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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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总则1.0.1 为使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验收合格并投人正常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0.3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 building mounted photovoltaic system与建筑结合的光伏系统,包括建材型光伏系统、构件型光伏系统和安装型光伏系统。2.0.2 直流汇流箱 dc combiner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将一定数量、规格相同的光伏组件串联,组成若干光伏申列,并将若干光伏串列

2、并联汇流后接人的装置。2.0.3 光伏方阵 pv array由若干光伏组件在机械和电气上按一定方式组装在一起,并有固定的支撑结构而构成的直流发电单元,其中不包括地基、太阳跟踪器、温度控制器等类似的部件。2.0.4 巡检 patrol inspection按特定的周期,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巡视检查的活动。3 基本规定3.0.1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经验收合格后,在系统投用前,应制定运行与维护技术手册。3.0.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不应对人员或建筑物造成危害,其运行与维护应保证系统本身安全,并应保持正常的发电能力。3.0.3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主要部件在运行期间,应始终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

3、品标准的规定,达不到要求的部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3.0.4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主要部件周围不得堆积易燃易爆物品,设备本身及周围环境应散热良好,设备上的灰尘和污物应及时清理。3.0.5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各个接线端子应牢固可靠,设备的接线孔处应采取有效封堵措施。3.0.6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主要部件在运行时,温度、声音、气味等不应出现异常情况,指示灯应正常工作并保持清洁。3.0.7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中的计量设备和器具应符合计量的要求。3.0.8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3.0.9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全部过程应进行记录,且所有记录应存档,并应对每次

4、故障记录进行分析。4 运行与维护4.1 一般规定4.1.1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宜选择在晚上或阴天进行。4.1.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维护前应做好安全准备,并应断开所有应断的开关,必要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4.2 光伏方阵4.2.1 安装型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中光伏组件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光伏组件表面应保持清洁,清洗光伏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使用柔软洁净的布料擦拭光伏组件,不应使用腐蚀性溶剂或硬物擦拭光伏组件;2)不宜使用与组件温差较大的液体清洗组件;3)不应在风力大于 4 级、大雨或大雪等气象条件下清洗光伏组件。2 光伏组件应根据本规范表 5.0.1

5、 的要求定期检查,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调整或更换光伏组件:1)光伏组件存在玻璃破碎、背板灼焦、明显的颜色变化;2)光伏组件中存在与组件边缘形成连通通道的气泡;3)光伏组件中存在与任何电路形成连通通道的气泡;4)光伏组件接线盒变形、扭曲、开裂或烧毁,接线端子无法良好连接。3 光伏组件上的带电警告标识不得缺失。4 对于使用金属边框的光伏组件,边框应可靠接地。边框和支撑结构应结合良好,两者之间接触电阻不应大于 4。5 当太阳辐照度为 500w/m2 以上,风速不大于 2m/s,且无阴影遮挡时,同一光伏组件外表面(电池正上方区域)温度差异应小于 20。装机容量大于 5okwp 的光伏电站,宜配备

6、用于检测光伏组件外表面温度差异的红外线热像仪。6 应使用直流钳型电流表在太阳辐射强度基本一致的条件下测量接人同一个直流汇流箱的各光伏组件串的输人电流,并计算其平均值,各组件串与平均值的偏差不应超过 5%。4.2.2 支撑结构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螺栓、焊缝和支撑结构的连接等应牢固可靠;2 支撑结构表面的防腐层,不应存在开裂和脱落现象,否则应及时处理。4.2.3 建材型和构件型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 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光伏建材和光伏构件应根据本规范表 5.0.1 的要求定期由专业人员检查、清洗、保养和维护,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调整或更

7、换:1)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内结露、进水,影响光伏幕墙工程的视线和热性能;2)玻璃炸裂,包括玻璃热炸裂和钢化玻璃自爆炸裂;3)镀膜玻璃脱膜;4)玻璃松动、开裂、破损等。2 光伏建材和光伏构件的排水系统应根据本规范表 5.0.1 的要求定期疏通、保持畅通。3 采用光伏建材或光伏构件的门、窗应启闭灵活,五金附件应无功能障碍或损坏,安装螺栓或螺钉不应有松动和失效等现象。4 光伏建材和光伏构件的密封胶应无脱胶、开裂、起泡等不良现象,密封胶条不应发生脱落或损坏。5 对光伏建材和光伏构件进行检查、清洗、保养、维修时所采用的机具设备应牢固,操作灵活方便,安全可靠,并应有防止撞击和损伤光伏建材和光伏构件的措施。

8、6 在室内清洁光伏建材和光伏构件时,应防止水流人防火隔断材料及组件或方阵的电气接口。4.2.4 光伏方阵与建筑物结合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光伏方阵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过后,应普查光伏方阵的方位角及倾角,使其符合设计要求;2 光伏方阵整体不应有变形、错位、松动;3 用于固定光伏方阵的植筋或后置螺栓不应松动;采取预制基座安装的光伏方阵,预制基座应保持平稳、整齐,不得移动;4 光伏方阵的主要受力构件、连接构件和连接螺栓不应损坏、松动,焊缝不应开焊,金属材料的防锈涂膜应完整,不应有剥落、锈蚀现象;5 光伏方阵支撑结构上或光伏方阵区域内不应附加其他设施;光伏系统区域内不应增

9、设对光伏系统运行及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设施。4.3 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4.3.1 直流汇流箱和直流配电柜不得存在影响使用的变形、锈蚀、漏水、积灰,箱体外表面的安全警示标识应完整无破损,箱体上的防水锁启闭应灵活。4.3.2 直流汇流箱和直流配电柜各个接线端子不应松动、锈蚀。4.3.3 直流汇流箱和直流配电柜的直流输出母线的正极对地、负极对地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0.5m。4.3.4 直流汇流箱和直流配电柜配备的直流断路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灵活,性能应稳定可靠。4.3.5 直流汇流箱和直流配电柜配置的浪涌保护器应有效。4.3.6 直流汇流箱内直流熔丝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4.3.7 直流配电

10、柜的直流输人接口与直流汇流箱的连接应稳定可靠。4.3.8 直流配电柜的直流输出与并网主机直流输人处的连接应稳定可靠。4.4 控制器、逆变器4.4.1 控制器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控制器的过充电电压、过放电电压的设置应符合设计2 控制器上的警示标识应完整清晰;3 控制器各接线端子不得出现松动、锈蚀现象;4 控制器内的直流熔丝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5 直流输出母线的正极对地、负极对地、正负极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0.5m。4.4.2 逆变器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逆变器不应存在锈蚀、积灰等现象,散热环境应良好,逆变器运行时不应有较大振动和异常噪声;2 逆变器上的警示标识应完整无破

11、损;3 逆变器中模块、电抗器、变压器的散热风扇应能根据温度变化自动启动和停止;散热风扇运行时不应有较大振动及异常噪声,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断电检查;4 应根据本规范表 5.0.1 的要求定期通过断开交流输出侧断路器,检查逆变器的工作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断电检查;5 逆变器中直流母排电容温度过高或超过使用年限时应及时更换;6 逆变器的输出电能质量应符合电网并网或系统设计的要求。4.5 接地与防雷系统4.5.1 光伏接地系统与建筑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4.5.2 光伏组件、支撑结构、电缆金属恺装与屋面金属接地网格的连接应可靠。4.5.3 光伏方阵与防雷系统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在设计规定的范

12、围内。4.5.4 光伏方阵的监视、控制系统、功率调节设备接地线与防雷系统之间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功能应有效,其接地电阻应在设计规定的范围内。4.5.5 光伏方阵防雷装置应有效,并应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雷雨过后及时检查。4.6 交流配电柜4.6.1 交流配电柜维护前应提前通知停电起止时间,并应将维护所需工具准备齐全。4.6.2 交流配电柜维护的安全事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操作电源侧(或带电侧)真空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应有专人监护;2 停电后应验电,并应确保在配电柜不带电的状态下进行维护;3 分段保养配电柜时,带电和不带电配电柜交界处应装设隔离装置;4 电容器对地放电之前,不得触摸电容

13、器柜;5 配电柜保养完毕送电前,应确保无工具遗留在配电柜内。4.6.3 交流配电柜维护时应检查下列项目:1 配电柜的金属底座与基础型钢的镀锌螺栓应可靠连接,防松零件应齐全;2 配电柜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的标识器件应完整,编号应清晰、工整;3 母线接头应连接紧密、无变形、无放电变黑痕迹,绝缘应无松动和损坏,紧固连接螺栓不应生锈;4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应接触紧密;5 配电柜中开关的主触点不应有烧熔痕迹,灭弧罩不应烧黑和损坏,各接线螺栓应紧固,配电柜内应保持清洁;6 应把各分开关单元从抽屉柜中取出,紧固各接线端子;应检查

14、电流互感器、电流表、电度表的安装和接线,紧固断路器进出线,清洁开关柜内和配电柜后面引出线处的灰尘;手柄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7 低压电器发热物件散热应良好,切换压板应接触良好,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事故报警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应准确;8 配电柜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应大于 0.5m;二次回路应大于 lm。4.7 电缆4.7.1 光伏系统的电缆选型及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4.7.2 电缆不应在过负荷的状态下运行,电缆的铅包不应出现膨胀、龟裂现象。4.7.3 电缆在进出设备处的部位应封堵完好,不应存在直径大于 10mm 的孔洞。4.7.4 对于电缆对设备外壳造成过大压力、拉力

15、的部位,电缆的支撑点应完好。4.7.5 电缆保护钢管口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4.7.6 室外电缆井内的堆积物、垃圾应及时清理。4.7.7 电缆沟或电缆井的盖板应完好无缺;电缆沟内不应有积水或杂物;电缆沟内支架应牢固,无锈蚀和松动现象;恺装电缆外皮及恺装不应有影响性能的锈蚀。4.7.8 当光伏系统中使用双拼或多拼电缆时,应检查电流分配和电缆外皮的温度。4.7.9 电缆终端头接地应良好,绝缘套管应完好、清洁,无闪络放电痕迹;电缆相色应明显、准确。4.7.10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人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应可靠接地;金属电缆桥架间应可靠连接。4.7.11 桥架

16、穿墙处防火封堵应严密、无脱落。4.8 蓄电池4.8.1 蓄电他室温度宜控制在 5-25之间,通风状况应良好。4.8.2 在维护或更换蓄电池时,所用工具应带绝缘套。4.8.3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过充电和过放电。4.8.4 蓄电池的上方和周围不得堆放杂物。4.8.5 蓄电池表面应保持清洁,当出现腐蚀漏液、凹瘪或鼓胀现象时,应及时处理,并应查找原因。4.8.6 蓄电池单体间连接螺栓应保持紧固。4.8.7 当遇连续多日阴雨天,造成蓄电池充电不足时,应停止或缩短对负载的供电时间。4.8.8 每季度宜对蓄电池进行 2 次3 次均衡充电。当蓄电池组中单体电池的电压异常时,应及时处理。489 对停用时间超过 3 个月以上的蓄电池,应补充充电后再投人运行。4.8.10 更换电池时,宜采用同品牌、同型号的电池。49 数据通信系统4.9.1 监控及数据传输系统的设备应保持外观完好,螺栓和密封件应齐全,操作键应接触良好,显示数字应清晰。4.9.2 对于无人值守的数据传输系统,系统的终端显示器,每天应至少检查 i 次有无故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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