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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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宜春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岗位聘任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省人保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西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及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三个“有利于” :即有利于 调动教职 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人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和管理队伍;有利于增强整体办学实力和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二、分配原则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坚持“三原则”:即坚持重实绩、重贡献原则,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

2、和重点岗位倾斜,向教学和科研一线教师倾斜;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原则,尽量做到津贴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坚持“统筹规划、区别对待,津贴切块,平稳过渡”原则,实 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校内津贴分配经费总额切块、动态包干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各教学院二级分配的积极性。三、实施范围全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辅及业务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四、绩效工资的构成绩效工资是指除国家规定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以外的补贴性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是指学校按照教职工受聘的岗位等级所支2付的基础性津贴,分职务(职称)津贴和在岗津贴两部分,依据不同岗

3、位系数确定,每个系数的津贴金额视学校当年可使用经费确定,每年以 12 个月按月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重的 50%。1、职务(职称)津贴: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受聘的岗位等级,按月固定支付的基本性津贴,按岗位等级的不同分别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75%。2、在岗津贴:是指学校根据每月对教职工上岗考勤结果支付的津贴,按岗位等级的不同分别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 60-25%,每月以 22个工作日核算计发。(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学校根据教职工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的大小所支付的奖励性津贴,占绩效工资比重的 50%。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核发。包括业绩津贴、效益津贴、科研奖励津贴、特殊津贴和学位

4、津贴。1、业绩津贴:是指学校对上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业绩情况所支付的津贴,按受聘岗位等级,每年以 10 年月计发。业绩津贴的发放与教职工当年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挂钩,其中教学单位的业绩津贴在学校切块包干经费中按学校制定的标准进行二次分配。2、效益津贴:是指学校对教职工超额完成本职岗位规定工作任务所支付的津贴。效益津贴按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两类划块,教学人员的效益津贴主要为超课时津贴,实行二次分配。为了体现向教学人员倾斜的原则,非教学人员效益津贴人均数按教学人员效益津贴人均数的 90%划拨。3、科研奖励津贴:是指学校对教职工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方向取得一定成果进行奖励所支付的津贴,具体实

5、施办法按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制定的细则另行执行。4、特殊津贴:为了稳住和吸引人才,学校设立特殊津贴,同时在对3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学校将另给予奖励。特殊津贴发放标准(表一)项 目 金额(元/月)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500省高校重点学科负责人 1000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800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600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 300市学科带头人 200对同时符合享受各种特殊津贴的人员,按最高档次享受。5、学位津贴:属人才引进且签订了服务协议的硕士以上人员享受学位津贴,其津贴待遇按服务协议年限支付。五、岗位设置学校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

6、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一)管理岗位设置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八个等级。(二)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研究)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共设置十三个等级。(三)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岗位设置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五个等级。六、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制定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重 50%,主要体现岗位类别、岗位4职级、岗位职责等因素,按月发放。1、专业技术

7、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表二)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标准职务(职称)津贴 在岗津贴岗位(职务)系数 权重 系数 权重系数合计正高级 1.1 0.44 1.4 0.56 2.5副高级 1.05 0.5 1.05 0.5 2.1中级 1.02 0.57 0.78 0.43 1.8助理级 0.99 0.66 0.51 0.34 1.5员级 0.975 0.75 0.325 0.25 1.32、管理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表三)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标准职务(职称)津贴 在岗津贴岗位(职务)系数 权重 系数 权重系数合计厅级正职 1.2 0.40 1.8 0.6 3.0厅级副职 1.12 0.40 1.6

8、8 0.6 2.8县处级正职 1.08 0.45 1.32 0.55 2.4县处级副职 1.05 0.5 1.05 0.5 2.1科级正职 1.02 0.57 0.78 0.43 1.8科级副职 1.00 0.625 0.6 0.375 1.6科员 0.99 0.66 0.510 0.34 1.5办事员(见习期) 0.975 0.75 0.325 0.25 1.33、工勤技能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表四)5基础性绩效工资系数标准职务(职称)津贴 在岗津贴岗位(职务)系数 权重 系数 权重系数合计技师 1.00 0.625 0.6 0.375 1.6高级工 0.99 0.66 0.51 0.3

9、4 1.5中级工 0.98 0.70 0.42 0.30 1.4初级工、普工及以下 0.975 0.75 0.325 0.25 1.3(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 5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核发。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分为:业绩津贴、效益津贴、科研奖励津贴、特殊津贴和学位津贴。科研奖励津贴、特殊津贴和学位津贴按当年实际核算金额发放。业绩津贴、效益津贴总额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余额的 50%。1、业绩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1)业绩津贴标准业绩津贴标准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三类岗位制定,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按教师

10、(研究)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制定。(1)教师(研究)岗位业绩津贴标准(表五)岗位等级 岗位职级 业绩津贴系数一级岗位 适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二级岗位 15三级岗位 13四级岗位正高116五级岗位 10六级岗位 9七级岗位副高8八级岗位 7九级岗位 6十级岗位中级5.5十一级岗位 5十二级岗位助理级4.5十三级岗位 员级(见习期) 3.5(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津贴标准(表六)岗位等级 岗位职级 业绩津贴系数一级岗位 适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二级岗位 13三级岗位 12四级岗位正高10五级岗位 9六级岗位 8七级岗位副高7八级岗位 6九级岗位 5.5十级岗位中级5十一级岗位 助理级 4.57十二级

11、岗位 4十三级岗位 员级(见习期) 3.5(3)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业绩津贴标准(表七)岗位(职务) 业绩津贴系数正厅 16副厅(正厅级) 15正处 11调研员 10副处 9副调研员 7正科 6副科、技师或满 30 年工龄 5高级工或满 20 年工龄 4.5科员、中级工或 满 10 年工龄 4见习期、初级工或 10 年以下工龄的工人 3.52)业绩津贴的发放办法(1)教师(研究)岗位人员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及教师(其他)工作量(见表八、九)按职级对应的系数计发业绩津贴。教师岗位年额定工作量及权重系数(表八)教学人员年度额定工作量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岗位等级 岗位职级课时 权重 科

12、研分 权重 工作分 权重一级岗位 适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二级岗位 252 0.4 80 0.6 100 0.1三级岗位 288 0.5 50 0.4 100 0.1四级岗位正高288 0.5 30 0.4 100 0.18专职科研岗位年额定工作量及权重系数(表九)专职科研人员年度额定工作量科研工作量 其他工作量岗位等级 岗位职级科研分 权重 工作分 权重一级岗位 适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二级岗位 120 0.9 100 0.1三级岗位 90 0.9 100 0.1四级岗位正高50 0.9 100 0.1五级岗位 40 0.9 100 0.1六级岗位 30 0.9 100 0.1七级岗位副高20 0.

13、9 100 0.1八级岗位 18 0.9 100 0.1九级岗位 15 0.9 100 0.1十级岗位中级12 0.9 100 0.1十一级 10 0.8 100 0.2十二级 助理级 5 0.8 100 0.2十三级 员级(见习期) 2 0.7 100 0.3未完成额定岗位工作任务的教学科研人员业绩津贴实发数=业绩津贴标准完成定额内教学工作量 完成定额内科研工作分 完成定额内教师(其他)工作分-权重+ - 权重+ - 权重教学工作量定额 科研工作分定额 教师(其他)工作量定额未完成岗位额定教学工作量或科研工作量的教学人员,允许用科研工作分与教学课时按 1:6 相互冲抵,但科研分最多冲抵岗位额

14、定教学工作量的 30%;冲抵了科研分的课时或冲抵了课时的科研分不再计发津贴。只有业绩津贴的系数大于 1 的情况下,才能计发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由各教学单位从学校切块下拨的津贴中支付,科研工作量五级岗位 288 0.5 25 0.4 100 0.1六级岗位 288 0.5 20 0.4 100 0.1七级岗位副高288 0.5 15 0.4 100 0.1八级岗位 288 0.5 12 0.4 100 0.1九级岗位 288 0.5 8 0.4 100 0.1十级岗位中级288 0.6 6 0.3 100 0.1十一级岗位 252 0.6 4 0.2 100 0.2十二级岗位 助理级 252

15、0.6 2 0.2 100 0.2十三级岗位 员级(见习期) 216 0.7 0 0 100 0.39奖励津贴由科研处负责制定具体细则另行实施。(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和科研工作量(表十)计发业绩津贴。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任务和科研工作量,按权重参照教学科研人员业绩津贴计算公式计发业绩津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年额定工作量及权重系数(表十)(3)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以管理目标责任制为主,根据实际受聘的岗位等级和岗位职责,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计发业绩津贴。2、效益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效益津贴分教学人员效益津贴和非教学人员效益津贴。(1)教学人员的效益津贴为超课时津贴。学

16、校根据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学效益进行切块包干,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二级分配方案,二级分配方案须经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后,分配结果在单位公布并报人事处汇总,学校审核批准,由财务处执行。岗位职责任务 科研工作量岗位等级 岗位职级权重 科研分 权重一级岗位 适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二级岗位 0.6 60 0.4三级岗位 0.6 30 0.4四级岗位正高0.6 25 0.4五级岗位 0.6 20 0.4六级岗位 0.6 15 0.4七级岗位副高0.6 10 0.4八级岗位 0.6 8 0.4九级岗位 0.7 6 0.3十级岗位中级0.7 4 0.3十一级 0.8 2 0.2十二级 初级 0.9 1 0.1十三级 员级(见习期) 100 0 0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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