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西冲镇德昌煤、供用电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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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县西冲镇德昌煤矿供用电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德昌煤矿日期:2007 年 10 月 10 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组织机构3第三章 预测、预报及信息处理6第四章 应急响应7第五章 供电方职责与义务10第六章 用电单位职责与义务11第七章 保障措施和预防事故的措施12第八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22第八章 附 则23附图表:1、德昌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构成2、德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框架3、德昌煤矿事故基本应急程序4、德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示意图5、德昌煤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德昌煤矿供电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编制目的盘县煤矿供电应急预案是应对合法煤矿因矿电而可能发生事故所需的应急准

2、备和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处理煤矿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小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第二节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矿山安全法 、电力法 、 煤炭法 、 煤矿安全规程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 贵州省煤矿安全供用电管理办法 、 六盘水供电局煤矿安全供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大规定”及贵州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预案。第三节 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盘县煤矿供用电双方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中断等引起的对煤矿生产构成重大影响严重威胁的停电事件。2、本预

3、案适用于电网系统内发生大面积或长时间停电情况时,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对与处置、事故抢险、煤矿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第四节 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因电力中断而导致的煤矿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务类演习,提高煤矿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抢险,以及提高煤矿应对停电的能力。2、统一指挥。在本县电网调度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其中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工作;电网调度机构负责指挥电网事故处理

4、和电网恢复工作。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供用电双方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停电应急处理体系。盘县供电局针对本地区煤矿停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首先保证部分重要煤矿尽快恢复供电。煤矿用户根据自身特点,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煤矿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中,要确保大电网的安全,采取一切必须要手段,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主干网架、重要输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煤矿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供电秩序。第二章 组织机构一、成立盘县供电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局党总支书记、生产副局长、总

5、工程师、总经济师担任,成员由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盘南电网抢险组:组长:城关供电所负责人成员:红果供电所、平关供电所、水塘服务站、西冲服务站、乐民供电所、石桥服务站、珠东供电所、老厂服务站、大山供电所、新民服务站、保田服务站、响水供电所、金竹服务站。二、西冲德昌煤矿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启荣副 主 任:何令华、陈方、洪春文、张铁垒、王维军、蔡荣军。办公地点:德昌煤矿办公室。应急抢险组:组长:蔡荣军成员:张家润、蔡景高、何德志、杨富强、郭应林、孙飞、宁选择。三、机构职责(一) 、事故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全面工作,指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6、救援,协调参加应急救援各部门的工作,组织发动社会力量救援,请求专业救援机构给予援助,救援行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等。(二) 、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法人代表、总工程师、上级有关领导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帮所必要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4、工会主席:保证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

7、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5、机电工组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6、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上级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及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余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7、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高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

8、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8、通风管理员: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动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别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9、有关的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撒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祥细地报告给矿井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三) 、处理事故的通知方法及顺序矿井发生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矿调度立通知西冲服务站,盘县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四) 、应急联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镇政府协商驻地公安、武警、民宾预备役人员参加和

9、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第三章 预测、预报及信息处理第一节 信息监测与报告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矿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和初步处理、分析。对全矿的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及灾害故建立档案,对矿井存在的危险源、安全风险高的地点或区段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和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及时建立档案,每年制定矿山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同时上报县、镇煤管站及安监部门。第二节 预警及预警级别一、一旦发现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征兆或事故有扩大迹象时,指挥部应通过分析、研究判断、作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上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二、接井一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

10、织力量查明现场情况,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如实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分一般(IV 级) 、较大(III级) 、重大(II 级) 、特别重大(I 级)四级,按照事故级别以此向上级报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发布预警信号。第三节 信息处理矿应急指挥办负责全矿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和信息接报,研究判断和处理工作,根据对事故的性质、程度影响范围的判断,向矿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矿山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将信息上报,并及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根据矿井事故发生的程度和

11、影响范围及有关规定,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一旦发现与人员伤亡及对矿井有危害时,应由矿应急指挥办及时如实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下达上报指令后,指挥办按命令逐步上报。第四章 应急响应第一节 响应程序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照发生一般(I 级) 、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 、特别重大(I 级)四级矿山事故响应。矿山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授工作。当上一级预案启动时,下一级预案必须已经启动。一、 本预案启动程序一旦事故发生,本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

12、告后,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实行第一响应。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挥按规定报告西冲镇应急指挥办。同时按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组成现场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处理队伍赶赴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资源,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如果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能力有限,由现场指挥部向应急部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应急处理结束后,转入后期工作阶段。二、 应急响应1、发生事故后或镇领导有重要指示,或煤矿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实施救援,启动本预案。2、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即成立,其职责是:执行矿应急指挥部处置事故的决策指令,迅速掌握事故相关

13、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情况向镇、矿应急指挥办报告,组织指挥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应急救援、迅速制事态,做到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中的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3、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需要由现场需要由现场指挥部明确相关工作组开展工作。4、如果事态发生至本机构控制或处理有困难需要上一级应急响应,待专业救援队伍到达后,本机构服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三、事故信息报告1、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

14、责人和调度室。2、调度室或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尽快核实灾情及人员伤亡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矿应急总指挥、镇应急粉和有关部门。3、矿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按规定逐级上报。第二节 通迅矿应急指挥办与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电话,电信部门通过各种途径保证有关方面与事故现场的通迅联系畅通,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通讯电话详情风附表。第五章 供电方职责与义务1、对年产 60000 吨以上(含 60000 吨)煤矿无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或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不能及时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的,相应负责供用电管理部门应及时下达整改意见,明确整改完成时间。2、

15、在电力系统正常情况下,煤矿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35 千伏以上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 ;10 千伏及以下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7%。应在煤矿集中的变电站、线路上安装电压监测设备,统计、监测电压波动,对电压不能满足地区,采取一定手段对线路及设备进行改造。对于在不到要求的应及时与用户签订补充协议。3、必须严格按照自管辖范围划分原则共同做好电网的运管工作。4、因计划检修(施工)卷烟厂根据县调指令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用电单位,通知内容包括(计划、送电的时间,停电时应使用的备用电源) 。用电单位应在主供电源失电前将负荷转移到供电方指定的备用电源上,主供电源恢复送电后用时恢复正常运行方式时的供电。第六章 用电单位职责与义务1、盘县西冲德昌煤矿与县调间具备专用调度通讯通道,双方均应确保调度通讯畅通。2、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共同确保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3、在六盘水电网的调度关系上“县调”是上级调度机构, “盘县西冲德昌煤矿”是下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级”的原则,盘县西冲德昌煤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对于上级调度值班员下达的调节器度指令,盘县西冲德昌煤矿应确保迅速、正确地执行,不得拖延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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