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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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基层 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对策摘 要 当前,随着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在基层、在党员干部中与民争利的一些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与民争利的主要表现在:与群众争资源、争指标、争空间、争时间、争权利。与民争利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群众维权意识不强,监管工作上有缺失,制度执行力不够强。要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问题,必须从基础抓起,从预防入手,特别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做起。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二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

2、的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管;四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为民谋利的良好机制;五是加大与民争利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六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关 键词 与民争利 表现 原因 对策民是国之基,民不稳则乱象生。民是水,党是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下大力气发展经济,切实改善民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特别是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农村低保、新农合、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危房改造等很多的支农惠农政策,群众获益甚多。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基层、在党员干部中仍有与民争利的一些案件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不容忽视,

3、漫延不得不防。本文试着就当前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对策做一些有益的探讨。一、当前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主要表现当前,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来看,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与群众争资源。这一方面征地拆迁领域犹为突出。土地问题是时下事关农村发展、农民生存的根本问题。但有的基层党员干部没有处理好重点工程用地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引发民事纠纷,有的为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利益强拆强迁,有的是基层村干部为了小集体的利益侵占集体土地问题,有的挪用和截留群众的修路占地补偿款。(二)与群众争指标。近几年,在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中,与群众争指标的现象犹为突出。比如,农

4、村低保、危房改造中,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为了照顾家属或亲戚,与群众争夺本是有限的指标,致使一些应该享受到指标福利的困难群众无法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三)与群众争空间。在基层农村,由于受各方面的限制,群众原本发展的空间就小,但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只考虑部门或者个人利益,不管老百姓死活,与民争利。有的为亲朋好友经商、办企业、推销货物、搞开发提供便利;有的干脆以他人名义,巧立名目,不务正业,自己参与经商办企业;有的则利用自己手中掌握国家政策的便利谋取好处,比如,承包山林利用退耕还林套取国家补贴,参与炒地皮、炒房产等。(四)与群众争时间。作为一名国家基层党员干部本应秉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宗旨” ,认

5、真做好本 职工作,全心为人民群众谋福址,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想的不是如何花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而是一闷心思把时间、精力用在发展自己的“小事业” 上,在其位不 谋其政,不务正业,作风不实。有的甚至“吃空饷”。(五)与群众争权力。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但一些权力部门的党员干部,官不大,架子不小,在为群众办理登记、签字、盖章等过程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实权捞取好处,向群众吃、拿、卡、要。(六)为群众加负担。这一方面在医疗卫生、教育领域表现得犹为突出。一些学校医院不按规定收费,超标收费严重,或是巧立名目乱摊派,增加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负担。二、当前基

6、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主要原因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从当前基层的实际情况来看,受到历史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如何看待权力的问题上模糊不清,特权思想依然很有市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个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办事、为人民服务。认为权力是组织给的,是自己争来的,把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当作以权谋私的资本,威逼利诱,打压群众,与民争利,导致大部分群众敢怒不敢言。(二)群众维权意识不强。从深入基层调研及办案工作中所反映的情况看,群众对自身权益认识

7、严重不足,维权意识不强。一些群众甚至认为,国家的扶持补助资金是乡干村干为自己争取得来的,要一些回扣是理所当然,给一些费用是感恩;有些则认为,资金补助是国家无偿给,如果乡干村干不帮忙,那么一分钱也得不到,得一半好一半,得一点好一点;有的则怕打击报复,以后再也得不到国家的扶持,等等。这些错误的思想都在主观上给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可乘之机,助长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同时,这些思想的存在,也是群众对于基层党员干部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举报,对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不予以配合的重要原因之一,导致监督和调查处理的难度加大。(三)监管工作上有缺失。时下,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远远不够,特别是村一级的党员

8、干部,目前仍然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比如,支农惠农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上级都有明文的规定,必要做好入户调查,严格审批,限期公示。但由于对村干的监管不到位,一些村干根本就没有入户调查,不严格按照操作的标准规程进行操作;有的甚至存在故意行为,规避群众的监督,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导致一些防范性程序形同虚设。比如,按规定,享受年度指标危房改造农户名单的确定,必须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确定,但有的村根本就没有开会,全部由村委几个村干说了算;名单确定后,必须按规定对外公示 10 天,但有的村委上午把公示贴上墙,下午即撕掉,群众无从知晓、无法监督。没有了监管,权力难免

9、被滥用。(四)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党内关于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可谓不多。特别是 2008 年中央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各种各样的制度名目繁多,但就制度的执行力来说,实际情况与愿景相去甚远。比如说,中央有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股或经商的规定,但到了基层党员干部中,暗地里参与经商的不在少数,也就自然衍生与民争利的问题。有规定不执行,那么制度就如同一张废纸。因此,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只能说制度建设就是纸上谈兵。三、对策及建议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到党的事业。要解决

10、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问题,必须从基础抓起,从预防入手,特别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做起。(一)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人的一切行为均来自于思想的支配。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行为,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不高、认识存在偏差所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 线是我们党不断取得革命胜利的法宝,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因此,要通过加强以“ 为 民、 务实、清廉 ”为主要内容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帮助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用“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武装 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切实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念,权为民所用,利为民

11、所谋,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二)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良好的作风是保证基层党员干部为民谋利的重要一环。只有基层干部作风改进了,干群关系融洽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有保障。当前,各地都在有序地推进政治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要转变,作政府的干部也要作出相应的转变。因此,作风建设必须重点培养基层党员干部一切为了群众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树立领导即是服务、党员干部也是服务的观念,一切均以服务群众为中心,把“公仆” 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党员干部的终极追求。要抓好作风建设必须要做到两点:一是经常抓,长期抓。良好的作风简单讲就是良好的行为习惯。搞运动,一阵风,只

12、会走过场,不会有好的效果;二是要把软要求变成硬指标。只作口头上的要求,没有硬性的指标,没有严格的目标考核,讲作风建设最终只是一句空话。(三)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管。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监管上出现的的空档,必须调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将监管的重心下移,把基层党员干部也列入我们工作的视线,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监督重点固然重要,基层党员干部也不可小视,因为他们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更具有直接性和影响面,人民群众看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多的是看身边的党员干部所作所为。因此,必须要把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党员干部,扩展到老百姓身边。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加大对村级干部的监管,畅

13、通群众信访诉求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合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为民谋利的良好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的建设,重点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说:一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里。没有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问题的根源就是权力失去制衡机制。因此,需要对权力的运作、分布进行分解,让权力行使多元化、交叉化,避免权力集中到一个部门或一个人身上,形成分工明确,程序完备,相互制约,渗透监督的科学用权机制。让权力只能为民所用,才能预防与民争利的案件发生。二是要建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要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

14、部提拔任用的科学考核机制。对那些一心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要优先予以提拨重用。同时,要做好基层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杜绝“带 病提拔” 现象的发 生,避免在基层党干部中出 现“蟑螂效应” ,最 终损 害党的基 业。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严进宽出 ”的原则,加快 组织新陈代谢 ,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只有建立起良好的用人导向,才能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形成为民谋利的良好风气。三是要适当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待遇。基层党员干部在一线工作,工作环境条件等各方面都比较艰苦,按工资福利向艰苦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应适当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福利待遇,解除他们的后

15、顾之优,安心基层,一心为民。(五)加大与民争利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大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党的诚信。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打“老虎” ,也要打“苍蝇 ”。“老虎”个头很大,但“ 苍蝇”数量更多、潜在的危害更大。讲得明白些,就是如果不打“苍蝇” ,说不定哪天它就真的变成“老虎” 。因此, 对基层党员 干部与民争利、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严查深究,决不能姑息养奸。要通过加大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查处,惩处哪些枉为者,震慑哪些欲为者,让健康向上、勤政廉政蔚然成风。(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只有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才能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让基层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成为一种常态,那么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才会进一步减少。而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法治。因此,要真正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最终还是得依靠法治。在法治方面,我们讲依法行政多些,做党员干部普法工作也较扎实。群众普法也是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际的情况是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意无意中忽略了这个重要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对党员干部普法来说,群众普法更为重要,因为如果没有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也就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外在环境,没有了群众的监督,那么依法行政也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与民争利的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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