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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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镇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三农 ”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明确 职责任务,充分调动全镇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执行力,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经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两委二、考核项目:考核项目、标准分、考核部门如下: 1、招商引资及项目服务;100 分;经济发展办公室2、新农村建设(含民生工程、农林水、一事一议、环保、农村公路管养等);200 分;各相关办公室3、党建工作(含组织、纪检、武装、群团等);150 分;党政办公室 4、综治、信访及维稳;150 分;综治办公室 5、计划生育;15

2、0 分;社会事务办公室6、安全生产;50 分;经济发展办公室7、合作医疗;50 分;社会事务办公室 8、其他工作(含旅游、民政、统计、文教卫、劳动保障等);150 分;各相关办公室以上总计标准分 1000 分。 2三、考核标准: 1、招商引资及服务企业 100 分(1)提供招商信息 10 分:各村每年要提供有价值的招商信息 4 个以上的得 10 分,没有的不得分,减少的按比例扣分。 (2)项目落地 50 分:年内每新增一个固定资产投资 10 万元100 万元得 10 分;101 万元500 万元得 30 分;5011000 万元得 50 分;1000 万元以上的,酌情加分。由村招商引进到镇工业

3、集中区,当年投产、见效的企业每增加一个,该村得 20 分。工业集中区所在村,在规定的时间内帮助协调好项目入园落地,一个项目加 20 分,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展不顺利的,有一例扣 10 分。(3)园区建设和服务企业 40 分:积极协助、配合镇政府建设经济园区,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为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得 40 分,否则视情扣分。凡在辖区内发生一起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阻挠园区建设而未能及时解决的,扣 10 分。2、新农村建设(含民生工程、农林水、一事一议、环保、农村公路管养等)200 分(1)生态村建设30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16分) 村容村貌整洁美观,水电路

4、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两旁无乱搭乱建现象的,得4分;村内主要街道无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无脏污水,无畜禽院外拴养的,得4分;村庄规划区内卫生有专人负责,设有垃3圾中转站或垃圾箱,实行垃圾统一收集、处理的,得4分;村内公共活动空地、村庄干道两侧实施绿化,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得4分。以上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生态农业发展(14分) 面向市场,积极做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立足资源优势,突出产品特色,做大产业规模,得7分;大力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推行生态种植、健康养殖模式,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得7分。以上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2)文明村创建10分: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有方

5、案、有措施、有活动记录得5分。村内无宗族派性,无封建迷信陋习、无欺诈失信行为、无虐待现象,得5 分。否则视其情节和影响程度酌情扣分。兴建一个小型文化广 场或文化娱乐中心、凉亭等设施的,加10分;(3)一事一议和筹资筹劳10分:科学民主地确定一事一议项目,按时完成筹资筹劳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建 设任务,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4)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10分:成立民主理财小组,重大开支经村两委研究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审 核得5分;村务、财务按时公开、张榜公布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因村 务未公开、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群众上访的不得分。(5)农经工作 10 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6、得 3 分,每减少 1%减 1 分;严 格执行财务制度,收4入规范入帐,无坐收坐支现象、无资金帐外循环,得 3 分,发生一起违纪费用扣 3 分;实行村帐镇管,每季度按时把村级帐务交镇农经站记帐得 4 分, 一次未按时扣 1 分;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每新建一个专业合作组织加 1 分;当年化解村级债务 80%以上加 5 分(每 20 个百分点得 1 分)。 (6)林业生产10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计划,全年没有乱砍滥伐、盗伐行为得10分;每发现一起扣5分。 年内集中连片造林50亩以上的加10分。(7)护林防火 15 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设立警示牌,强化人员和火源监管,加强巡逻,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

7、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得 15 分。凡发生一次火警的扣 5 分;发生一次火灾的(过火面积达 100 亩以上)该项 不得分,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实行稳定工作“一票否决” 。(8)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5 分:认真组织、协调、配合上级开展各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 优良施工环境,确保工程进度得 15 分。凡有影响工程项目建设 的,酌情扣分。不等不靠组织群众筹资投劳兴建水利工程,建成一 处加 5 分。(9)防汛、抢险、防范地质灾害 15 分:建立防汛、抢险领导组织机构、应急小分队和预案得 5 分,落实 防汛、抢险物资和防汛措施(如溢洪道清污、杂草清除等)得 5 分,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得 5 分

8、,凡出现一起防汛、山洪地质灾害 责任事故的该项不计分。5(10)动物疫情防控 10 分: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法,制定好本村区域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做好防疫工作,免疫注射达 100%的得 5 分,每减少 1 个百分点扣 1 分,发生疫情及时上报,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得 5 分。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该项不计分。(11)病虫害防治 5 分:做好宣传,全面、及时发放病虫害防治资料到农户的得 5 分,发放不全面、不及 时、严重影响农业收成的,该项不得分。(12)农村公路管养 10 分:成立农村公路管养领导组织;公路管护到位,公路无路障、路边无堆积杂物,路肩和绿化完好,对管护人员管理、监督到位,

9、及时报送农村公路管养报表、争创工作积极,得 10 分,反之酌情扣分。(13)民生工程 50 分:完成市、镇下达的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的,得 50 分;没有完成的,按比例视情扣分。3、党建工作(含组织、纪检、武装、群团等)150 分:(1)组织建设工作(100分) 按组织工作考评细则评分。(2)纪检监察工作(20 分) 党(总)支部认真监督党员,对违纪党员敢于批评教育,坚决按照组织原则和党纪处理,严肃党的纪律得 5 分。认真搞好思想作风建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作风务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的得 15分;否则酌情扣分。(3)党管武装

10、工作(20分) 征兵工作10分,兵役登记材料6规范、上报及时,缺一项扣2分;完成征兵送检任务数,少完成一个任务扣2分;扣完为止。民兵整组5分,台账齐全、资料规范,缺一项扣1分;参点率达90%以上,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民兵应急分队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每次加2分。国防教育、维权工作5分,开展好国防教育、维护军属合法利益,军属不上访得基本分,有一名上访扣3分,扣完为止。 (4)群团组织工作(10分) 领导并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记10分,否则酌情扣分。5、综治信访150分:按综治信访工作考评细则评分6、计划生育 150 分:按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细则评分7、安全生产 50 分:(

11、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级整体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得2.5分,否则不得分。(2)村两委经常召开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政策精神,并有会议记录的得2.5分,否则视情扣分。(3)村两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得5分,排查、化解不及时每次扣1.5分。(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7全生产责任制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受害者及其亲属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得10分;抢救不力,不积极

12、配合事故调查的扣5分。 (6)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得20分,若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得分,并实行“一票否决 ”。(7)积极参加镇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得5分。8、合作医疗 50 分:认真宣传、有效执行上级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积极组织村民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任务(参保率达 96%以上)得 50 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 10 分;扣完为止。9、其他工作(含旅游、民政、国土、统计、文教卫、劳动社保等)150 分:(1)旅游工作(50 分) 按旅游工作考评细则评分。(2)劳动和社会保障(10 分) 按要求设立就业与劳

13、动保障协管员,配备协管员记 1 分;建立劳动力资源、外出务工人员、求职人员、在外工作人员台帐记 4 分;及时完成镇下达的企业招工任务记 5 分。农村劳动力调查工作要实、要全,台账、报表及时,如有差错酌情扣分。8(3)民政工作(25 分) 辖区内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名册齐全得 4 分,每缺一类表扣 1 分;低保、五保对象审核客观公正,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并上报得 4 分,虚 报、错报、不报每例扣 1分;对救助对象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每季度一次),得 4 分,否则酌情扣分;及时查灾核灾并上报得 4 分,迟报、漏报、不报每次扣 1 分;救灾款物发放集体讨论、公开透明、上报名册、张榜公布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14、;拥军优属工作情况清楚,慰问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殡葬改革管理到位得2 分,发生一例土葬不得分;公墓建设有规划得 2 分,建设管理达到民政局要求加 5 分。(4)统计工作(15 分) 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得 10 分,每缺报一次扣 2 分;统计数据准确率 100%得 5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 (5)村镇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30 分) 建立健全村组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监督制度与网络,严格执行正常的国土、建房审批程序,得 6 分。擅自批准或口头同意民企、农户建房用地的,发现一起扣 2 分,扣完为止。无违章建筑,把违章建筑纠正在萌芽状态,不需政府组织力量拆除违章建房,得

15、 8分;否则发生一起减 4 分。及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和矛盾不上交得 8 分,否则酌情扣分。规范收费,及时上交国土资源及建设部门有关费用,及时办理报批手续,无截留和挪用规费及保证金,无乱收取建房、用地等费用行为,得 8 分,否则酌情扣分。9(6)教科文卫事业(20 分) 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科技、文化、卫生宣传和普及任务得 10 分,若科技宣传普及不到位扣 2 分。大力发展村级文化事业,有村级党员干部活动室得 5 分,积极参加市、镇文化活动得 5 分;在镇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奖每次加 5 分,在全市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奖每次加 10 分。四、考核办法:(一)年终考核由镇考核领导组办公室牵头,

16、各办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八方面考核的汇总结果,经镇考核领导组审核后,报镇党委最终确定。(二)加减分考核指标1、加分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各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和记录,提交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经镇党委讨论同意后,在总分成绩中加分。 (1)在全市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或因承担相应试点工作,并且成绩出色,为我镇获一、二、三等奖做出贡献的分别加 50 分、30 分、20 分; (2)村级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工作经验受到镇党委、政府或上级领导肯定并进行推广的,省级每项加 50 分,宣城市级每项加 30 分,宁国市级每项加 20 分,镇级每项加 10 分; (3)配合市、镇重点项目工作措施得力,进展顺利,成绩显著的,市级重点每起加 20 分,镇级重点每起加 10 分;以上同一项目实行计高不计低、不重复加分原则。 102、减分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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