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

上传人:aa****6 文档编号:32310942 上传时间:2018-02-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30.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近日,振兴路社区开展争做“新疆特色的四强、三力干部”全员培训开班,全面拉开了“三支队伍”专题轮训工作的序幕。培训本着“不漏一人”全覆盖的宗旨,社区20 名干部全部参加培训。培训围绕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张春贤书记关于“三支队伍”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基层组织建设、民族团结、 “去极端化”等方面,采取专题辅导、讨论、闭卷测试、交流发言等方式进行。学习期间还将围绕“如何做好新疆特色好干部和四强干部”开展专题交流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据了解,振兴路社区党支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党支部书记亲自带头进行授课,同

2、时安排专门人员全程对培训进行管理,并对学习情况严格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通过此次专题轮训,将对提升我社区“三支队伍”在服务群众、维护稳定、 “去极端化”等方面的本领有着重要意义。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为了提升基层“三支队伍”能力素质,11 月 23 日上午,额敏镇友好路社区利用社区远程平台开展远程教育集中培训基层“三支队伍”专题辅导动员会,社区全体干部及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社区书记龙云主持。会上,首先,社区书记龙云传达了关于认真组织做好远程教育集中培训基层“三支队伍”工作的通知精神,她要求:全体干部要做好学习记录、编写心得体会,全体工作人员按课程表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效益最大化

3、,做到全员参学、不漏一人;之后,观看了远程教育集中培训基层“三支队伍”系列专题辅导开班式、学习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最后,全体工作人员对观看的视频内容进行了讨论。社区组织三支队伍学习心得体会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专题学习培训的指导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我局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按照市委下发的喀什市开展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指导,积极开展了“三支队伍”建设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的动员。一、高度重视、提前制定好学习方案在 8 月 24 日接到市委下发的

4、关于印发喀什市开展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仔细阅读了喀什市开展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 ,在熟悉方案、明确要点后,精心对本次专题学习培训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我局党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的指示后,立即配合相关领导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出了学习培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补充进行完善。二、积极准备、努力动员在我局喀什市环保局开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实施方案初步制定完成后,我局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反复阅读市委下发的文件,仔细查找整理与本次专题学习培训相

5、关的学习材料,并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争做新疆特色好干部”主题教育活动,补充习近平总书记和张春贤书记的系列讲话内容。与此同时,我局以局长牵头,局各主要领导、党员干部为骨干于 8 月 26 至 8 月 28 日在干部职工中进行了积极的宣传。三、召开大会、全面动员8 月 28 日下午五点,在我局局长武飙的主持下,全局干部职工齐聚在会议室,隆重召开了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精神学习动员大会。会议期间,局长武飙首先将我局关于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精神学习培训的实施方案进行了通报,其次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争做新疆特色好干部”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强调了加强“三严三实” 、 “五句话”好干部标准等核心内容的学习,最后要求各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参透精神要义,扎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张春贤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牢记于心,外化于形。通过召开本次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精神学习动员大会,喀什市环保局各干部职工初步学习了关于“三支队伍”建设精神的内容,表现出了良好的学习积极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