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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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No.LG102-02&04&05/01(草案)深圳市规划委员会二 OO九年 月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第四章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下达的 2006 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制定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 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 ,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本法定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1)文本: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2)图表:是

2、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附表。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2-02&04&05/01(草案)目 录文 本1.总则 .12.发展功能与定位 .23.土地利用性质 .24.土地开发强度 .35.配套设施 .46.道路交通 .67.城市设计 .88.改造控制 .109.地名路名规划 .11图表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2-02&04&05/01(草案)1文本1.总则1.1 本图则适用的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贝尔路以北,梅观高速以西,雪

3、岗北路以南的区域,总用地面积 517.13 公顷。1.2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与深圳市中部综合组团分区规划龙华、观澜、坂雪岗 (20052020) 。1.3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原则是:本片区应以“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原则,优先解决片区的交通、配套和环境问题,促进城市用地形态向城区化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建设水平。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控制居住用地的开发强度,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和建筑容量。以近、远结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为原则,重点整理和延续已建、已批的土地功能,兼顾用地功能自发调整的要求。1.4 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

4、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任何更改图则中所规定的内容,需依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或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1.5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本图则中特别注明者除外)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SZB012004)确定。1.6 有关名词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法定图则统一注释 (以下简称注释 ) 。 注释是制定和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2-02&04&05/01(草案)21.7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

5、依据进行。1.8 本图则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在下阶段详细设计时确需修改的,须按程序报批。1.9 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1.10 本图则自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签发之日起实行。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图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行废止。2.发展功能与定位2.1 发展目标:构建一个产业风貌突出,创业和人居并重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基地。2.2 功能定位:深圳市龙华坂雪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高标准服务配套的高科技工业园区。3.土地利用性质3.1 本片区土地利用性质主要包括:居住用地(R)

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政府社团用地(GIC)、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等八大类。本片区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3.2 本图则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图则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图则规定的用途相符。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2-02&04&05/01(草案)33.3 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上,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依法,

7、在有需要的时候收回土地使用权。3.4 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3.5 本图则对地块规定了三类土地利用性质: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 ;二类是指“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 ;三类是指“须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 。详见本图则“图表” 。3.6 本图则所示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4)的权属和用地范围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最终划定的非农用地为准,图则对该类用地只规定用地性质、内部道路及配套设施要求。这类用地若进行改造需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有关政策确定规划控制指标。

8、其用地性质由该地块编制“城中村(旧城) ”改造专项规划时统一确定,用地改造性质鼓励发展公用事业、商业办公等项目。3.7 本图则中确定为“综合整治”的地块,是指在现状建筑空间形态不发生根本变化的基础上,对地块内现有环境和景观进行净化、美化、优化改造,除公益性设施外,建筑总量不增加。3.8 本图则中确定为“ 整体拆建” 的地块,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和城市建设的标准原地重建的改造方式。对原有工业用地和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R4) ,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的区域。4.土地开发强度4.1 本片区建设规模总量为598.25万平方米,规划人口规模为7.5万人(其中居住人口5万人,就业人口2.5万人) 。4.

9、2 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4.3 若本图则中表达的地块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因计算口径原因,与已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不符,但总建筑面积将保持一致。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2-02&04&05/01(草案)44.4 在本图则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土地开发项目及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对本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对本图则确定的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但对地块的细分如涉及对建设总量的重新分配,且细分后用地权属分宗,需按程序报批。4.5 本片区内已出让土地的开发强度按照已有的政府批件确定。4.6 在图则执行

10、过程中,地块开发强度的确定须进行用地初勘和地基处理的经济技术论证,并须满足相关工程地质安全建设的规定,其上限不得超过图表确定的容积率上限。5.配套设施5.1 本片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5.2 图则中配套设施规模和数量依据上层次规划和本地区建设规模总量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时,会对本片区的交通、环境和配套设施等带来较大影响,应对本图则进行必要的检讨。5.3 本片区内配套设施设置详见“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表5.3) 。表5.3 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数量 所在地块号序号 类别 项目 总量 规划增加 现状保留 规划幼儿园 8 6 03-23、

11、08-03 03-05、03-11 、03-27、04-03、05-10小学 2 0 03-23、05-02九年一贯制学校 1 0 08-011 教育设施高中 1 1 08-08综合医院 1 1 09-082 医疗卫生 设施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7 408-03、01-18、02-0303-05、03-10 、04-03、05-103 文娱体育 文化站 1 1 05-05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2-02&04&05/01(草案)5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2 2 04-04、03-07设施体育活动场地 3 3 04-04、04-09、05-05社区居

12、委会 2 1 08-03 03-06派出所 1 0 03-124 行政管理 设施社区警务室 4 3 08-03 03-05、03-10、04-035 邮政设施 邮政支局 1 1 03-136 电信设施 电信支局 2 2 08-05、09-017 商业设施 肉菜市场 4 3 08-03 03-05、03-11、04-03公交首末站 3 3 03-09、03-15、08-068 道路交通 设施 社会停车场库 4 403-14、03-26 、08-07、09-09公共厕所 5 5 03-06、04-04 、04-09、05-05、09-079 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 2 2 01-07、09-0710

13、电力设施 变电站 1 1 06-0311 消防设施 消防站 1 1 08-04注1:地块号下未划线的表示该设施必须独立占地建设;地块号下划线的表示该设施非独立占地建设。注2:垃圾收集点与公共厕所视具体情况可设置在一起。注3:参与本片区学位平衡的学校用地是指位于03-21、05-02地块的两所小学、位于08-01地块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位于08-08地块的高中。本片区小学学位总数达到3090座;初中学位总数达到1200座;高中学位总数达到2400。5.4 本图则规定的配套设施是为本片区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5.5 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

14、安全防护要求。5.6 图则地区污水排至岗头污水处理厂,工业及特种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图则地区内已划定岗头河、高压走廊控制宽度,规划实施时应按要求落实。5.7 节水措施,具体措施如下:1)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建立有关法规,以求强制节水;建立相应督察机构,以求节水政策长期化。2)推广中水利用,用于浇洒道路、绿地和洗车冲厕等。3)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生产废水回收处理。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体保护、水土保持。深圳市龙岗 102-02&04&05号片区坂田高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2-02&04&05/01(草案)66.道路交通6.1 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出入口为梅观高速公路、五和大道、坂雪岗大道、贝尔路、雪岗北(南)路,各街坊出入口及内部支路详见本图则图表 。6.2 本片区内道路系统呈方格网状,分四个等级:城市主干路:贝尔路:红线宽 70 米,双向 6 车道。五和大道,红线控制 60 米,双向 6 车道;坂雪岗大道:红线宽 60 米,双向 6 车道;雪观大道(暂定):红线宽 60 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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