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预答辩申请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中师范大学预答辩申请表(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管理办法第 1 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切实保证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我院为保证预答辩工作的规划实施,制定本办法。第 2 条实施预答辩的主要目的是在博士论文定稿、评审和答辩之前,对博士论文预先审查,判定其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博士生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从而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第 3 条 我院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的原则开展预答辩工作。申请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生
2、,必须达到学校、学院关于申请博士学位的相关成果要求。第 4 条 预答辩的组织和程序:(一)预答辩的工作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之前完成,并保证学位论文在评阅之前有足够的修改时间。(二)博士生于 3 月 1 日(参加春季答辩)或 9 月 10 日(参加秋季答辩)之前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同时将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上交,进行答辩资格审核。(三)我院将聘请 3 名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导(除导师外)组成预答辩委员会,指定 1 名博士生导师为主席主持预答辩工作。另设预答辩秘书 1 名,负责预答辩具体事务。导师可作为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如不作为委员
3、,也应参加预答辩,以听取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四)博士生在预答辩一周前,提交学位论文初稿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含秘书)审阅,并保证委员会成员有足够的审阅时间。预答辩时间为 3 月 20 日之前(春季答辩)或 9 月 30 日之前(秋季答辩) 。(五)预答辩程序:(1)博士生介绍学位论文内容并重点论证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论文初稿提出问题,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关键性结论等作出评价,并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同时给出预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三类:通过、修后再议、不通过。第五条 预答辩结果的使用:(1)预答辩结论为“通过” ,博士生根据预答辩委员
4、会意见完善学位论文,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2)预答辩结论为“修后再议” ,博士生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全面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3)预答辩结论为“不通过” ,博士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全面修改论文,重新进行预答辩。第六条 预答辩秘书应做好预答辩记录,并组织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交研究生管理办存档备查。我院会及时将通过预答辩的人员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第七条本办法由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17 年 4 月 10 日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姓名 学号 预答辩时间 年 月 日学科专业 研究方
5、向培养单位 指导教师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导师推荐意见: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学科组审核意见:学科组长签名: 年 月 日培养单位审核意见:分管院长签名: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一份,由培养单位存档备查。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姓名 学号 预答辩时间 年 月 日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培养单位 指导教师学位论文题目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专家姓名 职称 博导/硕导 学科专业 备注主席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预答辩秘书签字:年 月 日预答辩委员会结论: 通过。 基本通过。 不通过。 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章): 培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一份,由培养单位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