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33425396 上传时间:2018-02-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土地集约助力脱贫的思考(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目次一、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二、当前影响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制约因素三、农村土地集约经营的基本原则分析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几种实现模式五、结语一、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观点看,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全面完成了第一次飞跃。这次飞跃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理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激发了因“一大二公”而窒息的农民生产热情,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了农业

2、的生产力水平。但是应该看到这次飞跃主要是从改变原有的农业生产体制入手的,调动起来的是农民群众作为个体的生产积极性,不可能解决农业发展的深层次的根本的问题。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将家庭作为土地生产经营的基本单元,使土地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这种状态在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的同时已经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由于资源分散而存在的弊端。第一,以家庭为单元的自主经营受种植习惯、生产技能、个人市场预期等方面的影响难以形成规模生产,当然就更难形成规模效益。第二,家庭作为市场主体,许多农村是由妇弱群体作为市场主体,一方面单独占有土地又不能很充分地利用土地,造成土地撂荒;另一方面一些急需土地的优势产品种植大户、农

3、型企业由于不能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而难以做大,使本来稀缺的资源处于不能充分利用,甚至是浪费的状态。第三,由于农户生产经营规模过度狭小,生产要素过度分散,严重影响着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致使农业成为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都比较大而经济效益比较低,生产成本比较高的弱质产业。第四,分散的农户小型生产经营影响着先进技术的运用和推广,阻碍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先进国家科技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为 80%,而我国仅为 35%左右。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地方由于集体经济服务的缺位,农机的拥有量和农机的作业面出现了一个大的倒退。以上分析表明: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在完成第一个飞跃后,必须由第一个飞跃转向第二

4、个飞跃,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实现农村经济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继家庭联产承包之后,我国农村正在经历并不断深化的又一场深刻的变革,是实现我国农业发展和改革第二个飞跃的必经之路。而要有效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顺应国内外的形势和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其自身的规律,推进农业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这是实现第二次飞跃的前置条件。(

5、一)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必然要求农村土地的适度集约可以有效克服经营规模小,资源分散,产业链条短,市场化程度低的问题;缓释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由于分散经营而使农户在信息、资金、技术、劳力、运输、销售等方面的制约;消除分散经营的局限性,突破农业小生产的瓶颈,架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桥梁;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促进农村劳动力由单一的农民向技能型的生产者的转变;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大面积运用和科学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能力和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二)推进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前置条件和现实选择 农村土地集约

6、经营的基本含义是使土地在产业化经营的框架内的适度集约,只有实行土地经营权的集约才能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因为只有通过土地静态或动态的集约,才能把若干农户、把若干分散切碎的土地联系起来,整合起来实行统一布局,连片种植,规模生产。同时通过社会化的服务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群。只有通过土地经营的集约才能使农业得以从封闭的产业圈层中走出来,实现产加销相融、贸工农一体、经科教结合,在不断扩充的产业链条上生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增加农业的附加值并获得比较效益。不解决分户经营,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状况,就不可能形成种植统一、布局合理的产业化。(三)推进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

7、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手段绝大多数人从事一个弱质的产业,这是农业效率不高、农民收入不多、城乡差距扩大的本质原因。要想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减少纯粹依赖于土地的农民。而家家有其田,人人种粮棉使农民被静态地滞留在“饿不死,富不了”的土地上,年复一年地重复着昨天的故事。要打破这个僵局,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观念,用工业的理念来抓农业。而要想对农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工厂化生产,必须使土地适度集约,使农民大量从农业中转移。(四)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是应对入世后农业新形势的重要途径加入 WTO 对中国农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使我们的农业增加新的发展空间和新的发展机遇,又使农业面临难以满足的多样、优质

8、、专用、安全的市场需求压力。农民一家一户、一回一品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本来就难以承担国内的市场风险和利益损失,面对洞开的国内外市场更是显得势单力薄。同时,分散经营的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已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入世后,惠农政策的受限,市场佑护的失灵,直面泊来农产品的冲击,就更难具备商业竞争优势。因此,面临人世以后农业的新形势必须以土地的集约为前提,创造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良好的内部与外部环境,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增加农业的竞争力,保护好中国农民的利益。二、当前影响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制约因素近几年来,各地从总结分散经营的经验教训人手,对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思路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在具体的探

9、讨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遇到一些制约的因素,这些因素都根植于我国的国情、传统的农业理念和现有的农业生产水平,当然也包括现行政策的制约,具体如下:(一)我国特定的农业人口与土地依存关系的国情制约着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度,人均占有耕地仅为 1. 4 亩,且在分布上呈不均状态。农民对土地的依存与怜爱是不难理解的。首先,由于人多地少,土地还是大部分农民生存、就业的保障手段,对许多人来说,离开了土地,放弃了土地的经营权就无法生存。其次,“民以食为天,有地斯有粮”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 “宁可抛荒不可失业”的意识深刻,即便是可以在非农产业谋一个糊口的职业,也舍不得放权(经营权) ,舍不得失业(承

10、包权) ,造成一边“占田荒” ,一边无地种。这种国情使土地包括其经营权相对固定化,制约着土地动态的集约。再次,在我国历史上土地问题一向是社会矛盾的焦点,而土地问题的冲突又常常导致社会的动荡乃至政权更迭。当代中国,在“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差距逐渐拉大的背景下,土地社会关系更具敏感性,正如有的学者预言,如果缺乏一套公正合理的法律机制对土地归属利用、流转、管理关系进行有效调整,那么, 未来的土地问题就很有可能超出资源和经济问题的范围。2据武汉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会议提供的材料,在短短的三个月的时间内全市因土地经营权引起的纠纷达到 12399 起之多。而市信访部门统计 2004 年道各类上访

11、总数中,因土地经营权问题上访占 40%。最后,我国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鼓励土地适度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还不能忽视土地分配承包中的公平问题以及土地集约经营所带来的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3 (二)现阶段的低下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制约着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应该看到,农村土地的集约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来支持,包括与规模经营相适应的道路、水利等基础条件和与工厂化生产相适应的劳动力的技能和必要的能够有效联系田地与市场的农村中介服务机构。但是这些集约的前置条件在广大的农村,特别是在纯粹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村还不很具备,以笔者所在的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为例。一是水利基础设施十分滞后。金口街

12、有 55KW 以上的抗旱泵站 33 处 51 台套,排涝泵站台 11 处 13 台套,担负着 8.7 万亩耕地的抗旱排涝任务。这些泵站大多建设于 1980 年家庭联产承包之前。由于缺乏正常的管理和可供支撑的维修经费,大多处在半作业的状态,以致不少的农户为了抗御旱情不得不采取“千里百担一亩苗”的抗旱方式。二是通路条件极差。金口街有 51 个行政村,村级公路总里程约 150 公里。2003 年全街除一条省级道路过境长 26 公里外,其余的均为晴通雨阻的村级公路。有一个村农民连片种植了 200 多亩的卷心菜,市场多年的行情亦很好,但是由于没有通村的公路,村民只得雇请小型的农用车进行转运,这样每公斤蔬

13、菜的利润就由 0.3 元下降到 0.01 元。也是由于交通条件差,一部分想到乡村投资兴办农业企业的“老板”只能望地兴叹,农民也只能延续一年又一年的传统的种植。三是农机作业水平低。集约的规模经营可以依赖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比较效益,而分散的、各自为阵的、不同茬口、不同水系的地块使本来就很少的机械失去了用武之地。在武汉市江夏区不少的村农机作业的覆盖率不足 10%。(三)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不高制约着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一是农村中介组织发展不健全或发育畸形。联产承包后,家庭作为相对独立的市场单元,大多数农民集生产、运输、销售于一体,产品的销售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一车装不满,一篮

14、拧不完”的状态。一些地方为推动集约经营用各种形式组织了一定的中介力量,但往往由于对规模经营的产品把握不准,对市场行情的预测出现偏差,运作的结果往往不是中介组织无利可图就是农民无钱可赚,加之不少农民的合同意识、订单意识淡薄,很难按中介组织约定的种植面积、品种、交货时间兑现,使一些已经集约经营的基地、企业重归于分散。二是缺乏一批与农业关联度高,对农业拉动力强的加工企业。农村土地集约经营需要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链,需要一批与规模经营相匹配的加工企业消化、加工产品,同时利用合同的形式指导规模生产。但现阶段除了国家利用国有收储企业对粮、棉实行保护价收购并建立风险金制度之外,其他层面的投资主体兴办的服务

15、农业的加工企业多集中在东部地区及一些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大部分的农村还十分缺乏加工、流通等龙头企业。以武汉市江夏区为例,全区拥有常年菜地 30 万亩而没有一家蔬菜的储存、加工企业,全区拥有 10 万亩的黄豆,总产量每年约 4000 万斤,而全区的年加工能力只有 100 万斤。由于缺乏加工企业的支持,产品很难形成区域性的批量,对土地的集约缺乏诱导与后推作用。同时,加工企业的缺失使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全部集中在生产环节,谁经营的面积大、谁的产品多,所承受的市场风险就大。在武汉市江夏区曾经以行政的办法推进了一种红君的规模生产,当年的种植面积达到 11 万亩,多为连片种植,但是由于加工企业没有按产品的

16、产量规模形成,农民和当地政府都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土地的暂时集约又变成了分散。三是农村小城镇的主导产业发展不快,难以解决被转移农民的“乐业”问题。推进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降低单位面积的生产成本,必须减少农民,使农民从土地中转移出来就近到小城镇就业,从事非农产业。1998 年湖北省曾经提出把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小城镇建设扭在一起抓的战略,试图使小城镇成为农民非农就业的阵地、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乡镇企业创业的平台、农村城市化的载体。应该肯定,这一举措对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企业向城镇集中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一段时间内不少农民纷纷转包土地,放弃经营权,安家城镇,洗脚进城,开辟非农产业,使一部分土地开始向种植能手、农业企业集中。但是从总体上看,小城镇人口的扩张、城区的扩大、主导产业的形成并没有真正同步,尤其是主导产业满足不了进城农民“乐业”的需求,一大批农民由于不能在城镇“乐业”就很难在城镇安家,纷纷打道回府向当地乡村组织索要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据统计武汉市江夏区 2005 年一季度由城返乡的农户 5500 多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