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全面责任成本考核实施(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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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XX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全面责任成本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总 则为了进一步健全工程项目全面责任成本管理体系,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运行和企业预期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工程项目责任成本考核是指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以项目责任成本承包书、考核期内的责任成本核算成果和各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对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实施管理到竣工交付全过程的管理和经济活动等进行监督审查,并作出客观、公正评价的活动。工程项目全面责任成本考核的作用(一) 提升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水平,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制约不规范行为,防止不良后果发生,发现和推

2、广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二) 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项目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为项目绩效奖罚兑现提供依据;(三) 促进项目员工正确看待成绩,正视不足,及时改善项目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最好的方式实现管理目标;凡实行责任成本承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考核认定,方可按项目责任承包书兑现奖罚。 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部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和非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各单位须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责任成本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第七条 工程项目责任成本考核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三级考核的办法。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

3、由集团公司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或委托子(分)公司进行考核;非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由子(分)公司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依照本办法组织考核,集团公司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视情况组织抽查。第八条 考核项目由各级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由各级责任成本管理部门或考核人员(含专职和兼职)负责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完成。第九条 工程项目责任成本考核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期考核、竣工考核两种方式。中期考核应在工程项目达到某一控制点后进行,其目的在于为项目中期绩效奖惩提供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以利后期改善管理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竣工考核一般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对整个项目责任承包书的签订及执行情

4、况作出考核认定,提出承包兑现奖罚意见。第十条 项目各责任中心的考核由项目部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参照本办法组织考核,项目上级主管单位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视情况组织抽查。3责任成本考核的主要内容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承包书的签订情况项目责任承包书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签字,未经双方签字的视为无效;标价是否分离,确定的承包基数是否科学、合理,上交比例是否明确;(三)项目承包负责人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责任成本承包管理要求;(四)承发包双方是否按工程项目责任承包书的规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管理与核算的执行情况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与执行情况;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有关制度的遵守情

5、况、财产物资管理情况;责任成本管理机构建立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成本核算责任制和成本管理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责任预算的编制情况及责任成本的执行情况;外派劳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项目分包队伍的选用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工程分包是否签订分包合同,合同条款内容及分包工程款的决算是否合规,分包单价是否合理,分包数量是否真实,与分包单位的违约责任情况、工程款清算情况和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现场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机构4设置、定员和人员素质是否结构合理、精干高效;材料物资的采购是否按规定执行;(十一)成本分析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

6、责任承包合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工程结算收入和上交费用的真实性、帐务处理的合规性,与业主各项经济往来的清算情况及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工程实际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收支情况;所有往来单位经济业务清算情况、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工程款的收取及上交款项完成情况(含各项税款);帐面资产的真实性和稳健性;利润和其他经济指标的准确性。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责任承包书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 CI 形象等是否达到承包书要求;工程档案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与业主的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遗留问题。责任成本考核的工作程序第十五条 中期考核主要根据责任承包书的有关内容,由项目上级

7、主管单位对项目部的责任成本目标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中期考核结点、周期由项目上级主管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安排,但至少一年安排一次。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并具备条件后二个月内,或停5工达一年时,项目部应向上级主管单位提交责任成本总结报告,并提出书面的竣工考核申请,其中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应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三个月内或停工后 15 个月内,项目上级主管单位成本管理部门应组织考核。第十七条 若项目部未根据规定的时间期限提出考核申请的,项目上级主管单位成本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情况,可要求其提交总结报告并提出考核申请或直接下达考核通知。第十八条 项目上级主管单位成本管理部门根据确定的考核

8、项目,了解被考核项目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确定考核重点。第十九条 成立考核组,拟定考核工作方案,报本单位责任成本主管领导批准。第二十条 在实施考核三日前,考核组向被考核项目部下达书面考核通知书,被考核项目部接到通知后,应提供下列资料: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承包书及其附件;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劳务合同和有关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与外派人员、当地雇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有关补充合同、协议等;与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书、财务结算书及其他经济方面的结算书;租赁等经济方面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银行对帐单和调节表、往来帐项的对帐单等;6项目编制的

9、责任成本预算、责任成本分析表、责任成本分析报告;统计、材料、动力、劳资等业务核算资料和年度材料物资盘点表、机械设备盘点表;工程项目责任承包书执行情况和财经纪律遵守情况的自查报告;项目经理的述职报告;考核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一条 考核组审阅上一条所列资料,查阅与考核事项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及其他资料。第二十二条 采取访问、座谈、抽查实物等方法取得书面资料以外的证明材料,由提供者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第二十三条 考核组对考核过程中所搜集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分析、整理、综合、鉴定,写出考核报告,提出奖罚意见。第二十四条 考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考核的依据、时间、范围、内容、方式、方法;

10、(二)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三)工程中期验工计价情况或竣工结算情况;(四)项目承包收入情况;(五)项目实际成本情况;(六)有关责任成本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七)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决定;(八)考核综合评价和建议。7第二十五条 考核组上报考核报告前,应当征求被考核项目部的意见,被考核项目部应当自接到考核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考核组。第二十六条 项目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领导和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听取考核组汇报考核情况,审定考核报告,出具考核结论和决定,下达给项目部和其所在单位执行,同时报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事项,交由纪委监察部门查处。第二十八条 项目考核结束后,所形成的考核工作底稿文件、函件等资料,应及时搜集齐全,整理立卷,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办理。责任成本考核人员的主要职权和责任第二十九条 考核组和考核人员实施考核时,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审查工程项目部的合同、成本台帐和分析文件、会议纪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考核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电子帐务处理系统,取得考核证据。第三十条 对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第三十一条 对阻挠和破坏考核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第三十二条 提出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8第三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第三十四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因考核人员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或国家的规定为准。主题词:经济 成本 管理 通知抄送:存档。中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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