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竞业限制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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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竞业限制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甲方:_(“公司” )乙方:_(“雇员” )公司和雇员双方于_年_月_日(“生效日” )签订如下保密、竞业限制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本协议” )公司和雇员在下文中可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 。签于:雇员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据此:公司与雇员就密、竞业限制和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第 1 条 保密1.1 雇员在就职期间和离职后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规则:1.1.1 雇员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参照我国法律或是行政法规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应以履行工作的需要为限,不得超出其职责范围之外的以任何方式、手段或通过不正当途径探

2、听或获取商业秘密。1.1.2 雇员在就职期间及离职后,在商业秘密进入公知领域之前,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尽最大注意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确保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得商业秘密,雇员一旦得知任何商业秘密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得,应立即通知公司。1.1.3 雇员因履行职责而掌握的有关业务单位的商业机密,并且公司与上述业务单位签署有保密协议的,雇员应同时遵守上述保密协议的规定。1.2 雇员在就职期间和离职后不得有下列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1.2.1 利用职务之便,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1.2.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利用前项手段获取的公司是行业秘

3、密。1.2.3 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故意或者过失的向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披露。1.2.4 企图请求或劝诱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职员、代理人或顾问(无论其是否掌握商业秘密)离职。1.2.5 在职责范围之外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与公司的客户、供货商或其他人进行接触。1.2.6 在职责范围之外擅自复制挤在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论采用何种媒质) 。1.2.7 未经允许并非为履行职责的目的将记载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论采用何种媒质)带离公司。1.3 商业秘密返还雇员在离职或在公司要求时应立即将任何记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论采用何种媒质)返还公司。1.4

4、 保密期限雇员的保密义务自生效日起至商业秘密进入公知领域时止。第 2 条 竞业限制2.1 竞业限制范围。地域和时间雇员在全国范围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2.1.1 不得受聘于任何与公司业务相类似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之经济组织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无论雇员在该经济组织内系担任何职位,亦不论其是全职或兼职。2.1.2 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或以他人的名义经营任何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2.1.3 不得与他人共同经营任何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2.2 竞业职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劳动合同书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年。2.3 补偿费在雇员遵守本第二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向雇员支付补偿

5、费,补偿费用标准应使用法律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若无相关补偿费标准的,月补偿费应为雇员离职前月工资收入的_。雇员对于根据本条款获得的补偿费,应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由公司代为扣除个人所得税。2.4 补偿费支付方法2.4.1 补偿费在劳动合同书终止或接触后由公司按月支付给雇员。公司有权于劳动合同书合同期满或解除前,单方面通知雇员缩短或取消上述 2.2 条所述的竞业限制期限。若公司要求缩短竞业限制期限的,则公司有权减少上述第 2.3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若公司不要求雇员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则公司无须向雇员支付上述第 2.3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但雇员仍应遵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规定。2.4.2 在

6、竞业限制期限内,雇员应在_每次就任新用人单位时,书面通知公司,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a)用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业务范围;b)雇员在该单位的岗位、职责;c)不经营竞业业务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承诺。公司有权审核通知的真实性并向上述用人单位通报雇员在公司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第 3 条 知识产权归属3.1 公司知识产权雇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无论是否在通常办公时间且无论是否独自还是与他人共同)为完成工作任务或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成果,其申请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公司所有。雇员并同意将受雇于公司期间的构想、开发、完成的(包括在本协议生效日之前构思,开发或完成的)一切非职务

7、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新、改进、技术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方法、设计、分析、图标、报告、服务标识、商标、商业名称、图标和所有类似或相关信息(无论可否获取专利) ,以及基于上述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而获得的申请权能或能获得的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偿转让归公司所有,公司应根据公司制定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3.2 有效期本第三条的规定自生效日起永久有效。第 4 条 违约及侵权责任4.1 若雇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应:a )立即停止违约行为; b)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劳动合同书终止或解除前雇员年工资收入的 2 倍;c)若雇员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则雇员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若

8、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以雇员因违约获得的全部收益为准。4.2 若雇员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应:a )退还公司已经支付的补偿费:b)立即停止违约行为;c)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劳动合同书终止或解除前雇员年工资的 2 倍;d)若雇员违反第二条规定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则雇员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e)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以雇员违约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为准,但最低不得少于劳动合同书终止或解除前雇员年工资收入的 2 倍。4.3 若雇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应 a)立即停止侵权行为:b)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4 除上述民事责任之外,公司应有权根据雇员违约行为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的报告有关行政、公安、司法部门,由有关部门追究雇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第 5 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和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5.2 如发生争议的,应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5.3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审理时,除争议事项和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公司:_授权代表:_签字/盖章:雇员:_签名: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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