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中山路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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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山南路南延伸段(环城南路通运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 标 编 号:(G)JYS201210019001项 目 名 称: 中山南路南延伸段(环城南路通运路)工程 招 标 人: 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备 案 机 构: (盖章)日期:2012 年 10 月 16 日- 2 -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五) 评标细则(六) 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工程技

2、术规范及监理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4.2 工程名称 中山南路南延伸段(环城南路通运路)工程(工程监理)2 4.3 建设地点 北起环城南路、南至通运路3 4.4 建设规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路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道路全长约 894米,环城南路许嘉路宽为 25.5米,许嘉路通运路宽为 27米,最大雨水管管径 1650mm,拟在道路两侧绿化分隔带内安装双臂路灯 35套,交叉路口安装 3火中杆灯 1套;新河桥总长 41.04米,跨径布置为 10+16+10m

3、三跨简支梁,桥梁宽度 27米,工程造价2355.2万元,其中桥梁造价约 360万元、道路照明造价约 66万元。投资额(监理费)约 50 万元。 4 5.1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5 5.2 质量标准 合格6 5.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路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工程等工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全过程监理。7 5.4 要求工期2012年 11月 4日计划开工(以开工令为准) ,2013年 6月 26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235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前期准备服务期约 /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12个月。总

4、监理服务期: 20 个月。8 6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9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1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5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2 15、16 网上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 16:00时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2012年 10 月 24 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答疑公示栏”中发布,投标人自行

5、点击下载后获取。13 9.1 投标有效期 为: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 19.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电汇无效(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与账号应与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开户行及账号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递交方式:密封于资格审查证明原件密封袋(同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5 17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文件有关规定16 24 技术标 监理大纲17 26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商务标:正本一份;二 份副本。技术标:正本一份;二 份副本18 27.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时间: 2012 年 10 月

6、 2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8楼 1810室(江阴市长江路 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 18楼)19 35 开 标开始时间: 2012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8楼 1810室(江阴市长江路 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 18楼)20 40 评标方法 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21 6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22 其他- 6 -备 注本 工 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3天前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答疑公示栏”中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

7、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作为拟建中山南路南延伸段(环城南路通运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 本招标项目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3 利益冲突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 招标工程项目说明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

8、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4.4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5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5.1本招标工程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项。5.2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项。5.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项。5.4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项。6 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7 现场踏勘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

9、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7.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 -7.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和施工条件。8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9投标有效期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

10、,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项。11 招标人将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提出资格后审申请。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12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

11、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 9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13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招标文件14 招标文件14.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组成。1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 招标文件的澄清15.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均应在 2012年 10 月 22 日 16:00 时前,

12、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2012年 10 月 24 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答疑公示栏”中发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可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8 -16 招标文件的修改16.1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或在解答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6.2补充通知须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16.3补充通知将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 “答疑公示栏”中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16.4为

13、使投标单位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16.5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17工程监理费用17.1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执行。17.2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 一 20%) 。17.3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注:此三项调整系数中标后不作调整)17.4 本工程:建安工

14、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2355.2万元,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暂定收费基价为(78.1-30.1)/2000*1355.2+30.1= 62.6 万元,暂定收费基准价62.6*1*1*162.6 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 50万元。17.5本工程监理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干(含不可预见费) ,不因工期变化或造价增减等而调整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的相关费用。17.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 17.4款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按废标处理。17.6监理费支付的具体内容在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明确。17.7监理人自行解决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伙食费,不得与施工单位搭伙。18 投标工期及质量18.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为 20个月。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 9 -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实力填报工期。18.2本招标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若因监理单位原因导致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标准以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9 投标保证金19.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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