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复审备案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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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复审备案办事指南一、办理部门各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业务科)。二、工作职责 对企业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告知性备案。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三)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四)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五)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六)关于调整部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标2002337 号);(七)转发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09187 号)。四、办理范围(一)在广州注册登记的企业为其生产的产品制定发布的除食品类、公共安全技术

2、防范产品、消防产品、软件产品、特殊化妆品、医药产品、医疗器械(类和类)、卫生杀虫剂、农业种植(养殖)产品、农药、液体肥料、饲料添加剂以外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告知性备案。(二)企业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五、办理条件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应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企业产品标准已按规定通过企业组织或委托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二)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三)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 30 日内应办理备案,备案的有效期为 3 年(以企业产品标准发布日期开始计算)。

3、企业应当在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该标准备案注销。(四)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在颁发新的代码证书之日起30 日内重新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手续。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1、企业应当对所提交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企业在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1 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1 原件 见附件 12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1 原件 见附件 23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1 原件 见附件 34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意见 1 原件 见附件 45企

4、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1 原件 见附件 56 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1 原件 7 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 3 原件 企业产品标准编号规则见 附件 68 企业产品标准电子文本 1 9 专家审定会议时企业提供的产品验证报告 1 复印件 10 专家组成员资质材料 1 复印件 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11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专利证书、标准实施监督员证书等)1 复印件 2、企业提出申请,将上述备案材料递交到备案受理窗。(二)受理备案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初审。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的,开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5、申请受理单;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备案材料,开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不予受理单,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企业需将材料补充齐全后重新提交申请。(三)办理备案工作人员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材料填写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准予备案;否则,不予备案。 (四)领取1、对准予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凭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受理单领取“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回执”和一份经备案的标准文本。2、对不予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退回备案材料,凭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受理单领取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通知单。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流程图 八、办理时限7 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十、复

6、审(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并重新办理备案: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重大改变的;5、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6、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二)企业产品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 3 年。企业标准复审后应当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明确结论。1、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继续有效且备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企业应当在该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前次

7、备案注销。2、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修订的,修订后应当重新办理备案。3、企业产品标准经复审为废止的,企业应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申请表(见附件 7),办理废止。备案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场予以办理。十一、办理地点及电话业务办理点的地址、联系电话和办理时间: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广州市越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中山三路 11 号南门五楼 510080 83825925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00),星期三下午不对外;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荔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 号金升大厦 五楼 510150 81006343星期一至星期五(8:30

8、-12:00;14:00-17:30),星期五15:00 前对外办公;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海珠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燕子岗路 108 号 510260 89008527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 318 号后座 510650 87262212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星期三、星期五下午不对外;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广新路 66 号大院 3 楼 510700 82385785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

9、:3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白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 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20 窗口510405 86055619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星期五下午截止到 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南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沙区港前大道 1 号 N5区二楼 511458 39910379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 319 号番禺区人民政府西附楼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205 室511400 84690915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

10、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萝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四楼 C 区510730 82118649星期一至星期四(8:30-11:30;14:00-16:00),星期三下午不对外;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花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华侨商业城 12 栋510800 86979018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增城 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 511300 82629061 星期一至星期五质量技术监督局108 号国土大厦 1 大厅 (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市从化质量技术监督局从化市江埔街环市东路826 号 510925 62160186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二、纪律监督监督机构: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 纪律监督电话: 83228266附件: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性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企业产品标准审查会议纪要企业产品标准审查意见声明企业产品标准编号规则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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