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阵地管理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3963996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级阵地管理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村级阵地管理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村级阵地管理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村级阵地管理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村级阵地管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级阵地管理(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对村级阵地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村级阵地充分发挥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村级阵地的管理。本办法所称村级阵地是指全县各行政村按照有关要求建设的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有关组织办公、开展活动的场所。第三条 各乡(镇)、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村级阵地管理工作。第二章 村级阵地的使用第四条 村级阵地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村级阵地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第五条 村级阵地的使用权归村集体,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2、(一)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相关配套组织办公;(二)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及有关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和经乡(镇)党委许可使用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村级阵地全部或部分场所、设施、设备的用途,另作他用。第七条 村级阵地以满足需要为准,不盲目追求规模和档次,未经同意,村党支部、村委会不得随意对村级阵地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确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必须向乡(镇)党委、县委基层办逐级报告,经县委基层办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第八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根据实际加强对村级阵地的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村级阵地资源

3、的综合利用,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健康发展。第九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根据实际不断完善村级阵地的有关设施,建立健全有关资料档案并保存完好。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条村级阵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产权由县人民政府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准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准出售、转让、抵债、抵押。第十一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将村级阵地资产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保证帐实相符、帐目清楚;应明确专人监管并及时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第十二条 村级阵地使用者要爱

4、护公共设施、设备,违反规定使用或人为造成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损失的,追究使用者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三条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村级组织阵地设施、设备移交制度,因换届或其他原因调整班子和资产管理人员时,原管理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向新负责人移交相关设施、设备和档案资料。第十四条村级阵地的资产管理纳入村干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具体管理规定由各乡(镇)、村自行制定。第四章 国旗升挂与使用管理第十五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国家观念,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升挂国旗。第十六条 升挂国旗工作由村党支部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

5、春节以及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应当升挂国旗;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数民族村,春节可以不升挂国旗。第十八条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村党支部应当视情况组织全体村干部、党员、“三老”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共青团员、学生以及部分或全体村民参加;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和在场所有人员均应向国旗肃立致敬,同时应当奏国歌或者唱国歌。第十九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国旗、旗杆、旗台日常保养维护,国旗有破损、污损、褪色的,应及时进行更换;旗杆、旗台有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加强村级阵地的美化

6、、绿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卫生工作的监督、落实,创造洁净卫生的工作环境。第二十一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制定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卫生制度,保证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清洁有序。第二十二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制定院内、室内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制度,保证花草树木的良好生长和绿化效果。第二十三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制定维持环境卫生秩序的禁止性行为规定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惩处措施。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高度重视村级阵地的安全工作,经常对村民进行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和防火、防盗意识。第二十五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加强党的宗教政策的宣

7、传,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强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第二十六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按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值班制度,安排有关人员按照要求值班。第二十七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制定安全防范制度,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发生,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汇报。第二十八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制定安全管理的禁止性行为规定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惩处措施。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村级阵地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乡(镇)、村党组织、村委会根据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8、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乡(镇)、村党组织工作人员或有关人员在村级阵地管理中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等造成资产流失或不良影响及设施、设备损坏、丢失,导致重大事故的,分别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村党组织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各乡(镇)党委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详细的村级阵地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阿瓦提县委基层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注:以下制度仅供参考,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一、美化、绿化,创造洁净卫生的工作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9、,是良好精神面貌的具体表现,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卫生工作的监督、落实。二、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卫生由村干部打扫或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打扫(冬季要及时清理积雪),保持清洁、卫生、有序的环境。三、院内、室内花草树木由村干部或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修剪、施肥、灌溉、防冻等养护,及时清除杂草、杂物,预防病虫害。四、任何人不准在院内、室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等垃圾、杂物,乱倒污水。五、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室内外随意悬挂、张贴制度、标语、横幅、宣传画、公告、通知等;任何人不得在公共设施上乱贴、乱写、乱涂、乱画。六、任何人

10、不得占用院内、室内公共场所堆放私人物品或从事私人生产经营活动。七、任何人不准将家禽、家畜等带进院内、室内,更不能在院内饲养家禽、家畜。八、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党支部、村委会给予处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损失的,由违反规定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会议室使用制度一、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二、会议室的管理由村委会统一负责,各类设备、设施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三、非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四、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用餐、乱扔杂物等,保持会议室干净卫生。五、会议组织人员开会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会议结束

11、后及时清理打扫,桌椅摆放整齐,保持明亮整洁,电路畅通,以备下次会议使用。六、爱护公共财物,会议室所配备的用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不得将会议室的物品随意搬至他处,如有损坏、丢失,应由相关人员负责赔偿。七、有关组织借用会议室,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值班制度一、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村党支部、村委会应高度重视,经常加强安全、防火、防盗等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和防火、防盗意识。 二、按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安排值班,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担负起责任。三、值班人员要按时

12、交接班,值班时认真检查室内外设施是否安全,定期巡逻,高度警惕,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发生,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汇报。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严禁擅自脱岗、离岗、漏岗、酗酒。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以便及时安排人员更替,不得无故不参加值班。六、值班人员因失职、违反纪律造成事故、损失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视情况严肃处理。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一、文化娱乐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严禁从事赌博、封建迷信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二、活动者应注意公共形象和自身形象,患传染病者禁止入内。三、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

13、嬉戏,不得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四、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五、不得随意搬动文化设施、器械,未经许可不得搬到室外。六、活动者要爱惜室内一切用品及设施,不得在书籍、报刊上乱写乱画,在桌面、墙面乱刻乱划,如有损坏,按照规定赔偿。七、书籍、报刊借阅必须经过许可,遵守借阅制度,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照规定赔偿。八、室内应注意消防安全,活动者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严禁在室内吸烟。卫生室工作制度一、在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二、做好各类相关资料的统计和报告。三、负责辖区内的疾病预防、妇幼工作以及常见病的诊治和危重病人的转诊。四、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五、做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工作。六、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七、开展对群众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