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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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江西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1 总 则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各项卫生应急与医疗救治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预案。12 本 预案所指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13 本 预案指导 尽快查明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为及时控制食物中毒的

2、蔓延和事态的扩大而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为抢救中毒病人和事件处理采取的急救措施,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15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2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依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151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15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153 重大食物中毒事

3、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病例10例以上;154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界定,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2 组织领导2.1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省卫生厅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省特别重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分管领导任组长,必要时由厅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厅应急办、法监处、办公室、医政处、疾控处、规财处等处室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3负责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本级食

4、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统一组织、指挥重大、较大和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经授权对外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2.2 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工作指挥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卫生应急指挥部。其职

5、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3 职责与分工31 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311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1)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特别重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医疗救护、调查、诊断和控制工4作;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卫生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情况。(2)保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物质、经费。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负责人、财、物的调配和保障。(3)组建省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专家组。组织专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评估和指导医疗救治。(4)指定食物中毒定点救治医院和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救治人才。(5)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食物中毒

6、事件的情况。(6)加强市、县级食物中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7)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由各设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置的较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给予技术支持和物资帮助(8)经授权向社会发布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312 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1)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制定本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2)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做好必要的物资、设备储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3)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必须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4)建立能满足食物中毒事件

7、应急处理工作需求的有丰富现5场工作经验的专业队伍,负责本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与控制以及事件的查处工作。(5)定期进行食物中毒事件汇总分析,撰写年、季度食物中毒分析报告。(6)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32 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责321 省级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责(1)负责本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以及事件的查处工作。(2)具备充足的能够胜任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中毒现场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3)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做好必要的物资、设备储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4)为下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食物中毒调查与处理提供技术指

8、导与人员培训。(5)定期进行食物中毒事件汇总分析,撰写全省年、季度食物中毒分析报告。(6)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322 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1)负责本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以及事件的查处6工作。(2)拥有能满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需求的有丰富现场工作经验的专业队伍。(3)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做好必要的物资、设备储备,并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4)定期进行食物中毒事件汇总分析,撰写本市、县年、季度食物中毒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3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331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1)负责本

9、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实验室检测工作。(2)具备充足的能够胜任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的专门人才,对辖区内食物中毒应急处理人才进行技术培训。(3)建立食物中毒检测实验室,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的病因学诊断、溯源及实验室质量控制。(4)在辖区内对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开展主动监测,监测结果要及时与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沟通。(5)积极开展和参与食物中毒病因及诊断方法学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相关科学研究工作。(6)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7剂等,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332 市、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1)负责本辖区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的

10、检测工作。(2)建立食物中毒常规检验实验室,负责常见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病因学检验。34 医疗救治单位的职责(1)各级医疗救治单位都应对食物中毒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并按规定进行报告;存留病人的剩余食物、血清、呕吐物、排泄物等临床标本,协助食物中毒的病因诊断。(2)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的特效救治药品。(3)国家及省级的食物中毒临床救治基地应注重救治方法的研究和救治经验的总结,培训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救治人员。4 报 告41 责任报告单位(1)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11、构。(3)卫生行政部门。842 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负责人及公民。43 报告时限和程序431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发生在学校、全国性重要会议或活动期间的中毒事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44 报告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

12、报告事件进程。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危害范围、中毒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内容。5 应急反应和终止51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事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9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同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经排查,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疾病,按相关传染病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如怀疑是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卫生部门应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对

13、于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或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应及时采取封存被污染食品的临时控制措施,对已售出或外运的食品要追踪去向,并通知外运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封存。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食物中毒病人医疗救治、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病因的实验室诊断和中毒原因调查以及控制工作,并随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应积极指导、支持下级应急系统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52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 的原则。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14、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10部门报告。较大食物中毒事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般食物中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

15、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6 调查与处理61 准备调查处理所需物品611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监督意见书、 样品采集记录表、 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证据保存通知书、 现场检查笔录、 询问笔录、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 封条以及记录本等。612 必要的现场检测设备 (食物中毒快速检测箱、毒物快速分析设备、深部温度计等);必要的特效急救药品及救治设备。1162 根据病人的进食情况和临床症状,结合卫生学调查确定采样的范围,力求做到及时、有针对性、有代表性。采集的标本应注明标本名称、采样时间、采样人、标本来源、检验项目等 ,同时填写“ 食物中毒样品送 检单

16、”、 “食物中毒样品检验交接单” 。63 根据报告记录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1)保护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物、可疑水源、有关容器、工具用具。(2)保存病人排泄物、呕吐物、洗胃液、血液等,特别是可疑餐次的剩余食品及容器等,以备检验。(3)为防止中毒蔓延,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4)核实进餐人数、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中毒发生过程。(5)对发生中毒的患者要全力进行抢救,将伤害减少到最低水平。64 应按 食物中毒个案 调查登记表内容逐项对中毒患者进行调查。(1)了解共同进餐人员的进食情况,必要时进行发病与未发病者的食谱比较。(2)询问临床症状和治疗情况,同时可查阅住院病人的病历12及化验单并进行登记。特别要注意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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