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风险、最终控制人与非标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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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风险、最终控制人与非标审计意见一、引言 注册会计师是否出具非标意见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能依靠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不当行为;二是在发现客户不当行为后注册会计师能否保持实质意义上的独立性。为降低职业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比以往更加谨慎,突出表现为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明显增加。Chent 和 Church 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风险程度高时,注册会计师比较容易察觉公司的持续经营危机并更有可能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曹琼等发现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时非常关注客户的风险程度,客户的风险程度越高,被审计单位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关

2、于非标准审计意见与被审计单位经营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Watts 和 Zimmerman 认为非标审计意见是客观上存在经营风险下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和高代理成本的一种替代。本文主要研究经营风险与非标审计意见之间的相互关系。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两点:第一,研究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对注册会计师行为的影响,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因最终控制人不同而不同,从而深化了“最终控制人审计意见” 关系研究;第二,研究民营上市公司、地方国资委上市公司和中央联盟国资委上市公司“ 经营风险审计意见 ”关系曲线形态,使 “经营风险审计意见”关系研究更加细化。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外部审计是现代公司制企业

3、的一种重要外部治理机制,其治理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第一,独立审计可以发挥绑定或信号机制作用,代理问题越严重的公司,越有动机自愿聘请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审计意见会给公司价值带来负面影响;第三,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意见时考虑了公司代理问题引起的审计风险。 经营风险源于对被审计单位实现目标和战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情况、事项、环境和行动,或源于不恰当的目标和战略,可以用经营杠杆指标衡量。李晓会认为,经营风险多数会产生财务后果,导致重大错报风险,最终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徐政旦、胡春元认为,审计风险会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从严出具审计意见。 在我国,股权性质也是影响

4、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重要因素。刘继红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向上盈余管理越多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概率就越大,而在非国有企业向上盈余管理与非标审计意见出现概率没有显著相关性。Qian Wang, ,Lijun Xia 则发现,中央和地方国企偏好“十大”以外的小所,小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要低于大事务所。他们通过研究中国各类企业对审计师的选择偏好发现,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对“十大” 和异地审计师的需求较弱,因为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国有企业可以得到政府的扶持,这相当于向外部股东提供了财务保险。因此,相对于同类民营企业,注册会计师在给这些企业出具审计意见时要宽松许多。相反,非国有企业无法得到政府扶持,它们

5、有动力雇用有声誉的审计师以减轻代理问题,并尽早提供财务预警。因此,民营公司有动力雇用“十大” 事务所或异地事务所,以提高审计质量。 我国实行分级财政,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为争取更多的财政收入而展开激烈的博弈。同时,地方政府以及同级政府内部的不同级别部门及其人员又要在仕途上获得晋升和实现政治支持最大化,他们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对上级妥协。于是,这种基于经济利益的博弈关系便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也成为同级政府不同级别部门之间关系的一种常态。由于我国中央国资委公司和地方国资委公司分别隶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这些企业的主要资源配置、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经营决策权分别受制于各级政府,因此上述中央和地方

6、两级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模型也适用于中央国资委公司和地方国资委公司。鉴于目前我国上级政府能对下级政府实施有效控制,有理由推断,中央国资委公司接受的政府救济要显著多于地方国资委公司,这些企业因持续经营问题或经营绩效问题而破产的概率要比民营企业低得多。相对于地方国资委公司,注册会计师在给中央国资委公司出具审计意见时对审计风险的担忧要少得多,因此,注册会计师更有可能给这些企业出具更清洁的审计意见。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H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民营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显著大于地方国资委上市公司,地方国资委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概率显著大于中央国资委上市公司。 现代外部审计具有公司治理

7、功能,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出具审计意见影响公司代理成本,进而影响公司价值。Watts 和 Zimmerman 认为,随着代理成本的增加,经理的自愿选择和股东、债权人的压力导致人们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不断增长。李增泉也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与股票价格之间存在显著负向关系,公司往往倾向于聘用高质量审计师,并期望获得清洁审计意见,以实现收益最大化。与此同时,复杂的现实经济环境因素往往对公司管理层追逐清洁审计意见形成约束,比如公司经营风险。面对日益增长的经营风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公司管理层会在激励因素的刺激下更加努力工作,不惜增加投入和加强管理,将经营风险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以接

8、受的范围以内,确保公司实现价值增值。他们可以采取诸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价格调节能力、降低固定成本比例等方法。这样既可以减少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出现的概率,又可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管理层的上述种种努力能够使公司在经营风险不断增长的不利条件下有效地降低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計意见的概率。但是,在此过程中,公司的管理控制成本会逐渐增加。这里的管理控制成本可以表现为加强内部控制发生的管理成本,也可以表现为追求经营的稳定性而放弃一些高风险盈利项目导致的机会成本。 总结以上两点,控制经营风险和争取注册会计师出具更清洁审计意见是公司高管必须考虑的两件事情。公司管理层在控制经营

9、风险和增加管理成本避免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以尽可能实现公司价值增值的过程中,需要在因控制经营风险降低非标审计意见发生概率而带来的收益增长和由此发生的控制成本增长之间进行权衡。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处于较低水平时,公司收益波动程度低,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的关注度较低,相应地,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相对较低。此时,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健全程度较低,公司在对“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表达可能存在问题。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水平较低,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可能不准确或不足,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对持续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进而导致公司破产成本升高。上述两种情形都

10、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给被审计单位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所以,在经营风险较低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仍然较高。 当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不断增长的过程中,公司收益波动程度加剧,股东通过与管理层签订激励相容契约,以在增加管理层薪酬的同时加大管理层的风险控制责任。此时,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高,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不断健全,公司在对“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上存在问题的可能性降低。同时,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水平提高,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越来越准确,公司对持续经营方面存在问题的控制措施更加有效而适用。尽管在此种情形下公司内部管

11、理控制成本不断增加,但是公司收益增长更快。所以,管理层愿意不断增加投入以加强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管理层的种种努力及其带来的积极变化容易获得注册会计师的正面评价,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给被审计单位出具更清洁的审计意见,从而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不断降低。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增加到一定程度,公司经营风险控制收益的增长完全被控制成本的增长抵消。此时,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达到最佳,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处于良性运转状态,公司内对“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几乎不存在问题,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达到最准确,公司对持续经营方面存在问题的控制措施最为有效。此时,公司获得注册会计师认同程度最高

12、,因而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最低。 但是,随着经营风险的继续增加,公司发生经营失败乃至破产的可能性逐渐增加。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继续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以控制经营风险变得不再可行。此时,公司内部管理控制有效性明显降低。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几乎不可能。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逐渐陷入低效,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准确度逐渐降低,公司对持续经营方面存在问题的控制措施越来越无效。此时,注册会计师很难给予被审计单位较高正面评价,因而给被审计单位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逐渐增加。 总之,公司经营风险和非标审计意见之间关系曲线呈 U 型:在相关范围内,虽然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不断增长,但是被审计单位被出

13、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不断降低;在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最低;随着经营风险的继续增加,注册会计师给被审计单位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逐渐增加。 上述分析过程基于这样一个理想状况,即经理人才市场是有效的,公司治理是有效的。笔者进一步假设市场经济条件下受政府行政干预越小的企业越接近理想状况。具体到我国,笔者认为只有民营上市公司最符合上述状况,因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市场化程度较高,实行的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无法像国有企业那样容易得到政府扶持,公司治理受行政干预较少,这些公司有动力雇用有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以减轻代理问题。因此,可以推断我国民营上市公司

14、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与公司经营风险关系曲线呈 U 型。 而我国国资委上市公司情况在诸多方面与民营企业大不相同。首先,我国国有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其内部治理机制存在严重问题,比如,非流通股比例高、股权相对集中、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和公司治理机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等。其次,国资委上市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业绩计量和薪酬激励制度与市场机制有很大差别。尽管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政级别制度已经逐步取消,但是其高管人员的任命权仍主要由政府控制,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分别拥有地方和中央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任命权。从公司高管业绩考核来看,存在考核短视的严重问题。以 xx 年 1 月 1 日

15、起施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为例,中央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是利润指标,公司高管薪酬的确定仍然无法摆脱政府的影响、干预甚至控制。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显著低于西方社会,我国政府干预下的薪酬制度必然无法媲美于市场化条件下非国有企业的激励薪酬制度。我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存在年度货币收入低、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和行业收入水平差异明显等问题, “零报酬”和“零持股”现象比较严重,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水平普遍偏低。公司高管薪酬契约不能充分和有效地将高管利益和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导

16、致公司内部代理问题泛滥。更为严重的是,国资委企业总比民营企业更容易得到政府的“救济” ,从而加剧了委托代理难题,使公司治理状况进一步恶化,由此导致这类公司管理层受经营杠杆约束明显弱化。由此可以推断,国资委上市公司的经营杠杆与非标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曲线不呈 U 型。总结以上内容,可以得到以下假设。H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受公司治理的影响,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与非标审计意见关系曲线呈 U 型,地方国资委上市公司与中央国资委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与非标审计意见关系曲线不呈 U 型。 三、实证检验 数据来源 由于本文研究涉及地方国资委和中央国资委所属上市公司,而各级国资委成立始于 xx 年,所以本文选取 xxxx 年之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A 股公司为研究样本,样本观察值的所有财务数据以及公司治理变量数据均来自 CSMAR 数据库和色诺芬数据库。考虑金融类上市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本研究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观测值,同时剔除了个别异常值上市公司,共收集到 235 个有效观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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