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达默尔超越历史认识客观性主张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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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达默尔超越历史认识客观性主张质疑加达默尔的 哲学 诠释学对当代人文 社会 科学 影响 很大,对 历史 认识论的 研究 也影响很大。这里主要围绕其超越历史认识客观性的主张予以剖析。一、诠释学 发展 的逻辑演进 人类一经产生,由于交往过程中准确把握对方思想以及他人思想的需要,诠释这一现象也就出现了。文字发明以后,对文化典籍的 学习 自然 而然地成为人类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而文化典籍也就成为诠释的重点。可以说,一部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人类发展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各个文明通过对文化典籍的诠释而汲取营养的历史。 不言而喻,世界任何一个文明都重视对文化典籍的诠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个文明之间在该 问题 上

2、就没有区别。就 中国 与西方而言,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历史意识极为浓厚,所以,相比之下,大多中国人通过对文本的解释,表达了一种与历史的继承关系,孔子的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思想就体现得极为明显,中国历史上所谓的道统传承意识也说明了这一点。相反,西方传统中的历史意识就较为淡漠一些,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尔对历史学的蔑视就能说明这一点。可以说,大多西方人通过对文本的解释,目的不是着眼于历史的传承,而是注重发现和发展一套普遍的原则。当然,上述比较只是就东西方的历史传统而言的。若比较当代的东西方文明的心态,笔者倾向于认为,西方人恐怕更具有历史感,而中国人的历史感反而淡漠了许多。 令人遗憾的是,尽管中国文化传统中

3、有大量的诠释学思想,但却没有人系统地把诠释作一个研究对象加以系统地探讨,也就是说,中国没有诠释学这门学科。正如汤一介先生所说的, “中国至今还没有一套自己成体系的解释问题的 理论 ”1。把解释或诠释作为一个问题系统加以研究,并形成一门专门学科诠释学,是在西方发端和发展的。 诠释学的最初形态是西欧中世纪后期的注释圣经的神学诠释学,后来又发展出理解和解释法典的法学诠释学和考证古典 文献 资料的“语言文献学 ”,它们都是些关于理解和把握特殊的文本之技巧的学问。德国神学家、哲学家施莱尔马赫是 现代 诠释学的创始人,他首次将诠释学从其诠释的特殊对象中分离出来,建立了一门以一般的诠释现象为对象的诠释学学科

4、。 施莱尔马赫把诠释学定义为“避免误解的技艺”2,认为诠释学就是一种关于通过消除误解以达到对一般文本正确理解的 方法 的学科。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有如下六大贡献:第一,把诠释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一般的文本诠释;第二,扩大了文本诠释的范围,把它从文字作品扩展到讲话乃至讲话人或作者的个性;第三,认为诠释的任务不仅仅在于理解文本的字面涵义,更在于透过字面涵义领会作者或谈话者内心世界;第四,发展了诠释的方法,在原有的理解文本字面涵义的语法解释法基础上,又提出了理解作者或谈话者内心世界的心理解释法,并把前者看作辅助后者的方法;第五,深化了对解释过程的理解,认为在解释学循环3中不是纯理性的,其中直觉、体悟或灵

5、感的东西在起作用;第六,强调必须比作者理解他自己更好地理解作者,因为作者对自己无意识的思想层面没有领会,需要诠释者把它揭示出来。从这六点 内容 上看,施莱尔马赫对一般诠释学的建构已达到了相当系统化的水平。德国著名哲学家狄尔泰曾经是施莱尔马赫书信和遗稿的整理和编辑者之一,还曾写作了施莱尔马赫传和一些专门研究施莱尔马赫诠释学的文章,可以说,他是研究施莱尔马赫诠释学的专家。狄尔泰对诠释学的重大贡献主要表现在把诠释学发展成一种精神科学的认识论和一般方法论。 狄尔泰认为,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两大类,精神科学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前提和方法论特性,而诠释学实际上是研究精神科学如何成为可能和怎样成

6、为可能的,他指出:“理解和解释是 应用 于精神科学的方法”4 , “在当前,解释学必须寻求它与一般认识论任务的关系,以阐明一种关于历史世界的关联的知识的可能性,以及实现它的方法”5。可以说,狄尔泰对诠释学的建构就是在从事他所说的“历史理性批判” 的建构工作。 在狄尔泰看来,在对历史世界诠释之前,我们必须先回答这么一个问题,即诠释何以成为可能。这个问题又可分为两个子问题:1、历史世界指的是什么?它与历史认识主体的关系如何?2、历史认识主体认识历史世界的自身根据是什么?关于第一个子问题,狄尔泰认为,历史世界本质上是人的生命及其表现。由于生命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所以历史世界是精神及其客观化表现。举凡

7、历史世界中的制度、器物、文化等都是精神的客观化表现,它们可称之为客观精神。历史世界和历史认识主体既然都是人,都是生命,二者就具有同质性、共同性,共享着共同的人性,这就意味着历史世界在原则上被认识的可能性。然而,历史世界虽然是以个体生命为基础的,但是其中的一些内容,比如制度、民族、规则等却不是从个人之间的共性出发所能解释清楚的,他们是由许多人的共同活动构成的,是些普遍的客观的精神,对这些现象的认识毕竟不同于对个人现象的认识。对此,狄尔泰的回答是维柯式的,即人能认识自己所创造的世界。还有一个问题,人都是有其独特个性的,历史认识主体能够对此认识清楚吗?狄尔泰的回答是肯定的,这一点的答案隐藏在关于第二

8、个子问题解决当中。狄尔泰对第二个子问题的回答是这样的:历史认识主体是活生生的处在历史境遇中的人,他总是在进行着对自己生命的直接体验,从直接体验中促成了理解, “在体验和对体验的理解的基础上,在这二者不断的交互作用中,我们形成了对他人及其生命表现的理解”6。更具体地说,人在理解自己体验的基础上,还在与他人、与历史打交道,由此而形成了对他人和历史世界的理解。从上述狄尔泰对诠释何以成为可能问题的回答上看,我们可以 总结 出狄尔泰所谓的历史科学或历史认识可能性的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历史世界与历史认识主体的同质性;第二个条件是人对自己创造物认识的不证自明性;三是人的理解能力可以穿透历史的帷幕。 狄尔泰

9、把其诠释学同时看作精神科学的方法论,他还具体地描述了这种方法的一般进程:运用诠释学循环原理揭示出对象的整体结构,而要作到这一点,就需要解释者去投入到对象,去重构、再体验它,也就是说,去再现出鲜活的生命精神的总体性。当然,这种再现或理解既是理性的过程,又不是纯理性的过程,它同时还是生命实在的领悟,因而,这个过程不能由一个逻辑公式来表示。在狄尔泰看来,精神科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就在于它能客观再现对象。 狄尔泰把诠释学奠定在生命的基础上,为诠释学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了伏笔,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进一步对诠释学作了本体论的解释,把理解活动看作人的存在方式,加达默尔则秉承海德格尔,把诠释学发展成哲学诠释学,即一

10、种本体论意义上的诠释学。 目前 在西方诠释学流派众多,但相比之下,加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影响最大。 二、加达默尔诠释学的超越客观性主张 1效果 历史 加达默尔诠释学的核心思想 加达默尔认为,在海德格尔之前,人们对诠释学的探讨是在主体如何诠释和把握客体的认识论和 方法 论以及技巧的层面进行的,其中存在诸多 问题 ,这些问题 通过笔者的概括从大的方面讲,表现为下述三点:一是把客体看成既定不变的,二是对主体的历史性没有足够的把握,三是对主体对客体的理解过程把握得不够全面。这三大弊病显示了传统的主一客区分及对立的思维方式对 哲学 诠释学的不适用性,正如加达默尔以赞同的口吻指出的,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

11、中关于存在问题的说明已经指出了主体概念和客体概念的不恰当性”7。具体来说,加达默尔的意思是,客体不是现成的,它要在主体身上得以展开和显现;主体也不是能脱离客体而现成规定的,它要从客体中得到充实。因此,理解的过程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过程,而是主体与客体相互规定的过程;理解和对象也不是客体,而是主体与客体相互规定的统一体;既然理解行为使主体与客体相互规定成为现实,这就意味着,正是理解行为才使主体成为主体,因而,理解行为就不仅是个认识论事实,更是一个本体论或生存论的事实,它关涉到人的存在,关涉到人之为人的问题。于是,加达默尔接着海德格尔,对诠释学进行了本体论的转向,并提出了独具特色的效果历史思想。

12、加达默尔指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 分析 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8 ,也就是说, “理解就是人类生命本身原始的存在特质”9。理解的基本结构是按照他自身的可能性筹划自身,即超越自身,而这种筹划是在传统已经刻画在我们存在中的前见基础上的筹划。在加达默尔看来,前见是人存在的历史性的表现,也是人的理解得以可能发生的前提条件。前见的存在表明,人在认识历史时,已经预见属于历史,这意味着,前见架起了一座通往历史实在的桥。即使所理解的对象是历史中的个别现象,而不是历史实在全体,前见也能与之建立联系,因为该对象毕竟是历史实在全体中的一部分,它与历史实在有着

13、一种部分与整体的关联。前见的存在还表明,所谓历史现象并不是已逝去了的封闭自足的现象,而是在历史上产生效果或 影响 的现象,是对我们发挥着作用的现象,因为, “当我们力图从对我们的诠释学处境根本性意义的历史距离出发去理解某个历史现象时,我们总是已受到效果历史的种种影响。这些影响首先规定了:哪些问题对我们来说是值得探究的,哪些东西是我们 研究 的对象”10。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就可以接触到效果历史这一加达默尔诠释学的核心思想了。在加达默尔那里,效果历史是历史实在或历史存在通过研究者的存在展现自身的过程,也是此在通达或试图通达历史存在的过程。加达默尔指出:“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

14、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和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 。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 ”11那么。理解本身怎么使效果历史呈现出来呢?这就涉及到效果历史意识问题了。 加达默尔认为,理解本身实际上是一种效果历史意识,而效果历史意识不可能对效果历史本身进行客观的探究,因为效果历史意识其实是效果历史本身中的一种意识。这种意识可以说是对诠释学处境的一种意识,即在效果历史中历史理解的实在对自身与历史实在的关联性的意识。效果历史意识的作用方式和实现方式就是境域的交融。 “视域就是看视

15、的区域,这个区域囊括和包容了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12 具体来说,理解者由其自身的前见形成了一个视域或思想世界,历史流传物也形成了一个历史视域或意义世界,这两个视域的交互作用并融合为一个大的视域整体,就称之为视域融合。视域融合的过程就是处理历史流传物与现在的紧张关系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效果历史意识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并在自身的存在中体现出了历史本身的存在。在加达默尔看来,所谓诠释学循环根本上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指的就是理解者的视域和历史流传物的视域的交互作用乃至融合的无限过程。 加达默尔继续深化其效果历史意识思想,认为效果历史意识并不是取消历史文本即他在的实在性,而是与他在达成和解,

16、并进而主张把他在与理解者看作一种“我你” 的开放性的生命伙伴关系。在他看来,这种生命伙伴关系体现着的是交互辩证法或问和答的辩证法结构。当然,文本自身不会讲话和提出问题,它须通过我们根据文本自身的期待而讲述它自己。通过文本与我们的相互问答而达到相互理解和视域的交融,就是效果历史意识的真理。13加达默尔还指出,由于世界对人这个存在是通过语言来表达的,也就是说,语言是存在的媒介,所以,我们只能通过语言把握存在,或者径直说,能够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这就意味着,理解的完成或效果历史意识的实现只能通过语言。 加达默尔特别强调效果历史意识“与其说是意识倒不如说是存在”14,也就是说,效果历史意识主要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讲的。作为效果历史组成部分的效果历史意识,如果把它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来谈的话,那么它就永远不可能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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