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结核菌艾滋病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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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HIV/AIDS)最常见的机会性感染疾病,也是艾滋病患者人群死亡的主要原因,约占艾滋病死亡的三分之一。及早发现艾滋病合并结核病患者(TB/HIV)并 对其进行合理治疗,可以延长患者生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同时可以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在 HIV 感染者/艾滋病患者中进行结核病筛查,以及在重点地区对结核病患者进行 HIV检测,可以有效地发现艾滋病合并结核病患者根据卫生部疾控局关于印发结核菌/ 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工作重点县(区)名单的通知要求(卫疾控艾防便函2011 14 号 ),在朝阳区开展结核病患者中艾滋病病毒检测工

2、作。为加强我市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一、部门职责(一)市卫生局建立和完善本市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全市 TB/HIV 双重感染患者的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本市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对全市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督导与考核,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二)市疾控中心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艾防专业人员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业务培训。提供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技术支持。收集、汇总和报告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信息。按市卫生局的统一要求对艾防系统的 TB/

3、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价。(三)市结控所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结防专业人员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业务培训。提供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技术支持。收集、汇总和报告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信息。按市卫生局的统一要求对结防系统的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价。(四)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定点医院北京地坛医院、佑安医院、协和医院和解放军第 302 医院为本市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定点医院,负责全市 TB/HIV 双重感染的诊断、治疗及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对随访的 HIV 感染者/艾滋病患者进行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每年为新报告

4、和随访的 HIV 感染者/艾滋病患者至少安排 1 次结核病检查。.为符合条件的 TB/HIV 双重感染患者提供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抗结核治疗和随访管理服务。.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 TB/HIV 双重感染相关信息录入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和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并按要求向市疾控中心和市结控所报送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信息。(五)区县卫生局建立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辖区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辖区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辖区 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规范肺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六)

5、区县疾控中心是本辖区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责任单位。1.对随访的 HIV 感染者/ 艾滋病患者进行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将筛查阳性者转介到属地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检查。2.每年为新报告和随访的 HIV 感染者/艾滋病患者至少安排1 次结核病检查服务。3.对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送检的结核患者血液标本进行 HIV 抗体 检测,并及时反馈检测结果。4.将符合条件的 TB/HIV 双重感染患者转介至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定点医院,以便其获得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抗结核治疗和随访管理服务。5.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 HIV 感染者/ 艾滋病患者的结核病检查信息录入艾

6、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并向市疾控中心和辖区结防机构报送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有关工作信息。6.协助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开展 TB/HIV 双重感染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七)区县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是本辖区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责任单位。1.为艾防机构转介到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的 HIV 感染者/艾滋病患者提供痰涂片、痰培养和胸部 X 线等结核病检查服务,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2.朝阳区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动员新登记的结核病患者接受 HIV 抗体检测,采集血液标本并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检测。3.对在本机构登记管理的 TB/HIV 双重感染患者提供抗结核

7、治疗和随访管理服务。4.按要求定期向市结控所和本地区艾防机构报送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有关工作信息。5.协助艾防机构开展 TB/HIV 双重感染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二、工作内容(一)在 HIV 感染者/ 艾滋病患者中开展结核病问卷筛查和检查对于新报告的 HIV 感染者/ 艾滋病患者,艾防机构应当对其进行结核病检查,如自身不具备结核病检查能力,须转介到结防机构/ 结核病定点医院 进行结核病检查。对于随访的 HIV 感染者/ 艾滋病患者,艾防机构应当对其进行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见附件 1)。发现筛查阳性者时,如自身不具备结核病检查能力,须转介到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

8、随访的 HIV 感染者 /艾滋病患者无论有无结核病可疑症状,艾防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为其安排 1 次结核病检查。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对艾防机构转介的 HIV 感染者开展结核病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痰涂片、痰培养和胸部 X 线检查,并将结果反馈给艾防机构。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定点医院对其新发现和随访的 HIV感染者/艾滋病患者 进行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对筛查阳性者进行结核病检查。随访的 HIV 感染者 /艾滋病患者无论有无结核病可疑症状,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定点医院应当每年至少为其安排 1 次结核病检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开展结核病可疑症状问卷筛查(1)开展筛查工作的场所和筛查对

9、象:在抗病毒治疗机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和美沙酮门诊等确诊的 HIV 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2)负责筛查工作的人员:上述机构及场所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3)筛查的方法和频率:在对 HIV 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进行流调和随访时,通过结核病可疑症状筛查问卷进行筛查。2.转介结核病可疑症状者(1)转介对象:问卷筛查检出的具有 1 个及以上结核病可疑症状者。(2)转介方式:使用“医学转介卡” (见附件 2)转介可疑症状者到当地结防机构/结 核病定点医院。一联留底,一联交给患者,一联交给区县结防机构/ 结核病定点医院。(3)确保可疑症状者转介到位的措施:抗病毒治疗机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和美沙酮门诊的医务人

10、员和工作人员,应当向结核症状问卷筛查阳性的 HIV 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介绍结核病检查的重要性,并由区县艾防机构与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电话联系,落实检查时间。可疑症状者转介到位后,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应当将信息反馈给区县艾防机构。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收到转介卡后,3 天之内可疑症状者仍未来就诊,应与原转介单位联系,由原转介单位负责进行追踪。3.进行结核病检查和诊断检查和诊断方法包括:(1)痰细菌学检查和 X 线胸片检查:对所有 HIV 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中发现 的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均应做痰涂片、痰培养检查和 X 线胸片检查。 (2)辅助检查:必要时可进行 CT 检查、结 核抗体检测、

11、PPD 试验、痰结核杆菌定量PCR 等辅 助检查。 (3)诊断性治疗:对暂时不能确诊而疑似炎症的患者,可进行诊断性抗炎治疗(一般观察 2 周),但不应选择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具有明显抗结核作用的药物。对经抗炎治疗后仍怀疑活动性肺结核时,可进行诊断性抗结核治疗,推荐使用初治肺结核治疗方案,一般治疗 1-2 个月。 (4)鉴别诊断:肺结核的症状、体征和 X 线表 现同许多胸部疾病相似,在诊断肺结核时注意与其他疾病相鉴别。HIV 感染者/艾滋病患者中结核病的诊断以细菌学检查为主,同时应该结合病史和临床表现、胸部影像学表现、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鉴别诊断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4.结核病诊断结果的反馈

12、与登记报告结防机构应将“结核病 检查信息反馈单” (附件 3)反馈给区县艾滋病防治所。对所有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按照患者意愿由艾防机构转介至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定点医院或者由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直接登记管理。(二)在登记管理的活动性结核病患者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检测朝阳区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应动员所有新登记的结核病患者(排除已知 HIV 阳性者)进行 HIV 抗体检测。1.动员结核病患者做 HIV 抗体检测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向登记管理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宣传进行 HIV 抗体检测的重要性(见附件 4)。如果患者同意做 HIV 抗体检测,签署包含免费 HIV 抗体检

13、测内容在内的“北京市肺 结核患者知情同意 书” 。如果结核病患者拒绝 HIV 抗体检测,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在患者每次治疗随访时,向其推荐 HIV 抗体检测。2.血液样品采集和送检对同意接受 HIV 抗体检测的结核病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采集患者血液样品,并在“北京市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卡” 上作相应标记。如果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具备 HIV 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资质,则在本机构进行 HIV 抗体检测 。如果不具备 HIV 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资质,应指定人员当天将采集的全血样本送往HIV 抗体 检测实验室;或分离血清在冰箱内冷藏(2-8)保存,定期(每周 12 次)送往 HIV 抗体

14、检测实验 室。样品运送应使用专业样本运输箱,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运送。运送样品前必须填写送样记录单(见附件 5)。由经过培训的实验室人员接收血样,并在验收完毕后填写接样记录单(见附件 6)。3.HIV 抗体检测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进行 HIV 抗体检测。对于初筛阳性样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HIV 确认实验。4.HIV 抗体检测结果报告HIV 抗体检测实验室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送样的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 结防机构/ 结核病定点医院必须将结核病患者 HIV 抗体 检测结果记录在专用、保密的 “结核病患者 HIV 抗体检测结果登记本”上( 见附件 7),并及时录 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5.检测

15、后咨询HIV 抗体检测结果阴性:结防机构/ 结核病定点医院医务人员负责对 HIV 抗体检测阴性的患者提供咨 询,可在结核病患者复诊时进行。必要时建议患者到当地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咨询。HIV 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结防机构/ 结核病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应立即联系患者复诊,由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的咨询员向患者提供检测后咨询。(三)TB/HIV 双重感染患者的治疗管理发现 TB/HIV 双重感染患者后,由区县艾防机构向市疾控中心提出申请,将患者转介到 TB/HIV 双重感染防治定点医院进行抗病毒和抗结核治疗及管理。对未进入定点医院治疗的 TB/HIV双重感染患者,由区县结防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抗结核治疗及管理。抗病毒治疗和抗结核治疗应当遵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做好患者治疗管理和转归的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四)信息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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