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3870685 上传时间:2018-02-1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GF-2000-0204建设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 1.4 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规模、特征: 1.6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7 承接方式: 1.8 预计

2、的岩土工程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第三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序号 报告、成果、文件名称 数量 内容要求 交付时间第四条:工期本岩土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5.1 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 计取;或以“预算包干” 、 “中标价加签证” 、 “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5.2 本岩土

3、工程费总额为 元(大写 ) ,合同生效后 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 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拨付工程费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总额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元)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6.1 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 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 天内予以确认,

4、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 天自行生效,此由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6.2 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 第七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7.1 发包人责任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 15 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7.1.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

5、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7.1.3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产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 元。7.1.4 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

6、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知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7.1.5 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 ,并承担费用。7.1.6 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7.1.7 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7.2 承包人责任7.2.1 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

7、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7.2.2 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7.2.4 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 ,保护好工作现场周

8、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 、文物等。7.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8.2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 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 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 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 100%的费用。8.3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

9、,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 10 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8.5 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9.1 发包人、承包人应

10、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第十条: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10.1 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10.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 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

11、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10.3 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 24 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 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10.5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由

12、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10.6 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耒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