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阳路军缆保护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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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YL-JD-022技术交底记录(表式 C2-5)编号工程名称 温阳路 6+6007+660 标段道路改扩建工程部位名称 道路不及明渠 工序名称 军缆保护安全交底施工单位 北京城建四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日期 2004 年 4 月 26 日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在军缆 3 米范围内撒出白灰线,并每隔 50 米插一个彩旗,并在彩旗上标明其深度,施工人员不经过项目管理人员的认可,不得靠近其施工.2. 任何施工机械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脱岗,严格指挥机械的施工,不得对军缆产生任何破坏.3. 外埠队人员使用机具施工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作业,指挥人员必须和项目部签定安全保护军缆协议

2、,指挥期间不得再参与其他作业,若因事暂离时必须有代理指挥人员,否则停止作业.4. 外埠队施工人员,不得破坏任何一个地下、地上不明物品,其中包括:电缆、古物、树木等,若影响其施工,必须上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后,经过确认其价值和用途,再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后再行处理,否则不得对其产生任何的破坏.5. 施工人员必须定人定岗,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若更换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书面审批.更换后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签定保护军缆的协议和安全交底,未签定者不得参与施工,若私自参与施工因不明确保护军缆意识造成损失者,后果由其个人承担。6. 任何施工人员必须跟项目部签定保护军缆协议和安全交底,

3、若未签定其协议和交底,不得擅自参与施工,若私自参与施工,因不明确保护军缆意识造成损失者,后果由其个人承担.7.若现场施工范围内没有对光缆做出明确的标识,施工人员可以拒绝施工,并及时向项目部申请做作标识,未标识前不得擅自施工.审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由交底单位填写,交底单位和被交底单位保存。WYL-JD-022技术交底记录(表式 C2-5)编号工程名称 温阳路 6+6007+660 标段道路改扩建工程部位名称 道路及明渠 工序名称 军缆保护安全交底施工单位 北京城建四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日期 2004 年 4 月 26 日交底内容:8.在军缆 3 米施工范围内不得动用机械施工,三米范围内必须人工施

4、工,若开挖沟槽,必须经过项目管理人员的审批后,在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挖探坑,确信其电缆的深度和位置后,再小心施工,施工期间不得使机具碰撞或敲打光缆,确保光缆的安全.9.填土期间运土车辆在不知道光缆的埋深时,不的再上面碾压,在确知光缆的埋深在 0.8 米以上时方可通行,但压路机不得加振(军缆 3 米范围内,埋深 1 米以上除外),光缆上 30 厘米以内用木夯夯实,30 厘米到 1 米之间用挖式打夯机夯实,1米以上才能用压路机压实.铁锹的安全距离为 10 厘米.10.若因施工的需要必须使军缆裸露在外时,必须提前三天上报项目部,得到书面通知后方可施工.施工时必须遵循第 9 条的有关规定. 裸露的光缆不得架空,裸露在外的光缆必须有专人负责看护,看护人员不得脱岗,若因事暂离,必须有代理看护人员,看护人员必须和项目部签定军缆看护协议,否则不得担任看护任务.看护的主要任务是:防止军缆被偷;防止任何施工车辆或机具在上面通行;防止任何人员对其产生人为的破坏;防止任何堆砌物的倒塌对其造成的破坏等 .审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由交底单位填写,交底单位和被交底单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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