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书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2698408 上传时间:2018-02-1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书为明确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教学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促 进我校实习、实训教学的管理,防微杜渐,杜绝事故的发生,特签订 本责任书。 (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责任和义务1、指导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树 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自觉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一切都要为学生的安全负责、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听从指挥,服从学校的安排,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培训计划,完成实训实习指导任务。2、严格按照实训基地仪器、设备使用规程的要求尽心操作,每次使用前要首先要检查相关的设备、设施是否对学生的安全造成威胁,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3、在进入实

2、训车间前,指导教师必须首先要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之后再进行教学;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教学有秩序、学生有纪律、设备操作有记录,不得让学生私自操作,尤其是随意开闭配电电源和未经允许随意通电使设备运转。4、及时排查所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用电、用火的安全,如发现 安全问题应立即中止相应的活动,采取妥善措施并立即报告。5、学生进行操作练习时,教师要监控学生的一举一动,若发现学生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立即让其停止操作并纠正,并进行正确的示范。6、负责向学生讲授实训车间的要求和学生实习规范,特别是要注意培养教育学生对实习实训基地应有的责任感,使学生时刻做到爱护实训车间的仪器和物

3、品,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二)对发生以下情况的,则视为指导教师失职,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追究相应责任责任人的责任:1、未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如擅自离岗等造成人员伤害发生的。2、未按照实习实训基地安全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3、实训车间在实训实习中存在安全隐患(如:开关漏电、接线老化、玻璃破损、 门窗破 损等),未能及 时发现 或未上报相关部门维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4、公物损坏而未履行器材报损、折旧手续,造成公物流失和未按出借手续私自外借实验器材影响教学的。5、在实训实习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如失窃、刀具遗失等),事后又不知情或未能及时发现并报相

4、关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6、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方案进行培训指导的。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实习指导教师双方各执一份。 指导教师签名: 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自律责任书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自律意识,明确责任,消除隐患,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对我校实习学生的安全自律责任作出如下规定。一、学生应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及在校学生安全自律责任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自律意识、 责任意识和法制 观念,

5、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参加任何非法活动。三、在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遵守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实训指导教师安排,按时出勤,不得无故缺勤,如有 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自己 负责。四、在实习实训期间,不得擅自至溪、河中游泳,不得酗酒、斗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如因 违反规定而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实习实训期间,学生要与家里和学校保持 联系,特别是要让家里知道其行踪;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发生。 实习实训中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及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六、实习学生离开实习单位活动,必 须向实习指导老师或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或说明原因和去向。如果 实习单位安排有住宿,学生不得另外自行安排,女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自己负责。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 2011.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