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米粉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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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零陵区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监管,提高我区食品质量整体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特制定米粉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我区米粉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米粉违法行为,大力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做到打击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从而有效提高我区米粉总体质量水平,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消费安全。二、整治对象整治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米粉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

2、米粉产品范围是以大米、面粉为主要原料,按传统加工工艺生产的供消费者经简单煮制后即可做主食的湿米粉、干米粉等产品。整治的重点区域集中在城区及城郊结合部。三、整治内容1、无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加工生产米粉或销售、经营使用无证无照单位生产的米粉行为;2、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2加剂生产加工米粉的行为;3、生产、销售米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生产、销售米粉产品的场所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行为。4、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生产米粉所用大米是否发生霉变、是否为猪用饲料、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等;5、其他违法行为(冒用厂名厂址、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生产日期、使

3、用过期食品作原料等)。四、整治时间和步骤(一)整治时间:2011 年 11 月 10 日11 月 12 日(二)整治步骤:1、动员部署。区食安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动员布署会,要求各职能部门将宣传与整治相结合。2、调查摸底。要求质监、工商逐门逐店进一步摸清底数,并于 11 月 8 日前上报区食安办。3、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限定时间停产停业。4、集中整治。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小作坊,各部门将情况于 11 月 10 日前统一上报区食安办,由区食安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予以取缔。五、各部门职责3卫生局:负责此次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组织协调工作。质

4、监局:负责牵头,对达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 )的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备案,以及有异地销售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对经审查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食药局:对提供米粉就餐服务的早餐店、小餐馆进行采购索证台账登记重点监管。工商局:负责对质监部门签署同意备案意见的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公安局:负责取缔小作坊的安全工作。六、工作要求1、此次专项整治由区食安办统一协调,区质监分局牵头,工商、卫生、食药、农业、商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2、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依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处理。3、在整治工作中,要从宣传教育入手,注重工作方法,依法行政,避免激发矛盾。4、各部门要及时向区食安办上报信息,及时反馈工作动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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