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大学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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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1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一 序 言为了切实贯彻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学生会工作理论,积极谋求学生会的长远发展,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服务大学生、活跃校园文化、建设良好校风的高素质队伍,进一步使院学生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造一种务实、高效、积极进取的学生会文化。经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及秘书处研究决定,制定并修改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制定第五届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制度。本套内部量化考核制度以第四届、第五届学生会的内部量化考核制度基本内容为依托,并根据本学年学

2、生会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新需要、新思路以及电信院团学的一些实际情况做了适度的修改和删减,并将原来的加减分考核方式更加明确细致化,将请假制度规整、规范化,并增加部门例会开放及旁听制度四项新的人事任用管理考核制度,使之更加趋于人性化和符合电信院学生会的发展现状。为了使此量化考核制度更加趋于人性化,提高其可执行性,本套制度将在 2010 年 10 月10 日试行,制度试行期间,秘书处会积极收集主席团、部长、干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量化考核制度。2010 年 11 月 1 日本制度将在电信院学生会正式施行。在本制度施行期间,秘书处将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

3、照相关制度进行全面考核,请各部门对秘书处的工作进行监督。电信院学生会主席团及秘书处对本套制度有最终解释权。二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简称学生会。第二条 组织性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是由校团委领导、院团委直接指导的一个与大学生文化、学习、生活、社交等多方面密切相关的院级组织,是全体学生实现自我管理、校园文化建 2 / 12设以及充分享受民主的优秀学生组织,是学校、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进行沟通的一座坚实桥梁组织。第三条 组织宗旨学生会始终以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开展工作。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的考核范围为第五届学生会(电信院)全体成员(包括试用期的干部、干事)。第

4、五条 考核思想以 100 分为起评分,根据具体条列实行分数加减。第六条 考核办法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基础分为 100 分,根据第五届学生会内部量化考核条列进行分数加减。每个与对所有成员考核分数进行通报公示,下月初做评比排名,根据条例进行奖惩。第七条 制度执行组织本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小组成员由第五届学生会部长级及以上、秘书处组成。秘书处考核成绩(基础分为 100 分)占考核总成绩的 60%,各部门自行考核成绩(基础分为 100 分)占 25%,主席团考核成绩占 15%(基础分为 100 分) 。第八条 本制度执行计划2010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31 日为制度试行期,11

5、 月 1 日正式进入执行期。进入执行期后秘书处将按照内部量化考核制度的具体章程严格考核。第九条 制度的执行组织主席团组成小组依次对制度进行考核。三 秘书处考核条例序言 考核办法(一)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 100 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和加分。考核由秘书处总负责,接受全体学生会成员和学办老师的监督。(二) 考核对象: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所有学生成员。(三) 具体考核办法:考核采用“平时评分”和“期末总评”两种方式综合进行。 3 / 121. 平时评分:各部长每月对本部门学生成员的日常工作及表现负责检查、记录、考核,每月 29-31 号将考评表(附

6、表八)交至秘书处统计,每月 1-3 号秘书处将考核情况公示。2. 总评:采用“由上到下”与“由下到上”两种方式结合进行。由上到下:由团委和学生会主席执行,各部干事的考核采取各部的正、副部长打分,干事互评的方法。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由下到上:由部门副部和部门干事对本部部长打分(附表七) ,各部门部长对学生会主席团打分(自己除外) (附表七) 。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第 0 章 会议考核制度第一节 部门会议考核制度(一)各部门例会以及临时会议要求部长、副部、干事全体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需向本部门部长上交学生会专用请假条,并经得本部门部长签字同意后才可视为请假

7、有效,若不能及时上交假条者需向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提前说明情况,在会后(不含开会当天)两天内上交请假条至秘书处,否则将做旷到处理。每个部门每次例会请假人员不得超过三名,每人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一次扣 5 分。注:部长因故不能到会同理需向秘书处上交请假条(二)无故缺席部门例会及部门临时会议者扣 3 分,累计三次者做自动离职处理。(三)开会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扣 1 分。(四)酒后参加会议者扣 1 分。(五)会议中故意扰乱纪律、态度不端正者扣 2 分。(六)会议中对本部门的发展或其他部门的发展提出好的意见并被采纳者加 2 分。各部门部长每个月需向秘书处上交名单备案。第二节 部长级会议

8、考核制度(一)部长级例会以及主席团临时安排的部长级会议要求全体干部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需向主席和秘书长说明情况并上交学生会专用请假条经主席或秘书长签字以后方可视为请假有效。若不能及时上交假条者需向主席提前说明情况,在会后两天内(不含开会当天)上交学生会专用请假条至秘书处,否则将做旷到处理。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一次扣 5 分。另外部长无法到位时,务必安排一名副部替代。(二)无故缺席部长级例会者扣 3 分。 4 / 12(三)部长级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扣 1 分。(四)酒后参加会议者扣 1 分。(五)在会议中故意扰乱纪律、态度不端正者扣 2 分。(六)在会议中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未能对

9、本部门近期工作向主席团做出详细汇报者扣 2 分。(注:本条考核条例由主席团完成,会后主席团将考核结果交秘书处备案。 )(七)在会议中故意扰乱会会场秩序,干扰会议进程者扣 5 分。(八)在会议中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 3 分。(九)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落实者扣 3 分。第二章 活动考核制度(一)以学生会的名义开展大型活动未向团学负责老师以及主席团成员申请者扣 10 分,若在活动出现事故,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扣 10 分,主席团也可根据情况解除活动组织者的职务。(二)活动做出重大调整,未向主席团汇报者扣 3 分。若调整后出现重大事故者

10、扣 8 分。(三)活动负责人,未能有效维持活动现场秩序扣 3 分。(四)活动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未作妥善处理者扣 5 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扣 8 分。注:以上两条考核条例均由主席团完成。(五)在开展活动期间无故迟到者扣 2 分;无故中途退场者扣 2 分。(六)开展活动期间要求相关部门全体成员到场。若因故不能到场的干部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并在活动开始前三天之前向秘书处上交学生会专用请假条方可视为请假有效。否则做旷到处理;因故不能到场者的干事需提前一天向本部门部长上交学生会专用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由秘书处备案存档,否则视为旷到处理。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扣 3 分。在活动中旷到者扣 4 分。

11、(七)现场活动结束后未能及时打扫现场者扣 2 分(八)越级上报者扣 2 分。(九)对品牌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为品牌活动的创新建言献策者(如在迎新晚会、运动会、辩论赛、模拟招聘会、个人风采大赛等品牌活动中提出新的想法、设立新的活动环节等)加 3 分。注:此考核条例需部门部长向主席团上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加分。(十)为学生会策划新的活动并被主席团采纳者加 5 分(此考核条例需策划人拿出书面策 5 / 12划方可加分)(十一)活动期间工作积极、表现优异的干事者加 2 分(各部门负责人需在活动结束后将表现积极的两名干事名单上交秘书处,经查实后方可加分)(十二)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学生会

12、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 815 分。(十三)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者扣 35 分。(十四)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填乱画的,未按照原先计划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后放入档案本者扣 3 分。(十五)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扣 20 分.第三章 值班考核制度(一)在值班中迟到、早退者,当天相应值班人员扣 1 分。(二)干事在值班工作中旷到者,当天相应值班人员及本部门负责人(含部长、副部长)扣 2 分。(三)部长在在值班中旷到者扣 2 分。(四)若因故不能值班的人员需在值班开始前三日内向秘书处说明情况、上交学生会专用请假条,并通知秘书处轮换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值班、三日

13、内未上交假条至秘书处者视为旷到处理。(五)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需将办公室进行打扫,若在秘书处的检查中发现未完成,当日值班人员每人扣 1 分。(六)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学生会的物资外借表的填写及物资的整理。若办公室发现未能填写和整理,当次值班人员每人扣 1 分。注:秘书处将采用检查值班日志(每天检查一次) 、临时抽查以及各干部抽查的方式根据秘书处考核制度和办公室相应值班条例对值班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若发现上述违纪问题,我部将根据相关条例严肃查处,扣除相应分数。第四章 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培训感想考核制度(一)未能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培训感想的部门,该部门部长、副部长或相关干事扣 3 分。(

14、二)上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不够认真、工作计划可行性差、工作总结未能有效说明问题的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扣 3 分(此考核由主席团完成,考核过后交由秘书处扣分 6 / 12存档)(三)工作计划得到院团委、主席团的一致好评的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加 4 分。 (此考核由主席团完成,考核过后交由秘书处扣分存档)第五章 奖励加分制度(一)在期末综合测评中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加 5 分,二等奖学金者加 3 分,三等奖学金者加 2 分。(二)在一年教学工作部组织的各科目中考试中名列班级前 10 名者加 1 分。(三)在专业期末综合测评中进步 5 以上名者(含 5 名)加 3 分。(四)获国家级奖励者加 6

15、分,获省级奖励者加 5 分,市级奖励者加 4 分,校级奖励者加3 分、院级奖励者加 2 分。 (含奖学金、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五)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者加 1 分。(六)在期末考试中有挂科现象者扣 20 分,情节特别严重者主席团可劝其退出学生会。注:申请加分的人员需向秘书处上交相关奖励或成绩证明后方可加分。第六章 月度优秀干事、部门评选制度(一)评选目的:为增强第五届学生会内部活力、提高广大干事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会的可持续发展。秘书处根据第五届学生会的发展现状,经过电信院主席团的研究和认可,特制定月度明星评选制度。(二)评选准则:考核小组将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评选。对评选结果有

16、异议者有权在评选结果公布三日之内对考核小组提出质询,也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考核小组成员若在评选中出现徇私舞弊,将予以除名处理。(三)评选方式:每月月底各部门评选一位当月优秀干事。具体评选办法为干部打分和干事互评。干部打分占 60%,干事互评占 40%,每人基础分为 100 分,干部、干事可根据本部门相应人员在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相应评分。秘书处会在各部门当月最后一次例会时派我部干事进行评分监督和分数核算工作,在下月第一周公布各部门优秀干事名单。(四)奖励措施:每月当选月度明星的干事加 5 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将其照片张贴至学生会文化墙以作鼓励。 7 / 12第七章 末位淘汰制度(一)考核意义:新学期电信院学生会为进一步提高团学组织的工作效率,加强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竞争与合作,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素质和水平,电信院学生会研究决定在学生会各部、各部内部之间实行“末位淘汰制”。(二)考核目的:制定末位淘汰制旨在学生会学生会内部引入了一套竞争机制,有助于更好的调动干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全体成员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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