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科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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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工科绩效考核细则一、政工科科长考核细则1、 有计划、安排但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并不能说明正当原因扣 1 分。2、 未能及时向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职工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不利,每次扣 1 分。3、 未及时报送职工思想动态、党员思想动态和全年党务工作总结,扣 1 分。4、 不服从分管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 1 分。5、 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未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每次扣 1 分。6、 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无故迟到或缺席者每次扣 1 分。7、 隐瞒包庇下属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1 分。8、 外出办事要请示分管领导或在行政办公室登记,未做到的扣 1 分。9、 上班时

2、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 1 分。10、 上班时间打麻将、喝酒每次扣 1 分。11、 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 1 分。二、 政工科科员考核细则1、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 1 分。2、 上班时间打麻将、喝酒每次扣 13、 未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一次扣 1 分。4、 加强退休工人管理工作,被退休工人投诉的每次扣 1 分。5、 未及时增减职工公积金或公积金收缴出错一次扣 1 分。6、 未及时收缴公房房租扣 1 分。7、 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无故迟到或缺席者每次扣 1 分。8、 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未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每次扣 1 分。9、 外出办事未向科长或行政办公室打招呼的扣 1 分。10、 未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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