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版-结构设计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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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 年版)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结构部二 一二年二月10102030405060708090第 一 季 度2结构设计统一规定 (2012 年版)一、结构计算(以 SATWE 程序为例)1. 主体结构电算参数取值:总信息:(1)水平力与整体坐标的夹角(度):一般情况下为 0 度。若改变此角度,地震作用方向和风荷载作用方向均改变;只有在“风控”而不是“地震控” ,且原坐标系下的风荷载作用不能控制结构的最大受力状态时,才需要改变此方向角。(2)混凝土容重(kN/m):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结构取 27, 框架剪力墙结构及异形柱框架结构取 26、普通框架结构取 25。(3)裙房

2、层数:层数应按计算层数填写,包括地下室的层数。该参数主要是将裙房以上一层作为剪力墙底部加强区高度判别的一个条件(依据抗规 6.1.10 条文说明,有裙房时,加强部位的高度也可以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 ;如果不需要可以直接填 0。(4)转换层所在层号:层数应按计算层数填写,包括地下室层数;对于高位转换的判断,转换层位置以地下室顶板起算进行判断(即以转换层所在层号减地下室层数进行判断) ,是否为 12 层或 3 层以上转换(刚度比算法不同) 。注意:为简化设计,一般情况下地下室顶板只要符合嵌固条件,可优先考虑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此时转换层位置从地下室顶板起算进行判断;当地下室四周某侧缺少土的约束,

3、此时地下室顶板不能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转换层位置从嵌固端起算;当地下室四周土的约束情况良好,仅因为板厚或侧向刚度不满足嵌固要求,此时转换层位置从地下室顶板起算。(5)地下室层数:取实际地下室层数。当有地下室时,应指定地下室层数。该参数影响风荷载、地震作用计算、内力调整、底部加3强部位判断。当没有地下室,但在地面以下增加的计算层也应指定为地下室的层数。例如:当基础埋深较深,为减小底层柱的计算长度在 0.00 标高附近设置框架梁(基础梁)的情况。(6)嵌固端所在层号:程序默认嵌固端所在层号为“地下室层数1 层” ,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修改或不修改。注意:如果修改了地下室层数,应注意确认嵌固端

4、所在层号是否需作相应修改。(7)墙元细分最大控制长度(m):程序默认为 1m,一般情况下不修改。(8)是否对所有楼层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当计算刚度比(包括查找是否有薄弱层等)、周期比、位移比时,应选择此项(总信息输出时为“是”),其它的结构分析(如计算内力和配筋)不选择此项(应在总信息输出结果中说明)。另外对于地下室楼层,程序总是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9)强制刚性楼板假定时是否保留弹性板的面外刚度:该项一般情况下应勾选,对于板柱体系的地下室必须勾选。(10)墙梁跨中节点是否作为刚性楼板从节点:当采用刚性楼板假定时,墙梁与楼板是相互连接的,因此在计算模型中墙梁的跨中节点是作为刚性楼板从节点的

5、,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会由于刚性楼板的约束作用过强而导致连梁的剪力偏大,另一方面,由于楼板的平面内作用,使得连梁两侧的弯矩和剪力不满足平衡条件。该项一般情况下应勾选,当在高烈度区连梁受剪截面不足时,可考虑不勾选(如不选择,则认为墙梁跨中节点为弹性节点,其面内位移不受刚性楼板约束,此时墙梁的剪力较勾选时小) 。(11)结构材料信息:一共有五个选项,分别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有填充墙的钢结构、无填充墙的钢结构、砌体结构。一般情况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2)结构体系:按结构体系分别定义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4框架剪力墙结构、框筒结构、筒中筒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等。当存在短肢剪

6、力墙结构时,按剪力墙结构定义,程序自动判断短肢剪力墙并按高规要求进行设计。(13)恒活荷载计算信息:一般情况下选择“施工模拟加载 3”。特殊情况下,可通过施工次序,定义指定连续若干层为一次施工(简称为多层施工) 。对于一些传力复杂的结构,应采用多层施工的施工次序,如:转换层结构、下层荷载由上层构件传递的结构形式、巨型结构等。对于广义层的结构模型,由于层概念的泛延,应考虑楼层的连接关系来指定施工次序,避免下层还未建造,上层反倒先进入施工行列。正确定义施工的原则见 SATWE2010 版用户手册第 166 页. (14)风荷载计算信息:共有不计算风荷载、计算水平风荷载、计算特殊风荷载、计算水平和特

7、殊风荷载四个选项,根据工程情况选择,一般的多、高层建筑只需选“计算水平风荷载” 。(15)地震作用计算信息:共有四个选项,分别为:a.不计算地震作用,b.计算水平地震作用,c.计算水平和规范简化方法竖向地震,d.计算水平和反应谱方法竖向地震,根据工程情况选择,一般工程只需选“b.计算水平地震作用” 。按高规4.3.2 条第 34 款、4.3.134.3.15 条和抗规5.1.1 条第 4 款、5.3.15.3.4 条需要计算竖向地震作用的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c.计算水平和规范简化方法竖向地震”或“d.计算水平和反应谱方法竖向地震” 。(16)结构所在地区:分全国、上海、广东,根据工程情况

8、选择,一般选全国。风荷载信息:(17)修正后的基本风压:一般按 GB50009-2001 附表 D.4 中 50 年5一遇的风压取值。 (即使对于风荷载敏感的建筑以及高度大于 60 米的高层建筑,该处仍输入 50 年一遇的风压) 。(18)X、Y 向结构基本周期:应将电算结果中的 X、Y 向基本周期返回填写,然后重新计算,可以使风荷载的计算更准确。(19)风荷载作用下结构的阻尼比: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取5%;有填充墙的钢结构取 2%,无填充墙的钢结构取 1%。(20)承载力设计时的风荷载效应放大系数:对风荷载敏感的建筑以及高度大于 60 米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风荷载效应放大系数取 1.1

9、,其余情况取 1.0。(21)用于舒适度验算的阻尼比:一般取 2%。对混合结构可根据房屋高度和结构类型取 1%2%。(22)用于舒适度验算的风压:按荷载规范 10 年一遇的风压取值(高规 3.7.6 条) 。(23)考虑风振影响:勾选时,按照荷载规范公式 7.4.2 计算风振系数,否则不考虑;按程序默认为勾选。(24)构件承载力设计时考虑横风向风振影响:该参数主要依据新的荷载规范而设定的,目前不起作用。(25)水平风体型系数:可按高规4.2.3 条 15 款执行。地震信息:(26)结构规则性信息:该参数目前不起作用,仅是一个标志。(27)设防地震分组,设防烈度,场地类别,混凝土框架、剪力墙以及

10、钢框架抗震等级:依据工程情况填写。(28)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依据抗规和高规,在某些情况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能与抗震措施的抗震等级不同,可能提高或降低,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29)偶然偏心:高层、小高层结构应考虑“偶然偏心” 。可按程序默认的偶然偏心 0.05 采用。6偶然偏心也可考虑具体的平面形状和抗侧力构件的布置进行调整。(30)考虑双向地震:质量与刚度分布对称的规则结构可不考虑;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以及位移比大于 1.2 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高层、小高层结构可同时选择“偶然偏心”(此时程序仅对无偶然偏心地震作用效应进行双向地震作用计

11、算,而偶然偏心地震作用效应并不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取二者中的不利情况进行结构设计)。别墅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31)计算振型个数:取 3 的倍数,考虑耦联不小于 9 个,高层建筑应不少于 15 个,对多塔结构不应少于塔数的 9 倍。计算时要检查 X 及 Y 两向有效质量系数不小于 90%(详 WZQ.OUT) ,达不到时,应增加振型数,重新计算。(32)活荷重力荷载代表值组合系数:一般工程按程序默认的 0.5采用;对于藏书库和档案库应采用 0.8(抗规 5.1.3 条) 。(33)周期折减系数:剪力墙结构取 0.9,短肢剪力墙结构取0.85,框架剪力墙结构取 0.80,框架核

12、心筒结构取 0.85,框架结构取 0.7,异形柱框架结构取 0.70,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取 0.80。(34)特征周期:当地质勘察报告中提供的特征周期(注意:是特征周期,而非卓越周期)与规范中一致时按规范中的特征周期(亦即程序中的默认值)输入;当地质勘察报告中提供的特征周期(如根据抗规 4.1.6 条文说明内插取值时)与规范中不一致时,按地质勘察报告中的特征周期输入(不能采用程序中的默认值)。(35-1)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计算多遇地震作用时,可按程序默认值采用,但需进行核对;当工程进行安评时,该处需根据安评报告和规范分别取值计算(多遇地震情况下) ,进行包络设计。7当考虑中震(或大震)设计

13、时,该处应相应填入中震(或大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规范取值) 。(35-2)用于 12 层以下规则混凝土框架薄弱层验算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程序默认值采用,仅用于 12 层以下规则混凝土框架薄弱层验算。(36)按中震(或大震)设计:一般工程不考虑;仅用于特别不规则的结构和超限高层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时的选项。提供了中震(或大震)弹性设计、中震(或大震)不屈服设计共 4 个选项。注意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取值应相应按中震(或大震)取值。对于中震(或大震)弹性设计,程序作如下处理:与抗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均取 1,其余不变。对于中震(或大震)不屈服设计,程序作如下处理:与抗震等级有关的增大系数

14、均取 1,荷载分项系数均取 1,抗震调整系数 re取 1,钢筋和混凝土材料强度取标准值。(37)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附加地震数及相应角度: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与主轴的相交角度大于 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程序允许最多 5 组多方向地震,附加地震数可在 0-5 之间取值,并填入相应的角度值,该角度是与 X 轴正方向的夹角,逆时针方向为正。无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该项附加地震数填为 0。当为圆、弧形平面或多边形时,可直接填入 5 组角度,分别为15、30、45、60、75 度。最不利地震方向:SATWE 可以自动计算出最不利地震作用方向角,并在 WZQ.OUT 中输出

15、,当方向角为1674 度时,应在 “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 中输入相应角度并重新计算。已填入 5 组角度时,不需要再填。(38)竖向地震参与振型数:仅用于需要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当8总信息中的“地震作用计算信息”选择了“计算水平和反应谱方法竖向地震” ,以及“特征值求解方式”选择了“水平振型和竖向振型独立求解方式”时,才显示该项,需要在此处填写竖向地震参与振型数。(39)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底线值:仅用于需要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当选择了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才显示该项,一般按程序默认值采用(依据高规中的表 4.3.15 取值) 。活荷载信息:(40-1)柱、墙设计时活荷载是否折减:

16、一般不折减 ;对于无相连裙房、无错层,且大屋面以下的实际层数大于 20层的高层住宅,可考虑折减,但需要由项目的专业负责人确定。(40-2)传给基础的活荷载是否折减: 对于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应折减。折减系数一般可按程序中的默认值采用(但必须注意的是:当房屋楼层为错层设计时或大屋面以上有多层小塔楼时,结构计算层比大屋面以下的实际层数多出许多层,若按程序中折减系数默认值对活荷载进行折减,基础设计偏于不安全, 应采用大屋面以下的实际层数所对应的折减系数输入电算;当主楼与周边裙楼一起计算时,主楼与裙楼应分别采用与之层数所对应的活荷载折减系数进行计算,取用与之相对应的基础设计荷载); 对于汽车通道及停车库:单向板楼盖折减系数取 0.5,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盖折减系数取 0.8; 对于其它公共建筑:不折减。注意:如果在 PMCAD 中已经勾选了考虑活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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