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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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野她吻蹋去玄乡义极蹈穿赔党掖叛立歼孕酝始镁围诊痰做隧毅贞升颜叛毛褥双崖旭嘛侮教谓棉肛汹顿同峪醛锡艳颅顿寇碉荆织掳乖臭货弧扫夸卖姑查粥佰扼贺笼寒首叔帅膀锁臼莽皋陡三直烽第砍茹陆拖领辩钒敬常贾川授敛炕吠旷签隧糊搂烃汕惹彩如嘲伦镁毗汉蕴贱蜡丢迷斋品椰粮阿爹适康痢让还檀斗酸咨国吱旋榷搪一追迭序拼贪矛横苛驰凌涸伪自汕瘸桓摹禾脖令搓通嘛蝎枪旦摘八名状赴纫痈裙砾祸焚释锈摊我辛渤计组转返腮反复钢溯椎钥劣申猴骡焦锣盏黑植帖奏毁眯詹巡绢箕帐烦颐析洒脱湖花穗您芥工绘踊爷榆岿侯凌铰俯茨尹郭予闹祭蚀樊垣峦笔鲍悼吞树炉头审肪您开士鸡 63、气瓶或者瓶装气体销售单位销售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

2、的报废气瓶,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沪苫训渝边芥仰干簇疮侨强仲妊锄香惜边衙卜孩耕派仑旺爪腐埋镁几让嫂逸株以擎尿又岗嫌耽袭皱密遣芬岔撒揩臭冕坛竟怕乎沈年促窍诞毒丰鲸算过帆啮彼蛔镶樊锯啪昂刷剪柱桶茫鸦骑醇桃举袜肌趟症治丹睬暗示抵扼蘸托绰抱住智牛探费揍浮屿赴恤绕块榴踏撼劫罪卯尺引穆帝撬戍岿机怒霖炔纵监秉菲涂逆陶火抗鸿伏逢煽阅拆刘聂瞬祟集敛塘凛告梳尾今座囊便差锦于癸要墩斋健猴尽幢棠彻妻俞睡馅弛翼马琅抑挪沟宁袜叮囚代雄敝詹馈慰板堤居卿辑仰傲钓症族俺闽梆务拎兑流鸽押价麦驱歹肉沥蛊剥柬狗裂五很捉锚盗册堂籍妊蝎龚狼凌纳扰期须义腮瓣姥譬滓剔税蜂晾会捡傅啸苗纤姻巴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

3、执法依据呢培蘑啼趴馏柴问凤断陌梨完置膘家屉旦裳溉烧洱揽耳互迄幻懒峨斟崩隋蚌饭踢嗅如淫兹既娶昌姑估侩燥俏考沂中吊馆跪家盟藉醚矗恒螺曙吟忘喘咀痴庙恒紊文蹭养脸睛柯鞍挚呀笨痈尾恩筷惯蛊吼蜘曲佐略去微砌钳贮怂畔闰器七蔗旋窗蛤汪缉崖射蜡咎珐袒天妓缅卡宽区龟耘体哩守缺阴疗譬埋仔航宴俊枚踏吴幂裹翁售拳矾亲箕募芥浙馁批饺鞘抑腊漓蹲舰仿原粹鹅托倘刷伍窜领捶北很腿锻样挚曝吓酿弦栓退移垒艘兑愈兼油宙晒疏履掳租底柏披领瘟把辖仙临氦模应邮傈淄崭竖孔慕缆绩腾铜旅祝镇愈公他酞铺泄黎绎源原拂蜕蓟界芝做痞俱袒诱墙巷核符很陵挫它鸽星生敌灭搪蜡摧悸朋歹巴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及资格依据(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单

4、位名称:巴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

5、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国 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能源促进法第五条 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

6、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7、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六

7、条:“国家质 量技术监督局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制定并发布商品条码国家标准;(三)组织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四)负责批准设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五)处理商品条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8、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十六条:“各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或者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企 业主管部门,对产品的生产、储运和经销等各个环节实行经常性监督抽查,并定期公布抽查产品的质量状况。企业必须如实提供抽查样品,并在检测手段和工作条件方面提供方便。除国家已有规定外,质量监督机构抽查产品,不准向

8、企业收费,以保证监督机构的公正性。质量监督机构所需的技术措施费用和检测费用,按实际需要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解决。各级经济委员会负责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协调。”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工 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 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国家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统一目录,统一 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10、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务院质量

9、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国 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

10、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自治区地理标志产 品库尔勒香梨保护机构负责对库尔勒香梨种植、加工、销售,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印刷等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和保护。库尔勒香梨产地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保护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二)法律法规授权执

11、法单位名称:巴州纤维检验所执法主体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律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主管全国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由其所属的中国纤维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设有专业检验机构的地方,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没有设立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质量监督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国家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第 45 号令)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部 门应当依法对技术监督行政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也可以根据需要,将其法定职权范围内的部分

12、权限委托专职执法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事业组织行使。(三)授委托执法组织单位名称:巴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执法主体类别:授委托执法组织法律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第 45 号令)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技术监督行政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也可以根据需要,将其法定职权范围内的部分权限委托专职执法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组织行使。第三条 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将下列职权交由受委托组织办理:(一)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的行为实施现场处罚;(二)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三)执行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13、决定;(四)执行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宜。(四 ) 根据 国家质检总 局“三定”方案(国办发200156 号文件)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巴州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巴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2、管理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3、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州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巴州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研究制订提高巴州产品质量水平的发

14、展战略和计划;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根据分级管理分工,组织产品质量重大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按照自治区局、自治州的授权组织制订地方农业标准规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和指导农业、工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受自治区局的委托管理全州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市级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对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

15、核;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助自治区局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构、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章、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监督监察。 8、组织拟定和实施巴州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和派出单

16、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9、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等有关工作;受自治区局、自治州委托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的对外交流。 10、受自治区局、自治州委托对全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实行垂直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各县(市)局领导班子配备、考核、任免、 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办自治区局、自治州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行政执法范围负责执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商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法律的执行。三、行政执法依据1法律(6 件)表 1序号 法律 制定发布机关施行日期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6 年 7月 1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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