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设备失效的追溯评定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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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设备失效的追溯评定制度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评定已检验或试验结果的有效性。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特制订对处于失效状态下的计量器具所出据的检测数据进行评定、追溯的制度。为满足国际质量标准的要求,确保企业计量检测体系规范运行并为产品的高质量生产供可靠的基础保证,就须完善对处于失准状态下的计量设备的控制,对其已出据的影响检验或试验结果的检测数据实施评价和必要的追溯。1 目的实施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目的是为了避免因失准计量设备在未被察觉时投入使用后所出据的检测数据影响已检验的试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结果的评定、追溯流程应是:分析失准计量设备 评定已出检测数据 评判检测数据影响、效能

2、追溯已检测产品等循序渐进的几个过程。2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2.1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工作的实施范围通过分析计量设备失效的类型及程度、计量设备的使用及作用效能的影响,可确定在企业生产检测过程中实施失效计量设备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1)当计量设备失效时,必须对已开始的检验工作重新进行,并分析对检验结果的影响。(2)对企业生产检验领域,是对影响产品质量(即影响检验或试验结果)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才开展工作,并依据该计量设备失准的类别、程度及所出具检测数据的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决定进行追溯的程度。而对不影响产品质量、仅起辅助、指示监控作用的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不进行数据追溯。

3、(3)在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计量设备失效时,需立即对此类计量设备进行评定、分析,必要时迅速重新检定、调校合格或更换同等级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尽力停止使用已出据的计量数据, ,追溯已出具计量数据的影响。2.2 检测数据的评定与追溯工作的实施重点联系实施数据评定追溯的思路、实施范围的分析,结合企业实际,可确定在企业范围开展工作的重点为:产品调试、检验、出厂检验、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3 检测数据分析原则及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和方法3.1 失准计量设备分析的原则(1)对出现损坏、工作不正常、功能出现可疑等情况的在用计量设备: 属于使用中突发、未再正常投入检测工作的,不进行数据追溯;未发现失常仍继续使

4、用的 ,则须对相应检测数据进行评定、追溯。(2)对封印、校准状态标识完好性被破坏,超过检定(校准)周期及设备中不影响检测性能的零部件缺损等失准情况的在用计量设备,经调整后检定合格时,不必进行检测数据追溯; 经检定不合格的,须开展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3)属于示值超差且超差程度已超过设备预期使用要求或检测功能有故障的在用计量设备,须对其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开展分析、评定及追溯。3.2 检测数据评定追溯原则和方法(1)对在用计量设备失效时所出据检测数据的评定、追溯工作,可由质检部门统一监控、闭环管理;由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进行 ,其间吸收质量管理、产品工艺技术、检验、计量等部门的相关人员

5、参加;当根据评定结果需要对已检验产品作原样超差利用时,还需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吸收产品设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并保留评定、追溯记录。(2):当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失效严重,可将该计量设备自上次检定(校准)到发现失准期间已检测的产品进行评判。按检测时间顺序将已测产品划分为若干单元,从发现设备失准的前一个单元起依次向前,逐一用全检或抽样检验的方法(具体可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等距随机抽样、分层随机抽样、整群随机抽样等方法)重新对各单元产品进行测量,直至一个单元中未发现不合格品为止。前面的那些单元的测量结果可认为有效,或认为是可以接收的合格产品。对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单元,则用全检的方法剔除不合格品。4 检测

6、数据评定与追溯的实施(1)计量确认 (检定/校准 ) (周期检定、非周期检定、抽检)及使用过程中发现在用计量设备失准时,计量检定人员应对其失准的性质、种类进行判定。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在用计量设备,发现其示值超差或检测功能失效时,检定人员应及时填写“失效计量设备情况报告单”,报质检部判定其示值超差或功能失效的影响程度。对需要数据追溯的,填写“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由质检部发至计量设备使用部门,并备案跟踪监督。(2)计量设备使用部门接到“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后,应立即完成失效计量设备所出数据的评定与追溯(即从发现失准起往前对已用其检测的产品进行评定、追溯,采用校准、检定合格的同类计量设备检测产品)。

7、根据计量设备所测产品,对照工艺技术要求,评定该计量设备近期所出数据,分析其是否对此种产品的质量有影响,从而决定追溯的程度。当确认所出数据不作为产品检验依据或最终检测依据,或不是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的关键数据时,停止追溯。当确认所出数据作为产品检验依据或最终检测依据、是关键工序中重点检测点的关键数据时,应分析该检测数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a.当数据不影响产品功能时,停止追溯;b.经测量,对合格的产品停止追溯;对不合格的产品则按企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直至对产品做出结论为止。(3)数据评定、追溯完毕后,承担追溯任务的单位(检测试验设备使用单位)应将追溯情况填入“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中,报质检部,以便形成闭环管理。失效计量设备情况报告单使用部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失效计量设备编号失效计量设备名称数量工序名称失效时间 上次检定时 间失效情况记录使用人处理意见使用人:质检部处理意见质检部:检测数据评定追溯表填写部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失效计量设备编号失效计量设备名称数量工序名称失效时间 上次检定时 间检验数据的评定检验数据的追溯校准、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检测结果使用部门追溯评定意见 质检部对此评定、追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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