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2759177 上传时间:2018-02-1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清除高危人群问题(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第 26 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于 8 月在深圳举行,深圳治安管理步入冲刺阶段。10 日,深圳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刚刚结束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中,累计有 8 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离开深圳。 而如何界定高危人员,深圳警方确定的标准是: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 ;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

2、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此行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叫好声一大片,理由是把他们驱逐出去,深圳市的环境、治安确实比以前好多了;反对声更甚,称这种做法属于牺牲民生为大运。关于此次深圳为确保大运安全清除高危人员,笔者心中也有几个疑问。 第一个疑问,对七类高危人员的界定和清除,有法律依据吗?我国宪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之权利,但毫无疑问,这一基本人权已经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得到了间接体现。宪法第 37 条和第 38 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

3、不受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深圳这么做,已经违背了宪法,将权力凌驾在人权之上,是对公民人权的侵犯!将貌似潜在的犯罪意图作为“高危人群”驱逐是否是对人权的蔑视? 第二个疑问,既然是治安高危人员,为什么平时不清理?治理高危人员,应该是一项持续、综合性的复杂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也不可能单靠某次规模巨大的清理行动就能一劳永逸,从此就天下天平、高枕无忧。深圳这次清理行动,大众不禁要问,治理高危人员,平时职能部门以及公务人员干嘛去了,是不是有不作为的嫌疑呢? 第三个疑问,对待所谓的七类高危人员,是不是只剩下一赶了之这招了?对待所谓的七类高危人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更人性化的

4、管理方法?七类高危人员中,确实有些会对当地治安带来负面影响,但是不能不加区别地将七类人员一棍子打死,全部一赶了之,要知道,这其中也不乏可以争取和“改造”的对象。采取如此简单的方式对待这七类人员,是不是又存在粗暴执法呢? 第四个疑问,将他们赶出深圳,是否充分考虑过这些人员的生计问题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就算他们真的是高危人员,把他们赶到别的地方,反正就是不能呆在深圳,这是不是又存在只扫自家门前雪的嫌疑? 广州亚运,上海世博,深圳大运,城市的盛会却成了一些底层市民的悲哀,他们没有资格和能力也不被允许加入这一场狂欢。城市需要发展,城市需要形象,但一切都应该以民生为前提。大运会在即,做好安保工作

5、,让大运会顺利开幕、圆满落幕显然是深圳市公安局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采取一些措施,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也是必要的。正因如此,清除“治安高危人员”也变得冠冕堂皇。但何谓“治安高危人员”?如何确保不伤及无辜?深圳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一向以开放的胸怀接纳世界来宾。也正2是深圳的这种“大肚”与“包容” ,让深圳市在短短的三十多年里能够跃居全国前列。可以说,在深圳市的发展轨迹中,外来务工人员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当深圳市有一项重大的体育活动,就以此为借口,大肆清除所谓的“治安高危人员” ,轻易给没有工作的人员戴帽子,这已然违背深圳改革开放的包容精神。简单的几个问题就可以作为佐证。首先,如何甄别已被

6、清除的 8 万人员是“治安高危人员”?因为他们在此行动中被迫离开?还是因为 8 万人都一个个调查过,都有前科,都是高危人员?其次,有前科且没有工作就可以简单定为高危?如此草率地给有前科的人员戴上“治安高危人员”的帽子,相信不管是有前科者还是没有前科者都不会同意。这就等于把全国诸多的有前科者定位为“治安高危人员” ,这些人以后的生活还能正常进行吗?这根本就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再者,在这些没有正当职业的人员中,有多少是在深圳漂泊寻找机会的?有多少是城市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甚至还有像孙志刚一样刚毕业的大学生。这 8 万人员中有多少是所谓的“治安高危人员” ,又有多少是真正的底层弱势群体?在中国举办

7、大型赛事的历史上,大运会显然比不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但在奥运和世博期间,北京和上海是怎么做的,我们都看在眼里,也都比较满意。或许深圳此前从未举办过如此大规模赛事,警方有点不知所措,病急乱投医。但这种不负责任地把治安治理矛头指向没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和有前科的人员,是多么的草率,多么的心胸狭隘。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我们愿意更多地看到深圳以更加科学的方式处理城市化过程中的系列问题,以她包容的胸怀容纳全国乃至全世界各地的人民, 。8 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后,他们能去哪里呢?是的,就一般情况而言,这 8 万余人可以回到家里,但如果家里有吃有喝,会有那么多人流浪在外吗?当然,不排除有些

8、人是为了获得更好的享受才成为“治安高危人员”的。8 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中,定然有无法回归家里的民众。譬如,迫于无奈利用假身份证暂时求生的依法上访者。如此,让这些人到哪里去谋生?或者到哪里去依法上访?另外,深圳市有关方面把 “治安高危人员”这些“雪”扫离深圳门前,是否会让其中的一些人成为“流寇” ,抑或成为其它地区的治安隐患呢?甚至因为精神病发作而暴死呢?假如全国各地都采取自扫门前雪的方式,那么到头来让这些人去哪里呢?难道让其上山落草为寇,或者做海盗?当然了,深圳的自扫门前雪之做法,其实早已广为流行。譬如,2003 年“非典”时,中国不少省市就出现了类似的做法。即将一些传说中的“高危人员”驱

9、逐出自己的地盘,而中国任何地方几乎都将这些 “高危人员”拒之门外,而不能进入其“领地” ,使之成为无依无靠的“流浪人”。那等惨烈,令人毛骨悚然而透心凉。是的, “非典”时的那些传说中的“高危人员”有可能给更多的群体带来毁灭性的危害,然而,任何人的生命权都是一样的。但是,当时很多省市都采取了自扫门前雪的方式,即驱逐、拒之门外的方式,而未采取就地安置的办法,予以更为妥善地处理。如今深圳依照惯常思维,也采取了驱逐的方式,这看似战果辉煌,然其实3是自扫门前雪,而于客观上把治安隐患的压力转移给了别的地区。诚然,有些社会治安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解决好的,其形成的原因可能比较复杂,而牵扯面太广,但就整个中

10、国大局而言,有关方面习惯采用的自扫门前雪之治理方式,即驱逐的办法理应早日退出历史舞台。因为根治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自行妥善处理自家问题乃是应有之责。如何界定高危人群?无论奥运还是世博,城市需要契机来提升自己。不过,在治安一面,大城市从来不展现温柔,亚运会之前广州甚至推行“菜刀实名制” ,大运会的名义是“清除高危人员” 。无论何种措施,皆带有敏感的意味事实上,大城市在打造名片时,是相当偏执的,当然,要有人为此买单,比如高危者或被高危者。而须知,城市的治安是长久的病根,从这个意义上,清除无疑是为以往的懒政开脱。如何界定“高危人员” ,法律没有解释,道义没有清楚,警方要靠自己的认知来判断。而依据已有信

11、息, “长期滞留深圳” “有报复言行” “无独立经济来源”都可归之于“高危” 。定义的模糊性,注定了执行力的难以贯彻,也就是说,8万高危人员,有被高危的;留下的,有滥竽充数的。这种模糊的执法行为,实际上是漫天撒网、不计后果的姿态,也必然会对无辜者造成伤害。不过,耐人寻味的是,深圳怎么会有这么多高危人员?而此时将高危人员清除又有什么寓意?据悉,深圳共有 800 多万人,这意味着,每 100 个人就有1 个“具有现实威胁”的“高危者” 。而将这些人驱逐,大有“各扫门前雪”的味道,假如 8 万人确如深圳所称“高危” ,那流落异地,是不是又会为祸一方?深圳警方的做法,地方利益考虑过头,尤其结合这样一个

12、“大运会”的语境,更加值得深思。在“高危人员”定义本身不确切前提下,盲目的执法行为只会显得矫情。实际上, “高危人员”并非城市病,第一,未及造成威胁就定义为“高危” ,在法律上叫做“有罪推定” ,而以猜测动机而非证据作为评估,已非文明社会取态;第二,高危人员多只能说明城市治安不力,警方有必要为此深思,而非以“清除”以应急。结合所有的情势,不难明白, “清除高危人员”无疑又是一个应急之举。此类心态的特点,往往顾小舍大,往往视野短小客人来,把家里收拾干净;客人前脚走,故态复萌,如此应急焉能带来城市提升?有一点需要明白,城市举办活动,是为了城市更美好。就像深圳大运会,警方要就此契机反思执法,改正执法

13、瑕疵,寻出长久之计,而后致力于城市的综合治理。如果只求一时好看,那是没有生命力的,毕竟, “治安高危人员”并非城市治安的病根许多疑问清除 8 万“治安高危人员”!佩服深圳市的胆识,深圳此举,无疑是当前难觅前迹的“壮举” 。但是深圳市清除的 8 万“治安高危人员”的现实意义有多大?这被清除的 8 万人是否都有据可查? 释疑:8 万“治安高危人员”都有谁? 4先来算一笔账,据新华社 4 月 10 日发布的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0 年末,深圳市实际管辖人口超过 1300 万,常住人口也达到了 9017 万人,户籍人口总量为 2594 万。如果要把 8 万人清除出深圳,按照深圳总人口来计算,就是

14、每 1000 个人中,有约 6 个人将会被强制离开深圳;按照常住人口来计算,就是每 1000 个人中,有约 9 个人将会被强制离开深圳。 如此数量巨大、任务艰巨的“大清除” ,深圳宣称:行动效果显著,为大运期间营造全市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打下坚实基础。笔者忍不住质疑,深圳清除的8 万名“治安高危人员”是否有据可查?这 8 万人是如何清晰的被鉴定出来的?深圳的清除范围是“具体包括流入我市、有刑事犯罪前科,长期滞留且无正当职业及合法经济来源的人员;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常昼伏夜出,有群众举报,具有现实威胁的人员。 ”其实,这样的鉴别标准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哪一座城市

15、没有这类人员呢?大城市的流动人口都很多,很多务工人员都符合这类标准, “现实危险”又是哪种威胁呢? 不能说看着像罪犯,就是罪犯吧?不能说看着具有现实威胁,人家就会杀人放火吧?是不是有点“子虚乌有”的感觉?如此轻率的就把这 8 万人清除出深圳,绝对算不上一种负责的态度。 支持:赶的好!消除百姓安居乐业的隐患 随着城市进程的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扩大,一些居民小区,尤其是一些老的居民小区,安全问题困扰着群众,警方深入社区基层,调查清理,对群众是负责任的,群众是支持的。 从效果看,行动期间,警方加大了对团伙和系列案件的破案力度。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6371 人,破获刑事案件 7679 宗;治安拘留

16、1731 人、强制戒毒829 人、抓获在逃人员 921 人。这说明,警方的决策以及行动是有效果的,打击了犯罪,维护了治安。 反对:不妥!凭什么说他就是高危人群呢? “治安高危人员”带有假设性,也就是说, “高危人员”还没有实质的伤害行为和破坏事实,那么,作为自然人,选择逗留地还是一种个人“权利”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凭主观判断对其做出限制,否则有失平等。 “治安高危人群”的名词是深圳警方自行研发的词语,并且人群只针对非深圳户口的外来人员。新闻中说将 8 万疑似“治安高危人群”清出深圳,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利用公权力强制侵犯公民人权的无理行为,这种行为触犯了国家最基本的法律宪法 。我国宪法第 37 条和第 38 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宪5法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国家的公民,我们享有的是国家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允许侵犯的。深圳警方的做法针对性强,但这些被圈定的人群他们依然是国家的公民,在没有证据证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造价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