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计算法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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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利息计算法则概要(转载)法律论坛 2011-03-04 11:06:38 阅读 23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说明】根据不良资产操作的实践需要,整理本概要。概要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 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1-2二、 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2-3三、 合同逾期后的利息计算3-4四、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4-5五、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利息)的计算5-6每一部分主要由计算常/变量(主要是利率的确定)、计算公式(基本相同)和计算依据(央行规定及司法解释)三部分组成,争取做到简介明了、有理有据。对尚未找到明确依据的问题,笔者的意见仅供参考,具体见下文。一、 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一) 人民币

2、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 000)年利率( )360= 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 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

3、利息,即每年为 365 天(闰年 366 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 日利率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 360 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 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表一是各商业银行的通常做法。(表一)序号 项目名称 计息方法1 公司贷款 逐笔计息法(公式)2 贸易融资 逐笔计息法(公式)3 零售贷款 4 等额本金还款法 逐笔计息法(公式)5 等额本息还款法 逐笔计息法(公式)6 灵活还款法 逐笔计息法(公式)7 一次还本

4、付息(1 年及以下) 逐笔计息法(公式)8 准贷记卡 9 备用金存款(个人) 积数计息法10 备用金存款(单位) 积数计息法11 保证金存款 同单位/储蓄定期存款12 透支 积数计息法(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

5、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七)参考依据: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 号。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 号。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 号。二、 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即单利和复利。在一份贷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除了就本金的偿还方法、偿还时间做出约定,通常还会

6、就利息的偿还方法和时间做出约定。例如合同中“按季收息,利随本清”的约定。这就要求借款方每过一个借款季度就要还一次利息,这种利息就是单利。如果借款人未能在某一季度按时偿还该季度的利息,那么从利息逾期之日起,就要对这部分逾期的利息加收利息,即复利。依据 1999 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短期借款的可以按月、按季结息,每月或每季末月 20 日为结息日;中长期借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 20 日为结息日。(一)单利计算单利的计算仅在原有本金上计算利息,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再计算利息。计算利息有三个基本要素:本金、利率和时期。利息的多少与这三个要素成正比关系:本金数量越大,利率越高;存放期越

7、长,则利息越多;反之,利息就越少。1.利率的确定:依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或约定的利率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的,依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利率,通常取央行的基准利率。关于合同期限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 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2.计算公式:利息本金 利率贷款期限具体参照第一部分第四项。(二)复利计算这里的复利是指合同期限内对逾期利息的加收的利息。复利的计算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也就是利上有利。复利计算的特点

8、是:把上期未的本利和作为下一期的本金,在计算时每一期本金的数额是不同的。1.利率的确定: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注:1999规定确定的复利利率与合同利率相同,2003通知 251 号改为罚息利率。)2.计算公式:(本期)复利=(上期结余)利息(罚息)利率 贷款期限(本期)总利息=(本期)复利+(本期)单利(本金 合同利率 贷款期限)以符号代表利息,p 代表本金,n 代表贷款期限,i 代表利率,s 代表本利和,则有S P ( 1 i ) n (注:n 表示 n 次方)(三)主要条文列举:4.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 号第 20、21、28-30 条。5.规定法释【20

9、01 】12 号第七条,法(民)【1991 】21 号意见第六(民间借贷)。6.通知银发【2003 】251 号第三。7.合同法第 112、205、207 条。三、 贷款逾期后的利息计算-罚息从性质上讲,罚息是对借款方违约的惩罚。计息以贷款逾期当日其的本息合计作为基数。其计算方法大体和利息的计算方法一样。难点之一在于人民银行曾多次对罚息利率进行了调整,而且规定实行分段计息。并不能简单地适用新“法”优于旧“ 法” 的原则;之二在于结息的期限。是按长期借款的做法“ 按季结息”还是以人民银行罚息利率调整的期限分段,将对计算结果有相当大的影响。在同一利率的情况下,分段越多,计息的基数相对增加,最后的利

10、息总额会越高。由于银行规定是每月或每季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其中遇到的涉及破月、破季的问题也会增加计算的难度。质言其利弊,站在债权人的立场,1)在依据人民银行调整罚息利率的时间进行分段的基础上再按季结息,利息总额相对较多,但计息过程相对复杂;2)仅按人民银行调整的罚息利率的时间分段,利息总额相对较少,计算相对容易。(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表二)该部分略(二)计算公式:1.罚息= 上期本息结余罚息利率逾期期限或者2.罚息= 本金罚息利率 逾期期限+累积逾期利息罚息利率 逾期期限这两个公式实质是一样的,只是形式上稍有差别。在公式 1 中,“上期本息结余” 是个变量,它是本金

11、和累积利息之和。利息在复利计算法则下是增加的,因而“上期本息结余” 也会逐渐变大。在公式 2 中,本金即原始的合同本金,是个常量。引起变化的因素在于这个变量,随着逾期时间越长,“逾期利息” 将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至于罚息利率和逾期期限这两个因素属于相对常量。它们随银行的规定的变化而变化。(三)主要参考依据8.表二第三项。9.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 号。10.合同法第 112、207 条。四、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计算逾期贷款违约金是对借贷双方的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的违约方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 112 条第 2 款,以及合同法第 114 条第

12、 1 款是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渊源和理论基础。通常认为它不能与罚息同时适用于借款方。(一)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历次调整,都是根据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变动而变动。详见下表三:(中国人民银行对逾期贷款利率(罚息)的历次调整一、1995 年 7 月 1 日 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日万分之四至六发布时间:1995 年 8 月 18 日;文号:银发(1995)237 号;名称: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后有关计息办法的通知二、1996 年 5 月 1 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四至六调整为日万分之四发布时间:1996 年 5 月 2 日;文号:银发(1996)156 号;

13、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三、1998 年 12 月 7 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四调整为日万分之三发布时间:1998 年 12 月 5 日;文号:银发(1998)586 号;名称: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四、1999 年 6 月 10 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三调整为日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 7.56%)发布时间:1999 年 6 月 9 日;文号:银发(1999)192 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五、2004 年 1 月 1 日 逾期贷款利率从日万分之二点一调整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50%发布时间:2003 年 1

14、2 月 10 日;文号:银发(2003)251 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注:由于最高院是在人民银行调整罚息利率之后才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所以表三中的分段与表二中的分段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区分罚息和违约金。此外,第 3.4 项文件的发布日与文件确定的实施日不一致,所以分段时要注意。)(二)计算方法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当事人通常会在合约中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合同法有关原则确定,如补充协议。通常与罚息的计算方法相类似。(三)法律依据11.表三12.法释【1996】7 号。13.法释【1999】8 号。14.法释【2000】34 号。 五、迟延

15、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利息)的计算该利息的产生从时间上看是发生在法院做出裁判以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下称双倍利息)性质上是对当事人不依法履行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义务的惩罚,而不是简单是对迟延履行还款义务的惩罚,然而加收的双倍利息并不是上缴国库,而是给债权人,所以它也具有一定的民事补偿性,而不是强制措施。要求支付双倍利息的直接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一)几个常/变量1.计算的基数:与双倍利息的计算基数相关的概念通常有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鉴定费等与诉讼成本相关费用。双倍利息的计算基数应该包含上述哪些内容,是部分还是全部?实践中通常都会将裁判文书中载明的债权本金及截止裁判文书做出之日的利息总额作为基数,而将与诉讼成本相关的费用计入的很少。2.利率:双倍利息的利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中第 294 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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