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股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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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救助股 2017 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社会救助股通过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加强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督查力度等措施,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现将半年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2017 年 1-6 月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乡低保。城市低保对象XXX 户 XXX 人,累计保障 XXX 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 XX 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 XX 元,完成目标任务 260 元的 100%。农村低保对象 22990 户

2、28198 人,累计保障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 2537.57 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 150 元,完成目标任务 150 元的 100%。2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 45918 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3067 人次,住院救助 2848 人次,门诊救助 3 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 829.29 万元,其中: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46.01 万元,住院救助 182.92 万元,门诊救助 0.36 万元。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达70%。城乡低保、五保资助参保率达 100%。3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对 5686 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 70 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已发放 1-6 月,发放金额 238.4 万元。4全面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 。一是提高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 年 1 月起将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 3300 元/年。二是从2017 年 1 月 1 日起,农村低保每人每月增发 20 元低保金。(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一是编制了蓬溪县 2017 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计划,明确了 2017 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二是做好了低保兜底一批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按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纳入,对不符

4、合享受条件的,由扶贫部门调整到其他脱贫措施帮扶范围。三是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按照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XX 府办函2016109 号)文件要求,我局采取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等方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时实施救助,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目前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全覆盖;已实现“一站式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县内医院住院治疗后,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医疗救助金由定点医院垫付,定点医院定期与县民政局直接结算。四是开展扶贫领域“三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 4 月起,针对“低保和特困人员

5、救助供养对象的精准识别” ,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长期公示情况” , “工作中的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 “资金的规范化管理”等问题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五是确定了 2 个扶贫示范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荷叶乡马坪村、鸣凤镇下寺村作为了 2017 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方案工作试点,并按试点工作要求开展社会保障扶贫工作。(三)其他社会救助工作1特困人员供养。目前全县有特困人员 6994 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 6785 人,城市特困人员 209 人。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3917 人,集中供养率达到 56%。集中供养特困

6、人员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400 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300 元。1-6 月供养金已按时打卡发放。2临时生活救助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1-6 月,救助 1310 户,发放临时救助金 70.5 万元。3被征占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按照我县被征占地农民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了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2017年新增对象 人,对中心内 名对象进行复核年审工作,并及时足额打卡发放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补助金。4 “1+8+N”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1+8+N”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及“一门受理,协同办

7、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目前全县 31个乡镇的 33 个社会救助服务窗口,494 个行政村和 55 个社区的社会救助服务站运行顺畅。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办理或转办。二、工作亮点 1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和自理能力评估工作。一是开展了特困人员精准识别工作。从 3 月起,对全县的特困人员进行了见面式年度审核,对已死亡和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取消。严把新增对象入口关,对新申请特困人员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入户调查率 100%。二是坚持“三项制度” 。全面落实“年审制度” 、 “巡查制度” 、“包户制度” 。三是对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进行评估。严格按照

8、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文件要求,与县卫计局共同开展了全县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并由乡镇卫生院根据特困人员实际情况出具了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经统计,全县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共 839 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 25 人,农村特困人员 814 人;全县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共 1259 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 38 人,农村特困人员 1221人;全县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共 4896 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46 人,农村特困人员 4750 人。2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由县民政局起草,经县发改委

9、、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残联等单位共同修订,县人民政府于今年 4 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XX 府办函2017 28 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力度,整合救助资源。三、工作措施及成效(一)城乡低保 1认真开展了 2017 年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一是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 (XX 民函201730 号)文件。从 2017 年 3 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对 2017 年 3 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要

10、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重新申请,乡镇人民政府重新调查审核认定,县民政局重新审批,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坚决予以退出,将符合享受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二是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二榜公示等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县民政局对乡镇审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指导,并按 30%的比例对乡镇审核通过拟纳入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了低保政策全面彻底公开,将低保政策特别是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审核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实现了对象公开,严格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对享受对象实行两榜公示。实现了

11、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在各乡镇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XXX)XX,接受社会监督。2按信息化管理要求,及时调整低保数据。一是完善了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二是根据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中低保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蓬溪县数字民政平台中低保对象基本信息。3. 开展信息比对工作。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对象的住房、社会保险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取消。4实施特殊群体救助。针对爱滋病人这个特殊群体,我局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一是将爱滋病人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二是提高救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中爱滋病人按每人每月 320 元的

12、标准打卡发放低保金;农村低保对象中爱滋病人按每人每月 200 元的标准打卡发放低保金;三是保护爱滋病人隐私。简化爱滋病人纳入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审核审批资料不公开不公示;爱滋病人月领取低保金,采取单独打卡发放。(二)城乡医疗救助1全额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参加 2017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五保参保率达 100%。2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以奖代补金审核工作。对申领看护资金的监护人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做到了资料齐全,记录清楚,目前已做好了打卡发放的准备。3按照医疗救助标准,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施救,并打卡发放救助金。1-6 月,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

13、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达 70%。(三)临时救助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县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规范申办程序。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病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和意外事故证明材料等) ,并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由乡镇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救助金额 1000元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救助;救助金额 1000 元以上的,报县民政局审批救助。对于急病救治、意外事故等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给予救助。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一)存在的问题.城乡低保工作压力大。要求享受低保的群众多;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停发工作难度较大。2.医疗救助资金需求大。随着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不断拓宽,救助力度逐渐加大,救助方式由被动救助转为主动救助,医疗救助资金支出逐年增加。(二)下步工作打算1.逐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按要求完成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2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贯彻力度,整合各项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3加大对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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