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

上传人:san****glu 文档编号:33193673 上传时间:2018-02-1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8.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外商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相关问题分析1、外商投资企业可否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 号)的规定,境内股份公司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49 号公告的规定,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提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证券的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称“业务规则 ”)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均可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2、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同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但申请时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复文件。同时,该指引规定了,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因而,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实践中,也存在类似的案例。二、外商投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根据业务规则 ”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的条件与其它赴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条件是一致的,即应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外商投资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践中,外商投资企业不论其是中外合营、合作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一般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赴新三板挂牌上市前,外商投资企业一般会先进行股份制改造,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其中,外资企业属外商独资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还须引入中国股东。因而,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依据

4、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以下称“暂行规定 ”) 。其中的要求包括:(1)对发起人要求: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2)对投资产业的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的规定,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 ;(3)对于审批权限的规定:限额(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 1 亿美元,限制类 5000 万美元)以下(转制企业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计算)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其变更(包括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其他有关变更),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但涉及外商投资有专项规定的行业、特定

5、产业政策、宏观调控行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或按有关规定报商务部审核;(4)需要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 3 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 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新修订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同时,“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 3 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新修订暂行规定第七条)“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行股份的股数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

6、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新修订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已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如申请转变为公司的,应有最近连续 3 年的盈利记录。由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或与其他发起人)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初审同意后转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新修订暂行规定第十四条)(5)港澳台在大陆投资的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大陆投资设立公司的,准用暂行规定。4、新三板港资成分企业案例汇总1、展唐科技(831734)发起人 CGmobile Holdings ,控股股东 CGmo

7、bile Holdings 均为港资企业。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8 日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市商务委关于同意展唐通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编号:沪商外资批20131567 号),同意展唐有限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展唐通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随后展唐通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在新三析挂牌的外商投资企业。2013 年 5 月 1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公司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编号:商外资沪股份字20072985 号) 。2、确成硅化(833656)发起人、控股股东华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为港资企业。2011

8、年 10 月 28 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苏商资20111381 号关于无锡确成硅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同意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永辉股份(832120)发起人、控股股东永恒有限为港资企业。2014 年 7 月 18 日,广东省商务厅向中山市外经局下发广东省商务厅1-3-10 关于合资企业中山永辉化工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商务资字2014292 号) ,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事宜。2014 年 7 月 25 日,中山市外经局向公司做出转发的通知 (中外经贸资字2014510 号)并向永辉有限转发了前述批复

9、。2014 年 8 月 1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20247 号)4、科传股份(430371)发起人及控股股东科传计算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为港资企业。2009 年 8 月 25 日,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州市科传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穗外经贸资批2009474 号) ,同意设立股份公司,同意公司的章程、发起人协议、股本结构、经营范围、经营年限、公司住址等;同意股份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后 3 个月内认缴 1000 万元,其余出资在 2 年内缴足。2009 年 8 月 28 日,广州市

10、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穗外资证字20090302 号) 。5、奥美森(833340)公司发起人智友科技为港资,后股权转让后退出公司。奥美森有限系于 2003 年 10 月 17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外经贸资字2003878 号关于合作经营企业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项目的批复及于 2003 年 10 月 27 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外经贸粤中合作证字20030004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由奥美森技术与智友科技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 800 万港元、注册资本为800 万港元,均由智友科技投入。奥美森有限于 2014

11、年 1 月 13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外经贸资字201413 号关于合作经营企业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变更的批复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外资粤中合资证字20140001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形式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形式并继续经营。奥美森有限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经中山市商务局中商务审字2014197号关于合资经营企业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智友科技将其持有的奥美森有限 6.25%股权转让给龙晓斌,转让价为 424.011 万元;股权转让后,奥美森有限由奥美森技术和智友科技合资经营变更为由奥美森技术、龙晓斌以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继续经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