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弱电机房管理规定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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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弱电机房管理规定(试用)弱电机房也叫弱电间,是学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前端设施,是承载学院有线(无线)网络、语音电话、消防控制、视频监控、校园广播、校园一卡通、楼宇智能化控制等系统设备和线缆敷设的核心区域。目前学院共有弱电机房 103 间(部分和强电机房共用) ,为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管理,为师生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弱电机房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后勤处、安全保卫处协助管理。第二条 弱电机房日常管理:(一)弱电机房不允许陌生及闲杂人员出入,出入弱电机房应注意锁门,机房钥匙需严格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钥匙或门禁卡丢失,

2、需及时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弱电机房需做好日常防尘、防水、防鼠以及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三)弱电机房内各类线路必须整洁有序,设备、线缆标签明确清晰,以便故障排查。 (四)弱电机房内严禁乱拉接电线,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变更设备供电线路。如需在弱电机房施工,请参照本规定第二、第三章严格执行。(五)弱电机房连接线路及硬件运作状态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定期巡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六)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弱电机房内学院自有设备、通讯线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可对学院设备及通讯线缆进行调试。第二章 弱电机房出入管理第三条 工程协调与组织弱电机房内施工工程由学院相应主管部门负

3、责协调、组织和管理。主要负责:安装设计与管线施工审核;施工质量、工艺及进度控制;验收申请等工作。第四条 弱电机房钥匙与门禁卡管理弱电机房钥匙、门禁卡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凡在弱电机房施工的校外单位凭学院施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名) 、施工保证金收据(学院财务处开具,根据施工工程及施工单位资质确定保证金金额)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弱电机房钥匙、门禁卡领用手续。第五条 学院内部工作人员出入弱电机房应注意锁门,机房钥匙(或门禁卡)要严格保管,不得转借他人。第六条 外单位施工人员需携带学院施工许可复印件和有效工作证件方可进入弱电机房施工。第三章 弱电机房施工规范第七条 施工过程

4、中如需安装设备,必须先将设备信息报备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设备功能、参数指定设备安装地点和位置。安装设备需在醒目位置设铭牌和标识。未按要求安装和设置铭牌的设备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按无主设备处理。第八条 设备用电原则上单独走线。取电位置和电力线缆敷设位置由后勤处指定。电力线缆需设置标识,沿墙面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施工,严禁蜘蛛网式分布。不按要求设置标识、走线的线缆将被拆除。拆除前造成的事故和拆除后带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第九条 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重要考试、教学活动期间,不允许施工。第十条 施工人员不得酒后施工,弱电机房内不得吸烟、饮食,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

5、施工方负责。第十一条 施工时不得损坏现有装修、设备设施、线缆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触碰机房相关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机房内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和器材。 第十二条 施工中如造成现有设备、线缆损毁,需立即通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如延时上报、瞒报带来的损失,由施工方全部负责。第十三条 施工撤场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遗留的垃圾杂物,保证弱电井内卫生清洁。第四章 施工验收第十四条 施工验收由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院后勤处和工程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学院后勤处协同负责工程中电力系统的安全验收,主要包含: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功率;电源适配器、线缆和插座质量;是否按规范敷设电力线路等。工程主管部门协同负责工程设备型

6、号、数量以及功能参数的验收。第十五条 工程验收后,施工单位归还钥匙、门禁卡。验收后一个月工程设备无质量和其他问题的,可申请退还施工保证金。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 施工过程中,造成他方设备、线缆损毁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监督施工单位限期修复。不按要求修复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上报学院停止施工单位校内业务并扣除施工保证金。第十七条 施工过程中,造成网络、电力中断的,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并在第一时间内恢复,并将情况上报施工主管部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扣除施工保证金,并按照合同规定内容进行处罚。第十八条 在施工结束后,如因工程施工或设备质量导致学院网络、电力设施损坏,造成服务中断的,由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或后勤处通知相关部门告知施工单位负责整改修复,并按照合同规定内容进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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