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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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4.1.5 建筑物的体形系数 S 应符合表 4.1.5 的规定,如果体形系数不满足表4.1.5 的规定,则必须按照第 5 章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建筑层数4 层的建筑,体形系数上限值必须0.55;建筑层数3 层的建筑,体形系数上限值必须0.6。表 4.1.5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建筑层数气 候分 区 3 层 46 层 711 层 12 层严寒地区 0.50 0.40 0.35 0.30寒冷地区 0.50 0.40 0.35 0.30夏热冬冷地区 0.55 0.45 0.40 0.354.1.12 采用分体式空气调节器(含

2、风管机、多联机)时,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能通畅地向室外排放空气和自室外吸入空气;2 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会发生的气流短路;3 可方便地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4 对周围环境不造成热污染和噪声污染;5 支架稳固,不存在安全隐患。4.2.1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气候分区区属不同,不应超过表 4.2.1-1、4.2.1-2、4.2.1-3、4.2.1-4 中规定的限值。如果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不满足上述表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必须按照第 5 章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表 4.2.1-1 严 寒地区围 护 结 构 传 热 系 数 的

3、限 值1序号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 W/(K)12 层建筑 0.45711 层的建筑 0.4246 层的建筑 0.401 屋面3 层建筑 0.3512 层建筑 0.55711 层的建筑 0.5246 层的建筑 0.502 外墙3 层建筑 0.453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0.504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楼板 1.205 采暖空调房间通往室外的门 1.56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0序号 围护结构部位 保温材料热阻 R (K)/W7 周边地面保温材料热阻 1.88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 墙) 1.5表 4.2.1-2 寒冷地区围 护 结 构 传 热 系 数 的 限

4、值序号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 W/(K)12 层建筑 0.60711 层的建筑 0.5546 层的建筑 0.501 屋面3 层建筑 0.4512 层建筑 0.65711 层的建筑 0.6046 层的建筑 0.552 外墙3 层建筑 0.503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0.604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楼板 1.505 采暖空调房间通往室外的门 2.026 阳台门下部门芯板 1.77 周边地面保温材料热阻 1.58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外墙) 1.2表 4.2.1-3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W/(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传热系数 K W/(K)体形系数(

5、S) 序号 围护结构部位 D2.0 2.0D3.0 D3.01 屋面 K0.7 K0.8 K1.02 外墙 K1.0 K1.3 K1.53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K1.54 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隔墙 K2.05 分户墙和楼板 K2.0S0.46 采暖空调房间通往室外的门 K3.01 屋面 K0.7 K0.8 K0.92 外墙 K0.8 K1.0 K1.33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K1.34 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隔墙 K2.05 分户墙和楼板 K2.00.40S0.456 采暖空调房间通往室外的门 K3.0续表 4.2.1-3传热系数 K W/(K)体

6、形系数(S) 序号 围护结构部位 D2. 2.0D D3.030 3.01 屋面 K0.65 K0.7 K0.82 外墙 K0.7 K0.8 K1.03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K1.04 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隔墙 K2.05 分户墙和楼板 K2.00.45S0.506 采暖空调房间通往室外的门 K3.01 屋面 K0.50 K0.60 K0.652 外墙 K0.6 K0.7 K0.83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K1.04 分隔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隔墙 K2.05 分户墙和楼板 K2.0S0.506 采暖空调房间通往室外的门 K3.0表 4.2.1-4 温和

7、地区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 W/(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传热系数 K W/(K)气候分区 序号 围护结构部位 D2.0 2.0D3.0D3.01 屋 面 K0.6 K0.8 K1.02 西向外墙 K0.8 K1.5 K1.8温和 A 区(温和干热区)3 东、南、北向外墙 K1.0 K2.0 K2.041 屋面 K0.6 K0.8 K1.0温和 B 区2 外墙 K0.8 K1.84.2.2 不同朝向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表 4.2.2 不同朝向的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及天窗)传热系数限值和遮阳系数限值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 K W/(K)气候分区外窗

8、面积(以外窗洞口尺寸计算)起居室、卧室及书房等厨房、卫生间、楼梯间、建筑面积小于 5的储藏室外窗(含天窗)综合遮阳系数 SCw (东、西向 / 南向/ 北向/天窗)外窗面积2.5 2.52.5外窗面积4.0 2.0严寒地区外窗面积4.0 1.83.5 -/-/-/0.50外窗面积2.5 3.52.5外窗面积4.0 2.5寒冷地区外窗面积4.0 2.03.5 -/-/-/0.50外窗面积2.5 3.5 4.5 -/-/-/0.502.5外窗面积6.0 2.5 0.50/0.60/-/0.406.0外窗面积9.0 2.0 0.45/0.55/-/0.35夏热冬冷地区外窗面积9.0 1.53.50.

9、40/0.50/-/0.35外窗面积2.5 5.0温和地区外窗面积2.5 3.5 6.5 0.45/-/-/0.40注: 1.表中的 “北”代表从北偏东 600至北偏西 60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 300(包括等于 300)至偏南 600(包括等于 60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 300至偏西 300的范围。2.凸窗、弧形窗及转角窗的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3.确定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时,外窗的面积按每个房间外窗面积累加计算。4.表中的遮阳系数系指外窗透明部分的遮阳系数: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5窗的遮阳系数=玻璃的遮

10、阳系数(1-窗框比) , PVC 塑钢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 0.30,铝合金窗窗框比可取 0.20。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按照附录 C 进行计算。4.2.3 严寒地区除南向外不应设置凸窗,寒冷地区北向的卧室、起居室不应设置凸窗。严寒、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有凸窗时,其不透明的顶部、底部、侧面的传热系数应小于或等于外墙的传热系数。4.2.4 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及天窗)的气密性能等级应不低于该标准的 4 级;夏热冬冷、温和地区居住建筑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及天窗)的气密性能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7107-2002 的 3 级;5.1

11、.1 当设计的居住建筑不符合本标准第 4.1.5 条和 4.2.1 条,表 4.2.1-1 表 4.2.1-4 中序号 3、4、5、6、7 的各项规定时,则应按本标准第5.1.3、5.1.4 和 5.1.5 条或 5.1.6 条的规定计算和判定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5.1.2 当采用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进行计算和判定时,建筑的体形系数上限值、屋面、外墙、外窗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必须小于标准第 4.1.5 条的上限值、以及第 4.2.1 条、第 4.2.2 条中的各项规定值。5.1.3 本标准采用建筑物的采暖、空调年计算耗电量为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5.1.4 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应采用动态方法计算

12、。6.1.1 采暖和(或)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源集中设置的居住建筑,在施工图设计时,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6.1.6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居住建筑不应设计采用直接电热采暖。6.1.7 采暖和(或)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源集中设置的居住建筑,必须具备住户分户热量分摊的条件;设计时应设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或预留安装该装置的位置。6.2.3 锅炉的选型,应与当地长期供应的燃料种类相适应。锅炉的设计效率不6应低于表 6.2.3 中规定的数值。表 6.2.3 锅 炉 的 最 低 设 计 效 率 (%)在下列锅炉容量(MW)下的设计效率(%

13、)锅炉类型、燃料种类及发热值 0.7 1.4 2.8 4.2 7.0 14.0 28.0 73 74 78 79 80烟 煤 74 76 78 80 82燃 油、燃 气 86 87 87 88 89 90 906.2.8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表。集中采暖系统中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楼前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结算依据。6.2.12 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不应大于 15 %。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阀。6.2.19 区域供热锅炉房应设计采用自动检

14、测与控制的运行方式,确保能满足以下要求:1实时检测。2自动控制。3按需供热。4安全保障。5健全档案。6. 锅炉房、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6.2.20 对于不采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的小型锅炉房,应设置气候补偿器。6.4.3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 7100W 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作为住宅小区或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中规定值。7.1.8 被动太阳能采暖为主的建筑,南向玻璃窗的开窗面积必须保证在冬季通过窗户的太阳得热量大于

15、通过窗户向外散发的热损失。南向开窗面积大小及外7窗的传热系数限值按照表 7.1.8 中不同集热方式来选取。当南向开窗面积不符合限制规定时,需要进行节能性能计算。表 7.1.8 被动太阳能采暖南向开窗面积大小及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集热方式 冬季日照率 建筑热工参数 规定限值窗 墙 比 0.5日照率70%传热系数限值 W/(K) 2.5窗 墙 比 0.55直接受益式 70%日照率55% 传热系数限值 W/(K), 2.5日照率70% 6.0集热蓄热墙 70%日照率55% 传热系数限值 W/(K) 6.0窗 墙 比 0.6日照率70%传热系数限值 W/(K) 4.7窗 墙 比 0.7附加阳光间式 70%日照率55% 传热系数限值 W/(K) 4.77.3.1 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并应对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7.3.3 地下水换热系统应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必须采用可靠的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冷量或热量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浪费及污染。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对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质进行定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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