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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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的全程策划、销售代理等相关合作事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 2、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 ,总占地 亩;第二条、委托全案代理的服务内容1、项目前期全面市场调研;2、项目整体定位及项目包装设计;3、项目整体及阶段性营销策划方案、销售方案的制定与实施;4、项目广告策划、广告设计、投放实施及 VI、物料制作协调;5、项目促销活动策划、实施;6、销售团队的

2、组建、培训、管理、考核;7、销控、销售现场管理执行。第三条、委托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从事该项目的销售和全程策划、宣传推广工作。2、在项目销售前期,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部分的销售额基数和销售基价,乙方按实际销售额收取代理费。3、乙方根据不同阶段需要, 组建由项目营销总监、策划经理、销售经理、设计专员及若干名售楼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案小组。第四条、协议委托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止。第五条、取费标准、支付方式及相关规定1、前期费用的处理乙方放弃前期策划费用的收取,如因甲方原因,乙方在销售人员进场后三个月仍无法开盘销售,则乙方向甲方收取 贰 万元/ 月的服务费用直至开盘当日。2、销售代理佣金及

3、溢价分成 甲 、 乙 双 方 在 充 分 调 查 、 论 证 后 制 定 房 屋 的 销 售 均 底 价 , 并 予 以 书 面 确 认 。 乙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房源价格对外销售,并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 1.8 收取代理费。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销售均底价后,乙方根据市场发展及阶段营销需要通过自身努力在保证正常销售进度的情况下,尽量拉升售价以期达到开发利益最大化价,高出底价以上的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7 : 3 的比例进行分成(甲方 70 %,乙方 30 %) ,并确定双方每月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成结算。 在每月结束后二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月“载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购房者姓名、单价、总房款、

4、付款方式、签约时间、付款期限、到账金额、服务费计提比例、溢价分成、应付服务费金额等内容”的标准格式的“201年月代理销售服务费支付报告” ,该报告应由乙方项目营销总监签字确认。第六条、代理销售业绩确认标准购房客户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以首付款到帐为结算依据结算当月全部签约金额相应比例的销售提成。第七条、关于推广费用的处理办法为缓解甲方前期资金压力,同时体现合作双方风险共担,乙方同意垫付本项目一期开盘前所有的营销推广费用(不含售楼部装修、办公家具、配饰等与售楼部有关的一切费用) 。该推广费用,甲方应于开盘后一周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乙方负责提交各项推广方案的起草及费用预算,甲方负责审核并书面确认

5、后双方共同执行。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权力甲方的权力1、决策权和审批权:甲方拥有项目开发和推广、销售及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以及各项方案、计划、指标、费用标准制定的审批权。2、知情权: 甲方对乙方工作和项目营销进展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季、年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工作计划,按月、季度、年度提供报表。3、监督权: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销售、广告推广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4、建议权: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全案代理项目期间的各项工作计划、营销方案及管理制度制定提出建议。5、考核权: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的权力1、营销管理权:在双方协商一

6、致的前提下,乙方拥有该项目的市场定位、品牌策略、竞争策略、管理模式以及策划、广告、销售等项目管理事务的独立工作管理权。2、人事权:乙方拥有乙方项目组工作人员的聘用、晋升、免职、辞退和人员福利、人员考核、工资发放等权力。3、知情权:乙方为保证项目全程营销策划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权了解甲方项目运营安排及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有权了解甲方有利于项目营销进展的社会资源情况。4、销售代理权:本合同签订的全部销售建筑面积均属乙方代理销售范围,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及方式擅自出售,包括赠予和债务冲抵。第九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在乙方提供代理佣金支付报告后 5 日内支付代理佣

7、金,以便乙方正常开展工作。2、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整体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3、甲方须按双方确认的营销推广方案,及时支付广告、印刷品、促销品、公关费等费用,不得随意删减费用额度或拖延付款。4、在销售代理期间,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项目的各种有效证件和销售所需的资料。5、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销售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甲方委派专人办理定金、应收房款、契税、维修基金、按揭贷款和办理房产证所需各项费用款项的收存、票据填写等工作,收款人员应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与乙方相关员工上下班一致。 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对客户的承诺。 甲方应

8、与乙方协商制度价格策略和销售基准价格。6、甲方负责建设售楼部,并对售楼部进行必要的装修、布置,负责售楼部正常的电话、水电费、销售人员工装费及设备维修费用,提供售楼部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 。7、甲方对乙方派驻项目上的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及住宿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7、甲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的全部广告和促销费用。广告的发布、制作费用预算由乙方提交计划,报甲方确定。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管理中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9、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10、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售房合同的最后审定签字盖章。11、甲方负责宣传过程中的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乙方

9、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售任务(阶段性销售目标见附件一) 。2、乙方负责编定项目整体策划书和项目定位策略、销售方案及项目的包装方案。3、乙方负责该项目的策划销售工作,负责销售人员的组织、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销售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4、充分论证、分析、策划项目的整体及阶段性营销策略、推广策略、销售策略、销控策略,并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5、及时、有效地开展营销宣传及促销活动,根据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进行针对性的营销策划和形象推广;针对重大的节假日和重要的促销时期进行有效的促销。6、关于项目的销售进度。在项目合理的工程进度保证下,乙方应制定整体销售目标个阶

10、段销售目标并努力实现。7、乙方负责其所有项目组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种补贴、提成及全部差旅费用。8、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9、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汇报重大事宜。10、乙方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11、乙方对不能认真、积极、热情、完整履行自己职责而遭到客户投诉的销售人员和销售管理人员,在甲方明确提出并提供确凿证据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12、对于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所有办公用品、生活用品,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不当损坏,照价赔偿。13、对于已售出房源,乙方负有追缴房款的责任。 (对于甲方关系客户的房款缴纳,由甲方负责追缴,不列为乙方责任。 )

11、14、乙方提供的增值服务:乙方派专人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屋产权证和银行按揭工作(因办理以上工作,和住建局、银行等相关部门产生的协调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有违约方承担。2、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营销、广告费用而影响销售,其责任由甲方承担。3、甲方未能遵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费用和提取代理费,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代理费之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直至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保密条款乙方承诺在

12、受托本项目策划销售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图片、会议记录、策划报告、经验数据等均属于甲方机密,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处理。乙方如需公布上述资料,必须经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有关资料流失、外传均属于行为失当,甲方可按情况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1、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2、合同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或以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发出。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4、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 代表:二 00 年 月 日附件一:一期阶段性销售任务:1、一期开盘当月完成计划销售房源(住宅)60%,(商业)50%2、一期开盘后一个月完成计划销售房源(住宅)75%(商业)60%3、二期开盘当月完成计划销售房源(住宅)75%同时一期完成计划销售房源 (住宅)85%(商业)80%4、二期开盘后三个月完成总销售房源(住宅)90%(商业)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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