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制约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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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权力的善用可以兴国兴邦 ,权力的滥用却会祸国殃民。权力缺乏制约 ,必然导致专断独裁 ,导致腐败。缺乏制约的权力所以腐败 ,既跟权力本身的负面特性有关 ,也跟掌权者所具有的人性弱点有关 ,权力的制约表现为两种形式 :其一是自律 ,即掌权者对权力的自我约束 ;其二是外律 ,即通过制度约束权力。外律又有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民主 ,以权利制约权力 ;二是通过分权 ,以权力约束权力。分立的权力通过彼此制约而达致的动态平衡 ,被称为权力的制衡三、我国宪法权力制约原则确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是宪法的核心精神

2、之一。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十九世纪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阿克顿勋爵深刻地指出,“权力有腐败的趋势,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腐败” 。中国的封建历史也证明,绝对的专制皇权,不仅造成了皇族自身的普遍腐败,而且产生了种种因分享这种权力而发迹的贪官污吏。权力必须制约,这是由权力本身的特点有很大的关系。国家权力具有排他性,也就是国家权力作为整体有独立处理国内国际事务而不受他国干涉或限制的权利。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将其自身的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从而给社会带来无穷的灾难。同时它有暴力机关作为后盾,有时权力的强制性可导致制约的暂时失败,使得权力使用者采取错误的决策或以权谋私。而且这种权力具有普遍性,它普遍约束着全体社

3、会成员。因而一旦权力失控,它对社会的危害也是全局性的。权力还具有扩张性。权力是一种支配、控制和管理力量,当它不受限制地被运用时,往往呈现出无限扩张的异化倾向权力的无限扩张,必然要打破既定的界限和范围,侵犯其他权力,甚至危及公民的权利。现实生活中,政府权力侵犯人民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等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政府强拆农民老宅逼得农民自焚,强占农民土地修路或者给投资商建厂,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比如某某领导干预迫使法官在判决上倾向于自己保护的一方,法官也常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法院是“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比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导致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等等。凡此

4、种种,都有一个相同的原因,那就是公权力的行使没有受到制约。确立权力制约原则,并且把书面的宪法原则转化为现实的权力制约机制,让政府、国家权力在阳光下有序地运行,能明确个权利主体的职责,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能协调好权利主体各方的利益,互不干涉,互相制约,提高权力行使效率;能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加大公权力的权威,加大人民对政府的信赖,提高人民对政治的参与热情,进而增加整个社会的民主氛围。这是宪政的要求与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一环。在我国,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人民与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方面,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

5、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可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等;一是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有各种监督方式,比如人大监督、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等。四、完善我国权力制约机制(一)分权机制长期以来我们认为分权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在我们国家实施可能会导致政治上的动荡。但恩格斯说:“这种分权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关而实行的日常事务上的分工而已。 ”况且这种分权并不是由某个人独自领导完成,它必须在法制轨道上,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进行。我认为分权机制可在两个方向进行。横向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掌握立法权,政府享有行政权,法院、检察权独立享有司法权。全国人大立法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完善我

6、国的法律体系。司法权的行使不受行政权的干涉,法院必须独立办案,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判决,不能因为某某行政官员的一个电话就动摇判决。这里我觉得有个很重要的权力必须从政府权力中划出来财权,每一笔支出都交由人大调查审核后再进行调拨,就可能避免因为某行政官员的一句话多少个亿就流出去的情况,而且,法院检察院不再问政府要钱,便能减少受行政权的干扰,提高审判的公正性,提高司法权威,让人民有了纠纷能找到个伸冤诉苦的地方。纵向上,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一些只能由中央行使的权力,中央要牢牢掌握。但中央授权给了地方,就要给地方充分发展的自由,不能统得过死。这里有种权力必须处理好,那就是人事任免权。国家工作人员是代表

7、人民行使国家公权力的,不是代表上级领导。所以,这些人员的任职,上级可以提名,可以推荐,但真正决定的必须是人民或人民选出来的代表,政府不能主导人民选举哪位干部。干部的升职也不能仅仅靠上级的干部考核制度,那样的结果是干部听上级的话,而不想着人民的利益。他的升职与否,应该由他所在区域的人民来投票。而且在干部升迁这块,还可以灵活处理,不一定升职了就从县里调到了市里,市里到省里,省里到中央。职位高低、工资待遇可以变,但在哪里当干部不一定要变。这样,也不会干部一切朝前进,为了更好地朝前进就不择手段地朝“钱”进,见到上级领导比见了祖宗还崇敬。(二)监督机制1、人大监督。人大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组成的,它要监督

8、行政权是否合法地行使,政府官员是不是依法办事了;要监督各项财政预算是不是合法,拨出去的款项是不是都用到了实处;要监督法院检察院办案是否独立,有没有滥用司法等等。我们的全国人大还必须尽快建立起违宪审查机制,对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对下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否违宪进行审查。2、法律监督。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切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不能例外,除了法律上规定的享有豁免权的主体除外。3、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自由很重要,政府不但不能干预正常的新闻活动,而且必须为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提供必须的信息。这样,政府活动、权力行使才能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五、小结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在今天的中国,要搞好反腐工作,要建设社会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要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加强权力的制约,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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