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运行管护重要组成部分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33550455 上传时间:2018-02-1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运行管护重要组成部分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工程运行管护重要组成部分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工程运行管护重要组成部分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工程运行管护重要组成部分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运行管护重要组成部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运行管护重要组成部分(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运行管护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护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效益的长久发挥,关系到项目区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局关于调研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运行管护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农发局通过采取召开项目镇、村代表座谈会,实地考察项目工程运行管护情况,走访农户了解农民对项目工程运行管护的意见等多种形式,对我市“十五”以来的各类项目工程运行管护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工程运行管护现状我市自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特别是“十五”以来,一直积极探索工程建后管护的有效方式,促进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情况总体良好,但在年度、工

2、程类别之间管护工作有不平衡性,具体如下:1、灌溉工程:电灌站、防渗渠、喷灌设施等运行良好,但 2003 年以前的极少数项目区,由于项目区所在镇工业发展使用耕地导致部分渠道被废弃。2、渠系建筑物:大部分项目区运行良好,但 2002 年以前的有部分损坏;2003 年以后的建筑物运行良好。3、砂石机耕路:大部分良好,部分砂石路面改成砼路面,但 2002 年前个别项目区机耕路由于养护不当路面损坏。4、绿化工程:总体保存率在 60%左右,部分被损坏;2003 年以后管护较好,保存率达 80%,特别是从 2005 年开始至今保存率达 90%以上。5、标志标牌:2003 年前的均是油漆喷制,现已剥落,内容模

3、糊不清;2003 年以后采用贴瓷砖或大理石刻制,目前保存较好。6、其它设施:农机具、电压线路等管护基本到位。各年度项目工程管护情况详见附表。二、运行管护的机制(一)工程运行管护的主要形式南通市对于农业综合开发形成的资产,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根据资产的性质、管理的重点和目标,采取不同的运行管护形式。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重点和目标是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保证资产的增效增值;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重点和目标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正常运行,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产使用效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专业部门管护。项目完成后,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工程和设备。水利骨干工程,由乡镇水利部门管护;仓库、晒场、农技设备等由乡镇农

4、技部门统一管护;骨干道路由乡镇委派相关部门统一管护。2、村集体统一管护。项目竣工完成移交后,由村统一管理工程和设备。项目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机耕路和农田林网,由受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指派专人或成立专业队管护。3、水利专业户管护。在坚持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乡镇所有的前提下,由乡镇村采取公开竞标的办法,将工程使用权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的形式落实到专业户,与专业户签订运行管护合同。4、农民联户管护。喷滴灌等设施由受益农户联合起来共同负责运行管护工作。5、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护。由乡镇或村委托项目区内的相关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管理工程。6、龙头企业管护。采取项目区建设与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相结合,

5、龙头企业参与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将项目区作为其原材料生产车间的,由乡镇委托企业对项目区内的工程统一管理、使用。(二)管护制度的执行情况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运行管护工作,保证项目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和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厅有关规定制度,结合南通实际情况,出台了南通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运行管护实施意见 ,进一步强化管护措施的落实。一是明晰产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后,对开发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进行界定,对产权进行登记移交,将中沟以上建筑物、防渗渠、电灌站、输变电线路、喷滴灌设施等明确为国有资产,产权属项目乡镇所有,将机耕路、小沟级建筑物、农田

6、防护林等明确为集体资产,归村级所有。通过明晰产权,一方面为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如东县马塘镇通过明晰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产权,对国有资产中的电灌站进行拍卖,拍卖所得进入财政专账,继续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防渗渠进行租赁,租赁所得用于项目工程维护。这样,产权主体和使用主体实现了有效分离,保证了管护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通过明晰产权,有利于所有权同使用权、管理权的分离。明晰产权后,产权所有者在确保资产性质的前提下,拥有资产的处分权,可以将资产交付使用者有偿或无偿使用,在交付使用权的同时,将管护责任、保值增值责任也同时交付了使用者,使用者必须按所有者的处置要求对资产进行管理,有利于明确管护主体,

7、实现管护主体多样化。在我们的探索中,有将国有资产移交给乡镇水利站、农机站进行使用和管理的,如海门市大部分项目就移交给乡镇水利站;有将工程使用权移交给用水协会的,如如皋的袁桥镇;有农户联户管理的,如如皋的长江镇;有项目区的龙头企业进行管护和使用的,如通州四安的嘉安农业科技园区的喷滴灌和防渗渠工程,实行了责、权、利的统一和管护责任的一并落实。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在管护主体落实方面,我们区分不同的工程内容,分别落实管护主体。将国有资产分成公益性、半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种类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如桥、涵等由项目乡镇的有关部门作为管护主体,如水利站、农技站或项目所在村作为管护主体,半公益性基础设施,如电灌站、防

8、渗渠,由使用者作为管护主体,包括承包人、拍卖后的资产拥有人、用水协会等;对经营性设施,由使用单位作为管护主体。如皋市袁桥镇2003 年高沙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所属的三联村灌区,通过选举成立农民用水协会,推选出 5 名执行,制定协会章程,明确协会成员的责、权、利,实现了用水户自主管理和有偿供水,保证了工程的管护。如皋市石庄镇在农业综合开发中为企业建立园区,由企业在项目区成立“南通光远果蔬专业合作社”,对项目区内的工程统一管理、使用,明确了责任,提高了项目工程的使用效益。如东县马塘镇产权制度拍卖后,由产权承受人马塘镇农灌公司作为管护主体,使管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明确管护主体,实现了管护主体的多元

9、化,探索了多种有效管护途径。三是落实管护经费。明晰了产权,明确了管护主体,为管护经费的落实奠定了基础。在经费筹集上,我市采取多条腿走路的办法进行落实。对公益性基础设施,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管护经费由项目乡镇从农发基金中安排。海门市项目乡镇每年都从农发基金中安排项目投资 12%用于管护经费,并在立项时,项目乡镇按项目投入的 35%建立专项维修基金;对村级集体资产,海门市项目所在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立管护队,安排 13 人进行道路、绿化和清洁维护,每人每月从村级经营收入中支付 300400 元工资,使管护经费得到了有效落实。对经济比较薄弱的项目乡镇,管护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以工程

10、养工程”的原则进行筹集。对电灌站、防渗渠等的维护经费,从水费成本中进行核算和提取;对公益性基础设施,由受益地群众按“一事一议”进行筹集;对业主开发的项目,由业主承担所有的维护经费。总之,不管通过何种途径,必须保证管护经费得到落实。四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护责任。管护到位,必须明确管护责任,明确管护责任,一般都是采取契约形式,即通过签订管护合同、协议来落实,合同中明确管护人的责、权、利,形成互相制约机制。海门市在落实管护责任时,建立了管护台账,项目乡镇与委托管护的单位签订管护协议,将对工程的管护成效与经济效益和干部的年终考核相挂钩,增强了项目管护负责人的责任。在协议中规定,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

11、经费每村每年50006000 元,对管护到位的,年终考评后,可对主要负责人按管护经费的 30%进行奖励;对不尽职,造成管护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扣除 30%。项目所在村再与具体管护人签订管护责任,有效地激发了管护责任人的管护责任心。(三)管护经费的来源管护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实行乡镇、村集体、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户多渠道承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来源:1、对有经济收益的基础设施如电灌站、防渗渠道等,按照保本微利、规范服务的原则,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运行管护主体。谁服务好、收费低就选择谁。管护经费通过服务收费解决,可以由水费返还,在正常的水价范围内适当让利于管

12、护责任人,作为管护经费。2、对于大型灌区的水利工程,由乡镇水利、农机部门负责管理,通过按成本收取水费和财政补助两条渠道筹集管护经费。3、对农田林网防护林,可以通过拍卖收益分成,回收部分资金用于补充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维护经费。4、农户家庭资产,由农户直接管理,承担管护经费。5、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要落实管护资金。6、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安排专项管护资金。(四)运行管护的实际效果我市通过强化工程管护,彻底扭转了重建轻管的现象,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效益的长期发挥,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一是随意毁占项目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以前由于产权不清,主体不明,对农

13、业综合开发项目不管不问现象比较普遍,毁占项目工程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如在防渗渠中泡石灰、堆杂物,将绿化随意掰损或挖毁等现象屡有发生。强化了管护后,由于明晰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清了管护责任,管护主体就能认真履行职责,减少了随意毁坏项目的现象出现。二是提高了项目使用效益。由于实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有效分开,项目使用者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了项目管理责任和资产的保值增效职能,使项目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海门市刘浩镇 2003 年蔬菜基地项目的喷灌设施,在资产未登记移交前,管护责任不明,常常出现喷头被盗等无人管理现象。实行项目管护后,资产的使用权移交给了基地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该工程的管护,承包人将此资产

14、当作自家资产进行管理。使用损坏后,及时购买更换,不用时,将喷头及时卸下保管,有效地发挥了项目效益。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存在问题工程管护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仍感到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问题是有些地方村级经济比较薄弱,如我市的如东、如皋、海安三县(市)的村级经济都比较薄弱,对项目工程维护经费,除“以工程养工程”外,只能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由受益农民来负担,无形中增加了农民负担,给经费落实带来一定难度。今后,一是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筹集部分管护经费;二是积极优化项目建设主体,实行业主开发,由开发的业主负责项目管护,提高管护水平。(二)几点建议1、关于运行管护经费方面。建议由省局会同财政部门统一出台办法,允许在工程招投标节余资金中,按照一定的比例列支项目管护经费,在项目竣工后的一定时间内,由项目工程的直接管护人或组织依据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向县财政局报账支付;或者在项目建设资金计划中增列工程管护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2、关于项目区建设标准方面。建议提高机耕路的建设标准,全面推行砼道路,提高财政资金补贴标准。3、关于制度建设方面。建议全省出台相关管护办法,通过建立回访检查制度,实行项目工程的跟踪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已建项目区,实地检查工程设施的完好程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