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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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m46 全国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操作指南(暂行)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项目名称:全国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性 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从事缫丝绢纺生产经营的企业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184 项。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733 号)附件 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 7 项。2007 年 10 月9 日发布四、行政审批数量有。根据国家茧丝办核定的生产规模总量,结

2、合广西蚕茧生产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各地现有生产规模来核准。五、行政审批条件(一)新建缫丝、绢纺生产企业取得生产经营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2条件:1、生产规模:缫丝企业生产规模应达到自动缫 1600 绪及以上,绢纺企业生产规模应达到绢纺锭 5200 锭及以上;2、原料供应:以当地县为单位,每 1600 绪自动缫或 5200 锭绢纺锭生产能力应配套有可供养蚕的蚕桑面积 1 万亩以上;3、有经过有关部门评估认可的初步设计方案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建厂的批复;4、有当地环保部门的评估意见;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复审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取得准产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生产规模:缫丝

3、企业生产规模应达到自动缫 1200 绪及以上, 绢纺企业生产规模应达到绢纺锭 5200 锭及以上,所有生产用设备未超过正常使用年限;2、原料供应:根据复审当年广西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广西茧丝办)所掌握的全区可供原料情况以及现有生产规模核定给各地的总规模来执行;3、产品质量水平:企业在近三年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缫丝企业的桑蚕生丝平均品位达到国家标准 GB1997-2001生丝3A 级及以上、双宫丝平均等级达到行业标准 FZ/T42005-1998桑蚕双宫丝特级及以上,绢纺企业的桑蚕绢丝产品质量平均等级达到现行行业标准 FZ/T42002-1997桑蚕绢丝一级及以上,桑蚕丝产品质量平均等级达到现行

4、行业标准 FZ/T42002-1997桑蚕绢丝一级及以上;4、企业管理水平:企业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国家及省(区、市)认定型号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计量仪器,建立严格质量检验制度,定期对操作工人和质检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培训;5、环保要求:企业污水排放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3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一式三份)(一)新建企业申领准产证需提供的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申请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原件) ; 2、当地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出具的蚕桑面积证明材料(原件) ; 3、经有关部门评估认可的初步设计方案和

5、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建厂的批复(复印件) ; 4、当地环保部门的评估意见书(复印件) ; 5、新厂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二)复审企业需提供的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申请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原件) ; 2、公正检验机构的质检报告(复印件) ;3、环保部门检测报告(复印件) ;4、企业管理水平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示范文本:4广西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核准备案表单位名称 邮 编详细地址企业性质法人代表 电话 传 真建厂时间 职工人数企业基本情况 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生产能力 总能力: 绪,其中立缫: 绪;自动缫: 绪设备型号 组数 绪数 进厂时间缫丝现有设备

6、规模产品名称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1-10 月主要产品产量产品名称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1-10 月主要产品质量水平项目名称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1-10 月吨丝用水量(吨)废水排量(吨/年)企业环保情况年平均CODCr(mg/L)5年平均BOD5(mg/L)SS(mg/L)氨氮(mg/L)动植物油(mg/L)市经委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专家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自治区经委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备注(有关情况说明)企业生产准产证编号(由省级茧丝办填写)SZC备注:生产准产证编号说明:广西准产证采用统一编号,由 SZC

7、(代表桑蚕丝准产证) 及 9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 1、2 位为广西行政区划码,第 3、4 位为企业所在市的行政区划码,第 5、6 位为发证年份,第 7、8、9 位为企业级代码。企业级代码由自治区经委(茧丝办)确定。广西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复审备案表单位名称 邮 编详细地址企业性质 原准产证号 SZC法人代表 电话 传 真建厂时间 职工人数企业基本情况 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生产能力 总能力: 绪,其中立缫: 绪;自动缫: 绪设备型号 组数 绪数 进厂时间缫丝现有设备规模6产品名称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1-10 月主要产品产量产品名称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8、 1-10 月主要产品质量水平项目名称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1-10 月吨丝用水量(吨)废水排量(吨/年)年平均CODCr(mg/L)年平均BOD5(mg/L)SS(mg/L)氨氮(mg/L)企业环保情况动植物油(mg/L)县经贸局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市经委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自治区经委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备注(有关情况说明)企业生产准产证编号(由省级茧丝办填写)SZC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一)企业所在县、市的经委(经贸局、茧丝办)负责受理企业申请7材料,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产业布局的合理性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并将申请

9、材料和初审意见逐级报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茧丝办) ;(二)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对市级经委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广西茧丝绸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核准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颁发全国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准产证 ,并将批复文件报商务部备案。九、行政审批程序(一)新建企业申请全国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的审批程序:申请单位向所在县经委(经贸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县经委(经贸局)初审合格后,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报市经委(茧丝办)市经委(茧丝办)审核后,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政务服务窗口由政务服务窗口转轻工业处(茧丝办) ,轻工业处(茧丝办)按

10、程序进行审核,并草拟批复文件,呈委领导签发,报商务部备案以及网上公布的方式公布获得生产资格的企业名单,印发全国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准产证证书送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 (二)对已获得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准产证的复审程序: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每年下达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准产证复审工作通知申请单位向所在县经委(经贸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县经委(经贸局)初审合格后,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报市经委(茧丝办)市经委(茧丝办)审核后,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自治8区经济委员会轻工业处(茧丝办)轻工业处(茧丝办)按程序进行审核,并草拟批复文件,呈委领导签发,报商务部备案以及网上公布的方式公

11、布获得生产资格的企业名单,印发全国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准产证证书送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9事项序号 11-m46全国缫丝绢丝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 个工作日)市级经委审核汇总提出意见上报(原则上每年集中办理 2 批)轻工业处审查(限 12 个工作日)承办责任人(必要时到现场核查)提出审理意见(限 10 个工作日)承办处室负责人审核(限 2 个工作日)委主管领导审批(重大事

12、项报委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做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 2 个工作日)轻工业处制作决定文件和印制证书(限 5 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 诺办结时限内)服务窗口通知有关市级经委领取决定文件和证书(限 1 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 诺办结时限内)申请人(企业)提出申请,提交 规范的申报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到实地核查提出意见上报(原则上每年集中办理 2 批)上报自治区经委服务窗口对初审进行审查并分送主管业务处室(每年 2 月 10-15 日、7 月 10-15 日受理)(限 1 个工作日)10十二、行政审批收费不收费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准产证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对缫丝、绢纺企业组织复审一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16 号,1997 年 4 月 30 日印发),第三条。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缫丝绢纺准产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经贸外经1998479 号 1998 年 8 月 3 日印发) ,第一条第(三)款十四、承办处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71-5595696、5595694、5595679联系电话:0771-5595687轻工业处(茧丝办) 联系电话:0771-5627178、56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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