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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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票据法律制度本章是重点章,单独成为一章后,一直是出题老师重点关注的地方,今年考试中仍然要重视,仍有可能出综合题。 本章重点1.汇票、本票、支票的记载事项2.票据伪造、变造3.本票 第一节票据法概述一、票据的概念狭义的票据仅指货币证券,即出票人依票据法规定的法定条件,签章于票券上而发行的,并由其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狭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二、票据的法律性质与特征有价证券 票据持有人的权利融合于证券本身,占有票据即占有票据的价值。设权证券 票据权利之发生必须做成票据。票据一经制作,票据上的权利便随之确立。不是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而是创设权利。货币

2、证券 给付的标的是一定数额的货币要式证券 制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的形式无因证券1.当票据设立或作成后具有独立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产生或转让票据的原因关系相分离。2.票据的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说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流通证券 到期前,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文义证券 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上记载的文义为准,不得以其他举证来变更票据上文字记载的意义。提示证券 行使票据权利,请求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时,必须提示票据返还证券 当持票人在向票据债务人提示付款并收到票据金额的全部给付时,必须将此票据交还给付款人,以示票据上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三、票据的种类票据法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

3、种。汇票 1.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我国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本票 1.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我国本票是银行本票。 出票人、收款人 支票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总结】四、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1.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特殊: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

4、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所在国的法律。2.出票地法律(1)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2)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3.行为地法律: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适用行为地法律。4.付款地法律(1)票据的提示期限;(2)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3)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4)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5.出票地法律或付款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例题单选题】在涉外票据中,汇票和本票出票行为的记载事项,应当适用()。A.出票人所属国的法律 B.付款人所属国的法律C.出票地的法律 D.付款地的法律 答疑编号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在涉外票据中,汇票和本票出票行为的记载事项,应当适

5、用出票地的法律。 第二节有关票据的法律关系一、票据法律关系(票据关系)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等过程中,根据相应的票据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票据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指在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过程中,通过实施法律行为,取得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主体既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法人,还可能是国家。【关系图】(二)票据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主要表现为一定数额的金钱。(三)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2.票据义务:付款义务和偿付义

6、务 二、非票据关系1.定义:非票据关系:由票据法规定,与票据行为有联系,但非票据行为本身所产生的法律关系。2.情形: (1)因时效期满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关系;(2)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者,正当权利人向其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的关系等。三、票据的基础关系1.定义:票据的基础关系,并不是票据法律关系,它是作为产生票据法律关系的事实和前提条件而存在于票据法律关系之外的一种关系,它是产生票据法律关系的基础。2.种类原因性票据基础关系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接受某种票据的原因依据的基础关系。例如存在购销合同关系 资金性票据基础关系指汇票或支票的出票人与付

7、款人之间的基础关系。如付款人(如银行)与出票人(存款人)双方订有委托付款合同 票据预约 以授受票据以及票据的有关事项(如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地等)为内容的合同。【示例】A 与 B 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A 向 B 购买钢材 100 吨。A 公司决定向 B 公司签发商业汇票进行付款。款项由 C 银行支付,因为 A 在该银行已经存有数千万资金。 分析: 1.A 公司向 B 公司签发商业汇票形成票据关系; 2.钢材买卖合同是两家公司授受票据的原因关系; 3.两家公司就签发的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地等事项达成协议而产生的是票据预约关系; 4.A 公司将资金存入 C 银行并委托其付款产生

8、的是资金关系。 【例题单选题】票据基础关系不包括()A.票据原因关系B.票据预约关系C.票据资金关系D.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答疑编号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票据基础关系包括原因性、资金性票据关系和票据预约,不包括 D 选项描述的关系。 第三节票据行为和票据权利一、票据行为(一)票据行为的概念票据行为是产生、变更、消灭票据上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1.主票据行为: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发生的行为 2.从票据行为: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行为(二)票据行为的法律特征1.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2.票据行为是一种独立行为。某一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行

9、为的效力。3.票据行为是一种无因行为。(三)票据行为的种类主票据行为出票出票包括签发票据与交付票据两个行为。 主票据行为是从票据行为有效成立的前提。 背书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票据转让的主要形式。 示例: (背书要连续)承兑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票据承兑仅产生于汇票关系中,本票和支票不存在承兑行为。而且必须是远期汇票中。 提示为取得票款而向付款人出示票据、主张请求权的票据行为。 分为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 付款 持有人于到期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票据,要求其支付。 退票 指持票人进行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时,遭到拒绝的一种票据行为。 从票

10、据行为 追 指持票人在付款请求权无法实现时,依法向其前手(出票人、背书人等)行索 使追索权的行为。 保证 二、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概念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是金钱债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二)票据权利的法律特征1.票据权利是为直接得到票据金额而设立的权利。(1)付款请求(第一次请求权):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提示票据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2)追索权(第二次请求权):一般是在行使付款请求权后才使用的权利。 2.票据权利必须是依票据才能行使的权利。只有取得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3.票据权利是一种只对票据行为的关系人行使的

11、权利。(三)票据权利的种类1.付款请求权2.追索权拒绝承兑票据签发后,在法定时限内,持票人向付款人作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时,持票人可依法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拒绝付款票据已经到期,在法定时限内,持票人向票据付款人或承兑人作付款提示,遭其拒绝时,持票人可依法行使追索权破产、无钱票据虽未到期,但持票人得知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已经被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实质上已无款可付,持票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后,可依法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死亡、逃匿 当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时,持票人也可以向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四)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1.票据权利的取得(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

12、给付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对价。【补充】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补充】持票人无对价或不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总结】【示例】甲签票据给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丁胁迫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自己。 (1)丁的票据权利如何? 不享有票据权利。 (2)若丁赠送给不

13、知情的戊,戊票据权利如何? 戊是无对价取得,权利不得优于丁,戊不享有票据权利 (3)若丁有偿转让给不知情的庚,庚票据权利如何? 庚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不受前手权利瑕疵的影响,享有完全票据权利。 【例题单选题】甲偷盗所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 5000 元的银行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偷盗所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应拒绝支付,但乙可行使追索权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D.甲取得本票不

14、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应拒绝支付答疑编号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持票人无对价或不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乙无对价取得本票,票据权利不得优于甲,而甲是偷盗取得票据的,没有票据权利,因此乙也没有票据权利,银行应该拒绝支付。 2.票据权利的行使和消灭票据 对象 起点 时间商业汇票 出票人、承兑人 到期日 2 年银行汇票、本票 出票人 出票日 2 年支票 出票人 出票日 6 个月追索权 前手 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日 6 个月再追索权 前手 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日 3 个月【链接】因时效期满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上权利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此处的时效期

15、满就是指此处前三条的时限。【注意】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时效,是指对前手的时效,不包括对票据出票人的追索权。超过6 个月或 3 个月,持票人仍可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或再追索权。【例题单选题】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到期日为 2007 年 6 月 5 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A.2007 年 6 月 15 日B.2007 年 12 月 5 日C.2008 年 6 月 5 日D.2009 年 6 月 5 日 答疑编号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

16、,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超过两年,则票据权利消灭。本题的汇票到期日是 2007 年 6 月 5 日,所以票据权利消灭的时间为 2009年 6 月 5 日。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A.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 2008 年 5 月 20 日,于 2010 年 5 月 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B.乙持一张为期 30 天的汇票,出票日期为 2008 年 5 月 20 日,于 2010 年 5 月 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C.丙持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 2009 年 5 月 20 日,于 2010 年 4 月 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D.丁持一张银行汇票,出票日期为 2008 年 5 月 20 日,于 2010 年 5 月 27 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答疑编号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1)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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