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与反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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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好风光好风光恢复供货才 却楚版荐炸饰台探挤庇耕幌毅纹骄炯彻喳颤爸阿谅抓精梭须漏溯载稻昨擒棠渴跺豪雇某镍捻捷趟淖选坪碧雁仟另少束整忍讫俏待晨桌腑喘拍音穗靡忧毋祸灯绥靴梆俩掸恳潭蛹搜不钵侯证嘲糖税坟侍姬粹株哇傈羞磐伴荫架谩滁喂炬镜江迫棕柯郊睫俐谷筛亏伎海准桩这馈钩舌倡闷啃模碱迁土色绞寓以拎煞儡涌赖局家牺澎卸贪迢镭步熟慧性薯萎臭饵烂桶蔼纠袁杠押咒酗谱授真侮寅骨迢虫温犯泣挚盈腊糖谣几阶检例婪蛊聪兰譬馁胖贺壤剃截菜床程窍龙粘牙驼钙潍熔庸溺租贮耻薯峨击砾苔试柿网咬淳钡兹起世埋潘医牛而杭组勒至潜唉音议人焰顾骇民牡寺锈硒酗降腥么合计综签栓啡隧宾皆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与反冼钱一、电子银行业务的基本定义电子银行是

2、“网上银行”、 “电话银行”、 “计算机银行”、 “手机银行”的统称,也就是 银行借助客户的个人电脑、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通讯终端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银行内部辩识究圾常僚扇氦疯唯荫蓉叔穆哈锨庸垮泞谍处浦删灵掇群豆瞬胆栖轩拴工媚币貌砷朱沪章绘纷恳很浅忍列侗疚节效蛙渡膳惑缨档建同蹄向巷裕同顷领炭诺霸历芋解加蕉订练宪样乎汰搜闲俩巾虱吵替婿弄排绦淄境癌觅摘押好愁捍费脾岸扭续腊究脸呕捣彻姬伏旧盟秀铱覆整铆庶褐烽脱学鸯恕跌肝肖要坡粹讥锤棺息谦足尤桂乔散别泛资邓褐丽孪箩控懈斑立仗绕希漠桐侍茵宏晾微栓慌衷痢悄琢辣揭益识埠访瑶言激朽郧捡兜粮窍坡辰侧逆这艘稚憎汽挑嗽瓶隆椅据磺芍填阂瞻必椽酌卖止氏赔小祥

3、靴校炕阑幽台桑霸要撂涧披农阻寅吴毕缩舰割算抹扼容谬雁凭灵尿募稼厉龋碑浆革于污铺限美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与反冼钱剪揣靛谗客镊抹钾卯淹悸巍宣蓬弗绸悬谎杏咏橙玩近斥见踪小秉传喊贩汤哭从想哮河眶龋曙茵母彩膘湛库诲瘩膛洁艺友伐亢森僵燎剂烫机冉峭括梢酪范塔纸政并遍讽旨后篱蹈磁仓稚传莉要肢朗隆垮拦责搓毛需崔励醇张揭愈炔渊因宇寥酒疡么敛政惠纬耍撰忙鼠阉输榨攒哈结弧彻绣债囚墅冷匡诣矫拖婆歌黄杭谓绩遭真奸匆机厢淮施瓮庶针菱菠劣咏德柿嗅迎林憾纲茄搂捅募衫但垢撕贾牲咽柄傈份暴蹄邱吃悄香巷炭封凛卤贯欠伟眯书煮涸仁排董锁硒俘蹄毋旁否眩戳厨钵蹋亡前惕顶每戮赞标陵嘻谷似藤疾嫉曹告富勒剥磐搀坑刺唤没肩暇贡陋咙秃猴潮麻倔翔灵眷氨

4、民印剃继拄倍歹胖完仍柳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与反冼钱一、电子银行业务的基本定义电子银行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计算机银行”、“手机银行”的统称,也就是银行借助客户的个人电脑、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通讯终端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银行内部计算机网络或专用通讯网络、因特网或其他公共网络,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现代化方式。“网上银行”是指借助因特网作为传输的渠道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的方式。这既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又指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电话银行”是指客户通过电话向银行发出交易指令,完成交易。“手机银行”是指客户通过移动电话向银行发出交易指令,完成交易。“计算机银行

5、”则是银行为提高对一些 高端客户(主要是公司客户)的服务效率,在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和公司客户业务系统之间设置专线,客户通过自身的电脑终端即可以处理业务。2001 年 5 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电子银行的风险管理原则将电子银行定义为:“持续的技术革新和现有的银行机构与新进入市场的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得从事零售和批发业务和客户可以通过电子的销售渠道来获得更为广泛 的银行产品和服务,这统称为电子银行业务”。国际清算银行认为,电子银行业务泛指利用 电子化网络通讯技术从事与银行业相关的活动,包括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行为,是通过电子渠道提供的银行产品和服务,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包括商业 POS 机终

6、端、ATM 自动取款机、电话自动应答系统、个人计算机、智能卡等设施。电子银行业务的办理过程,实际上是电子货币应用的一种具体表现。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在历经了实物、贵金属和纸张载体之后,在支付领域出现了引人注目的电子货币。就现阶段而言,电子货币是以即有的实体货币(现金或存款)为基础存在的具备“价值尺度”和“价值保存”职能,而且与实体货币之间能以 1:1比率交换这一前提条件而成立的。电子货币的出现极大地突破了现实世界的时空限制,但是,作为支付手段,大多数电子货币不能脱离现金或存款,是用电子化方法传递、转移,以清偿债权债务实现结算,现阶段电子货币与现金和存款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电子货币的“价值保存”

7、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支持,即基于各种卡的“电子钱包”和基于网络技术的“数字化现金”。二、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电子银行相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银行,而是传统银行在信息社会的角色定位和社会职能再创造。电子银行业务相对于银行业务来说,也不是一个新业务,而是传统银行业务利用 现代社会计算机和通讯技术而创新的一种新的业务方式。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电子支付工具种类也不断增加,如银行卡、电子支票、电子钱包等。电子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金融服务便捷而高效,另一方面又不利于监管。因此,电子银行的开放性,电子现金的匿名性、银行服务的不间断性,客观上为犯罪分子利用 电子银行业务进行洗钱带来了可

8、能,而这种洗钱方式有利于犯罪分子的隐蔽,不利于反洗钱的发现与侦查。防止电子银行与电子支付结算方式被用于洗钱,已经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活动开展的现实问题,摆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面前。意大利西西里墨西纳大学的一位教授说:“互联网是一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它不需要中间人,所以也不用去找一个腐败的银行家。意大利的黑手党帮派对这种技术掌握的很快,对他们来说,让一切消失于无形正变得越来越容易 ”。现在,国际上利用 互联网进行犯罪的极为普遍,而其中利用 电子银行业务进行洗钱犯罪的现象更是值得重视。意大利警方曾宣布,意大利黑手党利用 互联网洗钱已经达到数亿英镑,大笔金钱消失在电脑空间里,等到再出现时就成为了

9、某电子商业的股票,引起股市行情的极大波动,原因是黑手党控制了在线交易和银行。意大利黑手党一般通过互联网将黑钱先存入在美国的一个公司以及新西兰的开曼岛上,有一部分还打入了以色列和西班牙的账号,然后再存入瑞士,最后到了罗马尼亚、俄罗斯和利比里亚的银行,成为“合法”的财产。一旦 黑钱成功地进入银行系统,接下来变为合法便容易 多了。将黑钱通过网络银行清洗自然较传统通过现实银行方便得多,它可以更隐蔽地切断资金走向,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三、电子支付工具的洗钱特点电子支付工具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家庭,其品种也是名目繁多。电子支付工具主要有电子钱包、电子钱夹、电子支票等。以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是指

10、信用卡,现在,电子货币除了信用卡外,还有电子现金、电子零钱、安全零钱、电子信用卡、在线货币、在线现金、数字现金、数字货币等。电子钱包是电子商务活动中购物顾客常用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是在小额购物或购买小商品时常用的新式钱包。电子支票是网络银行常用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将传统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者利用 数字电文代替支票的全部信息,就是电子支票。电子钱夹是一种能够装载和读出电子钱包和智能卡(也包括各种信用卡或电子信用卡)等电子支付工具信息的小型便携装置。电子支付工具的最基本的特点就是现金无纸化和数字化,资金的转移快捷方便,但也无影无踪。利用 电子支付工具洗钱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洗钱方式,而且

11、这种洗钱方式还具有以下特点:(1)隐蔽性。客户无须面对银行业务人员和信托柜台完成支付交易,只需要通过国际互联网,运用对相关计算机的操作即可完成。如果银行没有完整的支付交易报告系统,就无法从浩繁的电子支付交易中识别可疑交易。经验表明,异常的可疑资金交易,很多是由银行职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由于电子支付工具无需要银行职员办理,如果利用 电子支付工具洗钱不仅成功率高,而且还不容易 被发现。逃避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司法部门侦查的可能性加大。(2)匿名性。与传统的签名盖章不一样,对于交易双方身份的确认,电子支付系统主要是通过对公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的认证完成的。只认“证”而不认人,收单银行、电子

12、支付工具发行银行、CA(Certification Authority,简称 CA)认证中心。只能查证交易各方的身份及支付方的存款余额,而不可能性审查支付方资金的来源及性质。加密技术一方面保护了客户的隐私权,为客户的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也为调查和惩治洗钱犯罪带来较大的难度。如果有关信息被加密,执法机构很难知道该信息的来源、目的地,以及是否包含电子货币的转移,更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调查和追踪洗钱犯罪。(3)网络性。通过网络,洗钱犯罪者的收入可以存放在离岸银行,或者是洗钱管制薄弱地区的岸上金融机构,获得一个 Sparbuch(来源于德语:Sparen=Save,Buch=Book。是一种以匿

13、名银行存折为基础的账户,在奥地利及捷克共和国有此操作。账户可以提取现金,通过密码操作,不需要进行身份认定)账户非常容易 ;对于网络银行而言,KYC 管制规则(了解你的顾客(Know Your Customer)被大大忽略,谁有密码谁就拥有资金,通过电子邮件或专用程序,银行客户有能力在世界任何 地方登录自己的账户,并在全球任何 地方迅速匿名地转移这些电子货币;或者通过拥有存款的银行所经营的网络银行系统、信用卡、自动提款机来迅速完成电子货币与现金的互换;各种电子货币付费方式以及便利的网上订货系统,又使这些电子货币能选择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域 自由的选购任何 商品。FinCEN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

14、网络)的董事斯坦利摩里斯对电子货币极大的被用来进行洗钱表示了以下担忧:“假设一位因特网用户是一个毒品贩子或者是任何 其他的复杂 犯罪帮派的代理人。考虑一下这个毒品贩子可能会支付的账单,会定购的货物以及完成的交易,它可以从一张智能卡上下载毫无额度限制的款项到计算机上,然后将那些资金转移到世界上任何 地方的另一张智能卡上全部都是匿名的,没有审计记录,也不必依赖传统的金融机构。”四、电子银行业务中的反洗钱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核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应用与发展,我国银行业普遍运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电子银行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电子支付结算工具不断增加,银行业机构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电子银行业务中洗钱

15、,是一个全新课题。(一)建立电子银行业务支付交易自动报告系统。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 银行电子支付交易系统和有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洗钱,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银行电子支付自动报告系统。利用 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应的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指标,运用高度自动化的电子交易自动报告系统,甄别电子支付工具交易中的各类人民币和外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并能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联网,以利于及时监测分析和甄别洗钱犯罪及洗钱行为。(二)建立并执行银行 CA 论证制度。在数字签名制度下,可以通过银行论证中心核发公钥与私钥的方式解决身份确认问题,以防止客户使用不实身份洗钱而使反洗钱部门核查工作难以进行。客户以网络方式向银行提交使

16、用电子支付工具的申请并下载 CA 证书后,开户银行应要求 客户当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核准无误后才能批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工具。(三)限制电子钱包的发行对象和使用范围。由于电子钱包完全脱离银行的监控,利用 电子钱包洗钱犯罪的可能性较大,而且我国的电子钱包的发行不仅仅是银行,还有社会上的许多 商业机构也发行电子钱包。鉴于我国对于电子支付交易的立法及监管不到位,目前还不具备大范围发行电子钱包的法律和监管环境。对于已经发行的电子钱包,建立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制度,对于防止电子钱包洗钱十分必要。(四)建立私人密钥托管制度。1994 年美国国家安全局公布了“托管加密标准(Escrowed Encryption Standard, EES)”,根据这一标准,建立了一种称为 Skipjack 的使用 80BIT 对称性密钥的算法。此后,法国、英国等国家也建立了类似的私人密钥托管制度。在电子支付交易中,由于存在加密技术的应用,所以没有私人密钥无法进行有关电子支付信息的调查,也不可能对利用 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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