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池峡道观民主管理委员会宫观管理办法2012 年 1 月 1 日为了加强道观管理,使之能与社会主义相协调,保障国家宗教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宫观秩序得以稳定,宗教生活得以正常,道教文化得以继承发扬,确保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领导下,实现宫观民主管理根据《宗教管理条理》和其他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道教协会《关于道教宫观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汤池峡道观民主管理委员会是汤池峡道观的民主管理组织,在保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行政领导下,由道众自主管理,并接受县道教协会的教务指导二、道观管委会的任务和职责1、团结和领导本观道众,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依法按照道教教义教规开展宗教事务活动 2、安排、处理本道观的一切日常事务维护道观和道众的合法权益3、组织道众学习时事政治,道教知识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道观的文物、建筑、花草树木,维护道观秩序,营造优美的环境和文明和谐的道观5、接待好信教群众、游人、香客和社会各界人士6、开展道教文化研究,搜集整理道教文史资料7、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法规戒律的持守和制度的执行8、道观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由管委会提前向县道协、 县民宗局报告,同时上报实施方案、应急措施等。
民宗局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9、定期检查道观内外环境卫生,进行评比10、组织道众积极举办慈善等社会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三、管委会主任职责1、负责召集并主持道观管委会的会议和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议、讨论、决定有关道观发展、宗教活动和管理事项2、对道观的所有事务总揽全局,主持全盘工作在遵守国家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执行道观管委会的决议,合理安排道观的各项事宜,调配本观的人、财、物等资源,确保道观活动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3、负责协调上级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处理好本观的各类矛盾和问题4、负责监督和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5、安排好宗教活动组织道众学习时事政治、法规、政策安排祖师圣诞活动时必要的各类道教活动6、监督检查殿堂布置、环境卫生、门票等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值殿、票房值班人员的情况7、监督财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处理日常事务四、宗教活动1、道观的宗教活动必须在《宗教事务条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按照道教传统习惯,信教群众邀请道士到家里举行追思、度亡等活动,需经所在宫观管理组织同意和安排,宗教活动的规模、时间和次数,以不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为原则 2、道众和信徒在宫观内进行烧香、上殿、诵经、讲经说法、 过道教节日、做道场等正常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3、宫观内不得搞扰乱社会治安和骗人诈财、危害人民身心健康的违法乱纪活动4、外出参加其他省、市、县宫观举办的宗教活动,需按程序报民宗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参加5、海外的道教信徒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要求,在道教宫观过宗教生活宫观 在与国外和港澳台道教界交往中,应遵守互相尊重、互不隶属、互不干涉的原则,加强相互间的友好往来6、宫观可以接受海内外信徒的布施和境外组织及个人不附加条件的捐赠,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海外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索要财物一切布施、捐款,均归宫观所有五、道众制度1、观内居住的道众,必须爱国爱教,潜心修行,安心定居,以观为家,研究道教学术,做信众的表率,造福人类, 积功积德2、宫观可选收爱国守法,信仰道教,年满十八周岁,有一定文化和修养,家庭同意,身体健康,为人正派的自愿出家或入道者他们须持有身份证,经宫观管理组织同意,考察一至二年,对安心道教事业者,给以冠巾或传度,确定常住因违犯教规或其它原因不宜留在宫观者,本着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辞退不得接纳违法乱纪、品行不良的人出家入道3、道观内禁止个人收徒,入教人员满半年后经考察合格者,本人申请、自愿选择师父,公众评议、报道协批准。
4、严格作息制度,每天早上 6;30 开静,7;00 早坛功课下午 5;00 晚坛功课21;30 止静不得迟到早退5、早、晚坛功课上殿必须衣帽整齐,虔诚颂经谒祖,形容礼貌整肃庄严6、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请假要互相错开,节假日和重大节日不得请假不得随意外出云游因公外出或有特殊私事必须请假,定归期,回观后销假,否则按旷工论道众外出参学朝山,应经宫观管理组织同意并持有限期证明方可外出外出道士不得干预所到宫观的内部事务,不得私自在社会上做法事、化缘等违规活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视情节轻重按庙规给予除名等处理 7、严禁酗酒, 赌博,横暴行凶,出口污言秽语,辱骂尊长,拉帮结派,谣言惑众8、道众之间应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不得勾心斗角、挑拨是非、使众不睦9、不得私自收留不明身份的道人及其他人员道众违法犯罪,宫观除名,并交由司法机关处罚六、财务管理制度:1、宫观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宫观的一切经济收入都必须纳入财会帐目,其经济收入主要用于维修宫观,保护文物古迹、环境,安排道众生活、日常开支以及从事公益慈善事业和其他社会服务支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道观的财物据为己有。
3、宫观的一切财物(包括动产和不 动产) 都必须登记造册,统 一管理,当年的收支情况和重大开支要向常住道众通报 4、宫观要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每项收入和支出,单据、帐目清楚,符合财务手续,并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宫观管理组织检查及道众的监督 5、各殿堂的功德箱必须摆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便搬动藏匿,信众布施钱财必须入功德箱,不得私自接收清收功德必须三人以上,不得单独清收 4、道观必须配备财会人员、物资保管人员经济收入实行民主管理、统筹筹兼顾,合理安排支出由管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一千元以上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审批并报县民宗局后实行;接待开支视其具体情况而定6、没有主管人员批准,财会人员不得随意支出8、库房保管人员负责保管道观内各类物品,平时要经常查看,防虫蛀鼠咬,压损或被盗9、转运和收取货物应认真点清后记帐,发放物品必须有出库单,严禁私自出库七、 治安、消防管理: (一)、治安管理1 管委会应保证道观内的功德箱、财物、资产的安全,出现问题由当事人和道观负责人负全部责任门市部和财务人员应保证所保管的钱财安全大额现金不得在观内存放2、道众及工作人员对所有来客要以礼相待,不得与来客发生争吵,更不能发生打架斗殴现象。
3、定期检查桥、路、 护栏等设施,及 时排查安全隐患 4、道观举办大型宗教活动,须按规定上报活动中要有处置突发事情预案,防止游人拥集踩踏等,确保安全5、挂丹道人转常丹后,应及时上报县民宗局备案并及时到治安部门办理暂住证不得收留不明身份的人员在观内居住二)、消防管理1、殿堂、库房等处必须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并设明显标志,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2、严禁使用电炉,不得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品点火照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一切电器安装及检修都由专人负责处理,其它任何人不准私自乱接电源,违者严肃处理4、殿主及其它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灯、熄火、拉闸、关窗、锁门,殿堂要做到人走灯灭5、道观安全检查员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八、学习制度1、道观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道众学习时事政治、有关政策法规、道教知识和经忏等相关知识2、每月定期组织一次道教知识和经忏集体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政策、法规集体学习3、所有道众都应积极参加学习,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应及时请假4、凡各级举办的专业培训班,要择优选派专人参加学习培训,学习的人数、人员由管委会确定5、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讲,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6、凡在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并严格遵守纪律者,由管委会决定作为推荐上道教学院,作为今后进入重要执事的优先条件7、提倡和支持自学,鼓励道友互帮互学,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和道教专业知识水对政策法律、道教文化、宫观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汤池峡道观民主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