17 页8.7 外施队伍应对材料的成品保护负责,贵重材料设备要适时安装,安装完毕应有专人看守,确保重要材料设备不受损坏。8.8

15、外施队伍负责施工现场废旧材料的收集。工程安装完毕,剩余材料应及时交回,并办理退料手续。不准私自处理。8.9 工程终结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务合同时,外施队应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供所施单项工程用料台帐。9. 消防保卫管理9.1 外施队伍必须对上岗人员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教育,做到遵纪守法。9.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9.3 电工、电气焊工应在作业时持有效证件或复印件,动火前与项目管理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有专人看火及防火措施,在作业前必须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洞口盖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9.4 外施队伍生活区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随意乱拉电源线,不准卧床吸烟,不准使用

16、电炉子,热得快。9.5 食堂电器设备和照明,人走断电,严禁 24 小时连续使用。9.6 专用配电箱不得敞开使用(严禁上锁) ,箱内不准存放杂物,箱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9.7 食堂的蒸锅、操作台、不准安装在配电箱和插座下方,左右间距不小于 1.5 米。 9.8 液化气瓶搬运时不准摔砸,气压不足时,不准用火烤或倒置使用,在操作间内,气瓶周边不准有火源和易燃物品。9.9 外施队伍要认真执行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全体人员做到不盗窃、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违法乱纪。10.行政卫生管理10.1 民工宿舍管理10.1.1 储存柜按规定码放整齐,个人物品不准乱放,乱挂。 10.1.2 室内设碗柜,有防尘措施,夏季有防蝇措施。10.1.3 宿舍内做到四统一,床要统一、床单被罩要统一、夏季凉席要统一、第 8 页 共 17 页室内存物要统一。10.2 食堂管理10.2.1 新开工程食堂要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每年办理健康证和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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