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庭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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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项目说明 山东法院系统审判法庭信息化是山东高院院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高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通过一年多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在高院的日常审判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智能法庭是用以计算机网络为代表的电子科技设施,为各方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官,以及旁听的社会公众参与诉讼营造一个“听的清楚、看的明白、纪录完整” 的诉讼环境,以进一步促进审判活动的公正与效率。本项目是山东省法院系统远程提讯智能法庭系统建设,通过建立覆盖全省的远程提讯智能法庭系统,开展全省范围内的远程提讯工作。建成系统能够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在省高院对全省各法院不同厂家的智能法庭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管理和统一

2、应用,并可实现法院间的庭审实况资料的共享,确保真实还原审理现场情况,实现在线监督,保证阳光审判,维护法院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正义形象。本项目由两个部分组成,即远程提讯智能法庭系统和智能法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远程提讯智能法庭系统建设是通过建立覆盖全省各法院的智能法庭体系,提供具备远程提讯能力的智能法庭设施,提高上东省法院的审判业务信息化能力。智能法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则提供对省内各法院不同品牌智能法庭系统的全面综合管理能力,保证山东省法院智能法庭系统的综合统一管理和应用。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系统软件研发团队,确保智能法系统和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建设和规范化研发。2二. 智能法庭综合系统1. 系统建设

3、原则可扩展性和保护现有投资的原则项目设计要考虑到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便于系统的扩展。对于现有的设备需要充分考虑兼容性。要充分考虑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能力,保护现有的投资。业务可持续性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具有特殊、固定的业务流程,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从庭审排期、庭审准备到开庭审理、案卷归档、档案调阅均有具体的流程要求,智能法庭系统要求与现有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接,共同保障法院整个业务工作流程完整。实用性与先进性项目设计必须满足系统要求的全部功能,针对招标人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要考虑到具体使用人员的工作状况和工作量。在实用性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高可靠性和高可用性法庭庭审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4、,系统必须保证能够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的能力,同时保证高度可用并具有强大有效的容错能力。32. 智能法庭系统总体技术要求省高院数字庭审系统一期建设已经完成,本次采购是一期工程项目的延续,法院庭审系统建设通过全省法院专网实现法院间远程提讯、庭审资源的共享,实现庭审在法院专网的实时直播等司法应用,为了消灭庭审系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孤岛,所投产品必须与目前高院系统兼容,对异构系统提出完整解决方案,并提供与山东高院数字庭审系统相同的、具有同等规模的成功案例加以说明。鉴于本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评审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搭建从高院到中院、中院到基层院的实地测试环境,

5、由招标方提供专网条件。测试中发生的问题应在 2 天内予以解决,否则将以虚假应标处理。专业化数字庭审主机系统同时具备庭审控制音视频切换、不小于10 路标准麦克风接入并支持声音激励、多路标清编码、解码及可机箱内扩展的1080P/720P/VGA编码、解码功能。19英寸单一高集成全功能标准机箱,高度不大于 4U。投标厂商应拥有所投标庭审主机系统著作权。远程提讯、作证、开庭应用内置2路具备支持标清 D1规格的远程编、解码能力,可以通过法院专网等进行远程提讯、作证、开庭等应用。音视频编解码的格式,要能够与省高院已建的智能法庭完全兼容。可内部扩展支持高清规格视频远程编、解码的能力,通过网络等进行高清远程提

6、讯应用。具备连接视频会议支持远程提讯、作证、庭审功能具有连接高清摄像机和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并能进行高清信号矩阵切换的4能力。具备连接双路视频流功能视频会议终端设备输出的能力。具备专用于视频会议终端连接的立体声音频输入输出端口,能够避免音频远端解码后被再编码,产生回音现象。能够向视频会议终端同时输出法庭的实况显示图像、发言音频和证据显示图像。能够由视频会议终端同时输入远端的实况显示图像、音频和证据显示图像。能够通过集中控制手段对视频会议终端进行程序化控制,减少法庭工作人员的操作难度。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要求以法院的审判流程为核心,辅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

7、录和校对等工作,简化书记员的操作负荷,提高庭审工作效率。应提供WORD 界面格式,方便书记员采用熟悉的工作界面。WORD格式应为在WORD程序中嵌入庭审功能的方式,启动WORD程序即可登录系统开始庭审。不登录系统则为普通的WORD工作程序。庭审设备集中控制庭审控制软件系统要求实现法庭各种设备的全面控制,包括灯光、窗帘、DVD、投影仪、显示屏等。投标人需具备根据需要对招标人原有的中控系统重新编程的能力,实现通过法庭原有中控触摸屏对智能法庭设备的控制。实现开庭、闭庭单键操作:将常用模式下开庭、闭庭设备动作编成固定的程序,单键操作即可实现系统的初始化。实现现场输出的单键切换:单键选择现场显示设备的输

8、入信号源,包括实物展台、DVD、计算机、合成多画面、单一画面等。书记员庭审管理应能够对本地庭审画画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控5制。笔录记录同屏实现庭审控制和笔录编辑:在单一应用程序界面内实现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实况播放和回放、庭审笔录记录,不需为控制操作而切换界面。要求自动进行笔录与庭审音视频录像的时间点同步,便于书记员对庭审笔录进行校对和点播时快速查找对应图像。通过笔录能快速找到对应的音视频信息;反之,根据音视频信息也能快速定位笔录。信息获取和存储自动获取案件信息:通过法院后台管理系统与审判业务信息系统的接口,获取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基本信息和庭审排期信息,并提供给

9、书记员,减少书记员的人工操作。采用实时网络集中存储的方式自动存储庭审进行中的视频、声音、电脑屏幕等各种庭审资料,包括视频记录、发言记录、证据演示记录、电脑证据演示记录、庭审笔录等。信号要求严格时间同步。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书记员可以在界面上控制庭审录像采集编码和直播。可根据法庭情况随时选择是否进行网络直播,能够根据网络带宽和庭审关注度的情况调节采集码流。音视频信息采集不小于6路摄像机输入,保证法官、当事双方、嫌疑人、证人、全景的摄像要求。采集庭审现场画面、发言人画面、证据等的信息,庭审画面必须能分辨出人物面容、表情变化等。应具备接入高清分量信号并切换分配输出的能力,能够对重要的庭审进行高清拍摄

10、和控制,并适应高请视频会议终端的连接应用。采集的庭审画面信息必须是全面的、完整的、清晰的。利用庭审发言系统设备定向采集法官或当事人发言音频,采集庭审声音信息的设备必须支持语音激励功能,能够提供发言人声音激励定位信号。主审法官发言优先级最高。6具备庭审全向麦克风输入端口,支持48V幻象供电可支持的声音激励的发言话筒数量不低于10 只。要求投标人能够支持招标人已有的模拟发言话筒,在庭审过程中获取发言人的定位信号,以切换当前发言人画面到法庭内的显示设备上并将之作为分割画面的主画面,实现发言跟踪功能。庭审控制设备应能够将发言音频原始信号继续输出到原有音响系统设备,即具备话筒“音频环出” 能力,智能法庭

11、系统在接入现有发言系统设备后,不应影响现有发言系统到法庭原有的音响处理及扩声系统的信号连接。不得为数字庭审单独增加第二套话筒。采集的庭审声音信息必须是全面的、完整的、清晰的。证据展示 实现不同形式(电子证据、实物、音频、多媒体、当事人陈述幻灯片、手写图文讨论图像等) 、不同来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书记员、当事人、互联网等)证据的当庭展示。实现庭审当事人员发言、远程证人/嫌疑人等图像的当庭显示。要求将DVD机、实物展台、证据电脑等证据展示设备和计算机音视频输出连接到庭审控制设备,通过庭审控制设备切换到法庭显示设备上,实现各种类型证据的当庭展示和采集。证据展示应能够在庭审质证和庭审辩论过程中随时提

12、供,至少具备连接2路AV证据信号和连接 3路VGA证据信号的能力。采用VGA信号在法庭内输出证据图像,避免采用VGA端口输出的证据展示设备(如电脑、实物展示台等)所输出的图像在庭审显示时的产生质量下降,。多画面合成功能能够将AV及 VGA证据、证据技术分析图表、当事人庭审辩论PPT 等展示信息转换为统一音视频信号,并与庭审摄像画面进行复合处理,在庭审实况直播和庭审录像中完整体现;复合处理采用硬件画面合成器,应支持画中画、73+1、5+1、7+1等分割画面模式(N+1模式表示N 个小画面+1 个大画面)。具备庭审图像输出显示功能要求庭审控制设备具备多画面硬件合成输出能力。为了保证庭审图像信息的全

13、面、完整和清晰,要求庭审控制设备能同时输出合成画面和单路摄像机画面,合成画面和单路画面要求分辨率均不低于704x576,并且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别输出到不同的现场显示设备上。考虑到法院远程提讯和现场示证的应用,要求庭审控制设备至少具备2个VGA法庭显示输出端口,能够既向法庭显示设备输出各种图像,也能提供主审法官桌面显示屏能够任意浏览法庭内的所有类型图像。由于要求采用VGA 端口进行当庭显示输出,系统中应内置不小于2 路倍线器,能够将摄像机信号和AV证据信号经倍线后以VGA格式输出,提升观看效果。支持直接将全高清视频在法庭内高清输出的能力。桌面显示功能由于法官和当事人均背对或侧对法庭大屏幕显示设

14、备,观看不便,因此应在各席位配置桌面液晶显示设备。桌面显示设备主要用于证据图像的显示。主审法官的桌面液晶显示屏需配置控制面板,能够在法庭的各类视频信号中任意选择观看,包括书记员电脑笔录界面的显示。充分在法庭上保持证据信息的真实播放,立体声音频证据信息应能够以立体声形式在法庭展示播放。VGA类型证据图像、科技证据分析图表、当事人庭审辩论PPT 等图形图像信号可直接切换并以VGA端口输出显示,避免图像信号损失。音视频管理及编码应具备混音处理、多画面合成和画面选择、语音激励或数字会议按键发言与摄像联动、电子证据信息的选择与切换、法庭画面输出切换等功能:发言定位自动切换控制功能庭审控制设备能够实现发言

15、跟踪功能,基于定位信号(语音激励)切换当8前发言人画面到法庭内的显示设备上,庭审过程中的视频输出(在法庭显示设备上的图像显示)始终显示当前发言人的图像及其周围环境,根据角色信息,在法官、被告/辩护人、原告/公诉人等角色之间自动切换主画面显示。在合成多画面中,根据声音激励定位信号确定的发言人作为分割画面中的主画面显示。发言定位功能可以根据需要启用或屏蔽。各发言音频进行混音处理后统一编码,声音激励方式下优先级话筒发言时,其他话筒发言音频信号可进行衰减(衰减量可在不衰减至静音之间自由调整),突出优先级发言。系统应具备同时输出各路法庭现场摄像机图像、证据音频及图像、多画面合成图像的能力,不应低于8路(

16、6 路摄像机、1路证据、1路合成画面图像)。具备高清分量信号的矩阵切换能力。能够对庭审音视频信息进行数字化编码。支持8路标清编码,并同时可机箱内部扩展支持720P/1080P/VGA 高清编码。音视频数字标清及高清编码器集成在庭审主机内部。编码数据可在机房内进行网络存储并提供直播。 支持法院内直播,可支持不小于25 路的直播观看(单播连接)。直播时具备选择分割画面中的任意一路信号进行全屏放大观看的能力,庭审笔录在视频画面外显示。图像保存。对集中采集的庭审信息进行自动存储,形成符合主流格式标准的媒体文件和数据文件,并能够自动进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图像格式,编码格式采用H.264,编码文件码流可根据需要调节。智能法庭需采编多路画面(包含复合分割画面信号、摄像机信号和证据信号),文件码流不低于750Kbps,各通道视频采集质量均要求达到不低于704x576的图像分辨率;如需扩展高清编码,高清视频编码码流不低于1.5Mbps,视频质量不低于720P。应可扩展支持重要庭审证据图像VGA分辨率1280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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