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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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为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整合管理体系文件与实际,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外来分包队伍、劳务组织。三、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

2、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三、录入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遗漏;四、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各类事故;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 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第三章危 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估和备案第一条 危险源定义一、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第七

3、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三、公司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第二条 危险源分类一、第一类危险源 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二、第二类危险源是指 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是第一类危险源导

4、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第三条 危险源辩识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第三条 危险源辩识一、第一类危险源从以下方面进行辨识:1、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例如 变电所、供热锅炉等;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 设备、

5、场所, 例如起重、提升机械、高度差较大的场所等;3、能量载体,例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 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4、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 设备、场所,例如充满爆炸性气体的空间等;5、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突然释放的装置、 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6、危险物质。除了干扰人体与外界能量交 换的有害物质外,也包括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

6、。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7、生产、加工、 储 存危险物质的装置、 设备、场所,例如炸药的生产、加工、储存设施等;8、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 释放的物体,例如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等。二、第二类危险源按 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危险源与临建设施危险源两类,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辨识。1、与人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 为,集中表现在“三违”,即:违章指 挥、 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与物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 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等危险源中。3、与环境因素

7、有关的危险源主要生产 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4、与管理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表现为 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三、危险源的风险评价1、工作条件危害性评价法: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危险性以下式表示:D=LEC式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 发 生事故会造成的后果D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 完全可以预料6 相当可能3 可能,但不经常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

8、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 极不可能0.1 实际不可能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 连续暴露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 每月一次暴露1 每年几次暴露0.5 非常罕见暴露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 10 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0300 万元40 3-9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30100 万元15 1-2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1030 万元7 伤残/经济损失 110 万元3 重伤/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下1 轻伤(损 失 1105 工日的失能伤害)D危险性分值的确定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

9、危险性程度,根据公司情况,D 值等于或大于 70 分值以上的显著危险、高度危险和极其危险统称为重大危险;D 值小于 70 分值 的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统称为一般危险风险性分值 D2 、直接判断法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源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a)不符合法律、法 规和其他要求的;b)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c) 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d) 直接 观 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根据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风险,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第四条 危险源评估与登记1、对于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在项目进场后由总工程师或指定分管领导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辩识,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10、CRCC23G1JL05-03,确定重大危险源, 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CRCC23G1JL05-04 与重大危险源工程项 目清单CRCC23G1JL05-06, 2、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或指D 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5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470160 显著危险,需整改 32070 一般危险,需注意 2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1定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确定是否构成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3、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

11、、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规定及时上报公司。第五条 危险源备案各单位、项目部辨识的危险源要在相应单位项目部的安质部存档,重大危险源要报公司安质部备案,新开工项目要在开工后一个月内报公司安质部备案,以后每年第一季度未对由总工程师或指定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评估,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报公司安质备案。备案内容为重大危险源清单CRCC23G1JL05-04 与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清单CRCC23G1JL05-06。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和 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

12、案控制程序执行,并按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一览表CRCC23G1JL07-01, 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危险源的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一、技术控制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的内容包括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及其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须根据本工程危险清单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确保这些措施在施工现场能得以实施;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安全生产技术 管理的重要控

13、制内容,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达到规模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对施工操作者和责任人进行明确的安全生 产技术交底,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4、收集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技术标 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学习并掌握工程施工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预防;5、在施工中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设备和工艺。 二、人行为控制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 ,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

14、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操作安全化。三、管理控制除危险源分级管理外,还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5、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6、制定并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进行演练。7、建立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

15、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8、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第六章 处 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按有关 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加重处罚,并在各类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一)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二)未按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 评价的;(三)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的;(四)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应急救援预 案的;(五)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或隐瞒不 报的;(六)未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 标志的;(七)未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 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八)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 术培训的;(九)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未立即整改的;(十)未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 控所需资金投入的。(十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向公司安质部备案的。第七章 附 则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二、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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