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指南编审委员会8月22日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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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指南编审委员会 8 月 22 日答疑(2011-08-22 09:56:10) 转载标签:杂谈分类: 总局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指南编审委员会问:无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答:根据 3 月 21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21 号公告)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无照户纳税

2、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税务机关应当同时收回并做作废处理。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问: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 号)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

3、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个人从事餐饮业不属于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形,无法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餐饮业普通发票。应按国家税务总局 2011

4、年第 21 号公告的规定,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问:我单位在外省有工程,企业所得税在本市国税局缴纳,外出务工证明均由本市国税局出具。但劳务发生地税务局提出必须由本市地税局出具证明。请问,外出务工证明到底应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出具,依据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1 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

5、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问:加油站销售加油卡只开具普通发票的行为是否正确?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 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

6、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某个体砖厂,未建企业账簿,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耗电情况,对其进行核定征收。请问,核定征收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

7、,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上述砖厂未建账经营,因此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按规定对其进行核定征收税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主管国税机关可以根据该厂耗用电能情况,对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问:发票有几联,各联用途是什么?答: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为收执方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记账联由开票方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注:热点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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