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市人社局局长苏耀西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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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社局局长苏耀西就解决我市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答记者问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今年内将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今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条件且有缴费能力的人可按照自愿补缴的原则申办养老保险补缴手续。记者就相关政策采访了市人社局局长苏耀西。记 者:请介绍下这项政策的基本内容?苏耀西: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是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关于解决未参保城

2、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 ,明确今年底前基本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此次补缴政策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措施,自本实施办法下发之日起施行,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逾期不再补办。本次补缴后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明年 1 月 1 日起参加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记 者:补缴对象包括哪些?苏耀西:具有我市城镇户籍,1996 年 1 月 1 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指县(区)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镇街道办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

3、原在县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后下放到乡镇的“三不变”人员);具有我市城镇户籍, 1996 年 1 月 1 日前曾经在国有企业工作,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五七工” 、 “家属工” ;参照执行对象包括两类人群: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各种原因,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原因(判刑除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返城后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记 者: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苏耀西:本次补缴以本人自愿为原则,按照以下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 年 6 月 30

4、 日前,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 15 年后,从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1 年 6 月 30 日尚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即: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 15 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某男,56 周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 4 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 11 年) ,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记 者:应该补缴多少费用? 苏耀西:本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 1996 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5、100%确定,缴费比例为 20%,一次性补缴 15 年需缴纳 53590 元。2011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或超过 70 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 1000 元确定,最多不超过 1 万元。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记 者:补缴后待遇怎样计发?苏耀西:在待遇计发方面,本次补缴人员中,2011 年 6 月 30 日前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周岁的人员,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一次性补缴 15 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计发办法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 36 号) 执行。此

6、类人员不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如:张某今年 60 周岁,一次性补缴 53590 元,从次月起可享受养老金 622.5 元/月。王某今年72 周岁,一次性补缴 51590 元,从次月起可享受养老金 937.8 元/月。记 者:补缴人员出生时间认定以什么为依据?苏耀西:本次补缴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以本人居民身份证为准。记 者: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如何认定?苏耀西: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 1996 年 1 月 1 日前在城镇企业(含外省(市)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资料,有完整原始档案的提供原始档案,没有原始档案的,提供可证明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资

7、料,如分配介绍信、企业招收录用合同、学徒工转正定级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花名册等。记 者:什么是原“五七工” 、 “家属工”?怎样证明身份?苏耀西:原“五七工” 、 “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的人员。这些人员大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是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计划用工不足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他们一般都与企业形成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并且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

8、能被企业录用,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劳动者群体。关于原“五七工” 、 “家属工”工作经历的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 1996 年 1 月 1 日前在国有企业(含外省(市)国有企业)从事“五七工” 、 “家属工”的原始资料,如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合同或工资发放花名册等。记 者:在哪里办补缴手续?苏耀西:各类人群参保手续有区别,本次补缴人员补缴手续的办理按照属地原则,即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补缴手续并领取待遇。原行业统筹单位符合补缴条件的原“五七工” 、 “家属工”中,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人员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补缴以及领取待遇手续;

9、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满 60 周岁,女未满 55 周岁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记 者:人社部门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惠民政策?苏耀西: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市人社局明确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这一工作,我局于 8 月 3 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实施工作,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把政策用好,最大限度的、最大范围内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将历史遗留问题一揽子解决,将社会保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加大媒体宣传,通过在报纸、网站等开辟专栏进行政策解读等形式,为工作全面铺开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加强经办服务,做好经办流程制定、信息系统调整等基础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及业务办理服务,确保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登记参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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