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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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合同公司名称 2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企业工会主席(委托人)企业协商代表人数: 职工协商代表人数: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双方开始协商日期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下称企业)和 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提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3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确立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2、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各项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四条 企业依法经营,认真履行本合同,尊重并支持工会工作,积极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五条 企业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会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企业财产,保守企业秘密,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恪尽职守;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自觉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和决议;立足本职,尽职尽责。第二章 劳动报酬第六条 企业全体职工在法

3、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每月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每年进行调整。第七条 企业在制定和 调整工资分配制度、考核分配制度等涉及职工权益的方案及实施办法过程中,应听取工会意见,其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八条 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 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企业在每月 日(遇节假日、双休日提前),以货币形式(可通4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拖欠。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作的,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第九条 企业

4、依据经济效益并根据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北京市和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的 变化,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 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幅度为: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 %。(相关细则见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因生产特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如有超出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5、法第四十四条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企业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制订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 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与工会协商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与每位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5同。第十三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文本时,应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四条 企业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就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进行平等协商。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 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限;非专职主席

6、、副主席、委员以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集体协商代表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或履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或履职期满。但是,在任职期间本人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第五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六条 企业建立健全 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生产的特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防火、环保、治安、保卫、卫生的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七条 企业必 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第十八条 对从事特种作业(以国家规定工种范围为准)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

7、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十九条 工会监督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或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6解决建议,企业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第二十条 企业发 生事故后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第二十二条 企业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政府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同步实施。(相关细则见附件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 )第六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三条 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职工按时足

8、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将职工和企业缴纳保险费情况每年向职工公布一次。 第二十四条 企业 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确定。第七章 技能培训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国家规定不得低于 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用于安排职工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用于管理7人员的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 30%,用于一线职工的培训经费不得低于

9、总额的 60%。企业每年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方案以及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八章 规章制度与奖惩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必须采取适当形式向职工告知,并及时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补充。第二十九条 对违纪职 工进行处理,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并将最终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条 职工与企

10、 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职工可以请工会参与协商。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于影响较大或群体性劳动争议,工会组织有权及时上报上级工会。第三十一条 在协 商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方如需要企业方提供企业所掌管的有关证据,企业应予提供。8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后双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方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仲裁。第十章 其它约定内容第三十三条 第十一章 变更、解除、续订集体合同第三十四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 集体合同期 满前三个月

11、,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续订集体合同要求,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续签集体合同。第十二章 集体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 企业违反本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一次合同执行情况。9第十三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即行终止。第三十九条 企业依据本合同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条 本合同条款

12、在 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签订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在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报街道(地区)工会 份,在朝阳区总工会存档一份。企业首席代表签名: 职工首席代表签名:企业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10女职工保护专项协议第一条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北京市实施 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 平等 协 商、共谋发 展” 的原则, 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工会与企业方经过集体协

13、商,取得一致意见,于2011 年 12 月 5 日共同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根据工会法、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公司工会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 依法加强女职工“ 四期”保护,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费用由企业行政方支付。第四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企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以任何借口歧视女职工。第五条 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产假、哺乳等理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第六条 女职工享受产前、产期、哺乳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期间企业薪资福利或职务调整时,应以出勤对待

14、。第七条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女职工怀孕后应立即调离本岗位,直至哺乳期满。第八条 对妊娠 7 个月(按 28 周计算)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或夜班劳动,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11第九条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 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温度在 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第十条 怀孕女职 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第十一条 三八妇女节期间,企业安排女职工上班的,应给予女职工不低于 4 小时的加班工资。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即行终止。第十三条 本合同条款在 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签订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在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报街道(地区)工会 壹 份,在朝阳区总工会存档一份。企业首席代表签名: 职工首席代表签名:企业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12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公司名称 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企业工会主席(委托人)企业协商代表人数:3 职工协商代表人数:3首席代表:佟金明 首席代表:鲁大巍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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