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股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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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会事务股 2008 年2012 年工作总结几年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穿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切实自身建设,全面完成市局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 社会事务的常规工作(一) 做好 60 年代精减职职工落实发放工作。认真做好 60 年代精减职工兑现,根据云劳人险(84)03 号、云民保20069 号文件精神,2008 年享受精减生活补助人员 158 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 18 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事业 140 人,全年发放生活祖金额 293880 元。2009 年享受精减生活补助人员 158

2、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8 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 140 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额 293880 元。2010 年享受精减生活补助人员 159 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8 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事业人员 141 人,多年发放生活补助金额 295740 元。2010 年企业单位主体消失人员60 人,人均月补 120 元,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额 86400 元。2011 年享受精减生活补助 159 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8 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事业人员 141 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额 295740 元。2011年主体单位消失补助人员 59 人,人均月 120 元,全年发放金额8496

3、0 元。2012 年享受 60 年代精人员 155 人,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8 人,原全民所有制企事业人员 137 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金2额 288300 元。2012 年主体单位消失补助人员 54 人,人均月补助120 元,全年发放金额 77760 元。通过对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使他们心里上得到了平衡,感到他们虽在困难时期精减、退职、回家,而今政治经济状况好转后,党和国家还能想到他们,纷纷来信表示感谢。(二) 社会领养和集中收养工作1、领养、收养工作是变更身份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涉政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关系,认真贯彻收养法,增强公民

4、依法办理领养收养的自觉性。我县 20082012 年 11 月止,社会领养孤儿弃婴 21 人,其中:2008 年领养社会弃婴办理登记 3 人(属国内)2009 年领养社会弃婴办理登记 6 人(属国内)2010 年领养社会弃婴办理登记 2 人(属国内)2011 年领养社会弃婴办理登记 7 人(属国内)2012 年 11 月领养社会弃婴办理登记 3 人(属国内)2、集中收养景东县儿童福利院于 1958 年 3 月建于景屏镇文化街,后因多次搬迁至景苑办事处杨家弯田坝中,距县城 4 公里,主要收养景东、墨江、普洱、思茅、景谷、镇沅县的孤儿。党和政府对儿童福利事业十分重视、社会各界给于积极支持帮助,办院

5、条件得以逐步改善,在院孤儿实行了全日制教育,逐步由救济型转为福利型。从 1958 年至 2011 年止,景东儿童福利院共收3养各类人员 530 人。已出院 395 人,景东儿童院 2008 年至 2012 年11 月止,每年入院、出院、在院人数:2008 年入院 10 人,出院 9人,在院人数 100 人。2009 年入院 26 人,出院 16 人,在院人数111 人。2010 年入院 19 人,出院 12 人,在院人数 118 人。2011 年入院 27 人,出院 10 人,在院人数 135 人。2012 年入院 10 人,出院 21 人,在院人数 124 人。上门目前共有各类收养人员 12

6、4 人,全院有干部职工管理人员 15 人。院内有砖混结构 6 幢,砖木平房 3 幢,设有教室、会议室、电视室、教职工宿舍、儿童宿舍、火房、餐厅、车库、图书室、保管室、医务室、办公室、洗澡间、厕所等,办公、生活、教学文体设备齐全,按上级民政陪门要求,已基本建成“室内像学校,室外像花园”式的集教学、生活、家庭设施齐备的儿童福利院。(三) 残疾孤儿康复计划1、 根据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明天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云民福200422 号的文件精神, ) ,我县 2005 年至 2006 年全县各乡(镇)进行排查调研。按有关要求:“先急后缓”(优先安排符合手术年龄要求的重症、

7、急症的残疾孤儿) 。 “先易后难” (优先安排手术效果好、技术成熟的科目)的原则,尽快与手术定点医院联系,将选择确定孤儿报省“明天计划”领导小组批准,从 2008 年2009 年送昆明第二人民医院做“先心病” (指先天性心脏病)手术 36 例。 (其中患儿及陪护人员途中生活费省厅都给予报4销) 。因我县残疾孤儿康复工作项目突出,所以本人在 2008 年曾被省厅评为 “先进工作者” 。2、 对孤残儿童“2009 普洱微笑行动”普民电200953 号微笑行动中国基金会为全国孤残儿童提供先天性唇裂腭裂、缺陷患者免费手术治疗平台。我县对残疾贫困家庭儿童进行调查统计上报:2009 年我县做唇裂腭裂 38

8、 例;2010 年我县做唇裂腭裂 21 例;2011 年我县做唇裂腭裂 24 例;2012 年我县做唇裂腭裂 16 例。2009 年至 2012 年我县做唇裂腭裂免费手术合计 99 例3、 对残疾贫困家庭成员于 2011 年免费治疗、配置假肢、矫形器等。2011 年我县送残疾人到省医院免费治疗 13 人,到假肢厂,免费安假肢、矫形器 11 人。4、 云南民政厅关于实施“光明工程” (云民社救201212 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光明工程”是省人民政府确定的2012 年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和扶贫工程。民政部门负责对实施手术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按 1 例 200 元标

9、准给予临时生活困难补助。今年我县按排白内障患者手术治疗 例,按200 元 1 例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2012 年 12 月 25 日前给予全部兑现。(四) 建立散居孤儿的保障制度1、 为有效改善我县散居孤儿的生活状况,建立孤儿保障制度。5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文件的通知 (云民福200911 号)精神。省民政厅要求,2009 年认真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个人成长档案,为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津贴”的发放作好准备。2010 年市局下达我县散居孤儿人数 101 人,人均月发补助500.00 元,全年发放散居孤儿金额 606000.00 元。2

10、011 年新增散居孤儿人数 83 人,加上年发放人数 101 人。合计 184 人,人均月发补助金额 600.00 元,全年发放金额 1324800.00元。2012 年新增散居孤儿人数 116 人,加上年 184 人,合计 300 人,人均月发生活 600.00 元,全年发放金额 2160000.00 元。2、 做好防艾工作我局到卫生局、防艾办调研落实,因艾滋病致孤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导致生活困难儿童家庭,按要求上报市局。2011 年至 2012年我县艾滋病感染家庭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每人每月都给予生活补助救助。二、 加强殡葬改革工作1、建立和完善我县殡葬改革,全面推进殡葬事业,革除丧葬陋俗

11、、节约土地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我县殡葬事业有序健康和谐发展。景东县委、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十分重视,根据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为加强我县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做好殡仪馆及骨灰墓地建设工作。我局于 2006 年开始在县城周边县6林业局果园基地,白屯大象塘等地进行了勘查比对和调研。并于2007 年 7 月 11 日在政府小礼堂召开了有县委、政府、人大、政协、财政、发展、林业、环保、国土、城建、公安、政法、司法、法制、信访、锦屏镇领导以及城区 2 个社区、高退休老干部、居民、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事业代表等 37 人参加了基地选址听证会。县人民政府也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

12、召开了由孔广群副县长主持的有政府办民政局、林业局、城建局、土地局、环保局等部门参与的墓地协调会。通过调研、听证和协调,政府同意在县林业局果园基地建设殡仪馆及骨灰公墓。在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下,成立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殡议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景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局,民政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政、审计、土地、监察等部门领导人。下设民政局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工程于 2008 年 10 月开始建设,占地面积 4.5 亩,建设规模2050m2,2010 年 10 月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84.93 万元。其中云南省民政厅专项资金:180 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

13、0 万元,普洱市人民政府按排资金:100 万元,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筹:44.93 万元。此殡议馆建设工程资金为建设工程费:260 万元,其他费用:44.93 万元,设备费:80 万元。现共缺口资金:160 万左右。殡议馆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已正式开馆运行,投入使用以来,殡葬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及法律法规。已见成效,到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为止已火化遗体 41 具。72、 为加强殡葬改革力度,我市各县(区)建一个经营性公墓,全市建 25 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写进了 2012 年工作报告,同时也纳入了全市 2012 年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根据普政

14、办发20088 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在龙街乡、漫湾镇、景福乡、曼等乡、文井镇、文龙乡、林街乡、大街乡 8 个乡镇规划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总面积:955 亩,具体情况如下:(1)龙街乡龙街乡位于景东县东北部,距县城 34 公里,国土面积 273 平方公里,全乡总人口 21715 人,下设 12 个村委会,经考察拟定在龙街乡龙街村规划建设一个规模为:占地面积 150 亩,墓穴面积 110 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2)漫湾镇漫湾镇们于景东县西部,距县城 117 公里,国土面积 306 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

15、20082 人,下设 8 个村委会,为有效禁止乱建坟墓,促进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拟在曼湾镇安乐村建设一个规模占地面积为 180 亩,墓穴面积 150 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3)景福乡景福乡位于景东县西部,距县城 96 公里,国土面积 309 平方公里,全乡总人口 22675 人,下设 13 个村委会,190 个村民小组,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加强殡葬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殡葬8改革,拟定在景福乡古力村规划建设一个占地面积为 165 亩,墓穴面积为 130 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4)曼等乡曼等乡位于景东县西部,距县城 120 公里,国土面积 168.4 平方公里,全乡总人口数 17

16、170 人,下设 9 个村民委员会,131 个村民小组,为结合我县殡葬改革,总体目标要求拟定在曼等乡菜户村规划建设一个占地面积为 155 亩,墓穴面积为 135 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5)文井镇文井镇位于景东县南部,与镇沅毗邻,距县城 26 公里,国土面积 854 平方公里,辖 25 个村,全镇总人口 74033 人,为有效的控制死人跟活人争土地,节约土地资源,造福子孙,拟定在文井镇文井村规划建设一个占地面积 160 亩,墓穴面积为 110 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6)文龙乡文龙乡位于景东县北部,距县城 30 公里,国土面积 293 平方公里,全乡总人口 18553 人,下设 12 个村委会,属于彝族聚居区,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拟定在文龙乡文录村规划建设一个面积为 150 亩,墓穴面积为 110 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7)林街乡林街乡位于景东县西部,距县城 120 公里,座落在无量山西坡,9澜沧江以东,西与云县隔江相望,国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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